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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夫妻因上訪被毒打 鎮政府不法人員住在我家監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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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30日】我們夫妻倆是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教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作好人,比好人還要好的人。教我們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大法在中國洪傳,修煉者的道德水準都在提高,身心在健康,受益匪淺,帶動了整個社會的道德回升。就在這可喜可賀的日子裏,那個「心眼小得不行,妒忌心大得不行」的江澤民看到這麼多的群眾在煉法輪功,就派人調查,得出的結果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儘管好也不行,江××就一意孤行,進行了這樣傷天害理的無理鎮壓。

1999年7.20以前,在江××的操縱下,我鎮鎮長就開始公開在大會上攻擊、誣陷法輪功,我們就找鎮幹部善意講明事實真相。沒過多時,我區科普論壇中有誣陷大法的文章。我們不解,又去了區信訪辦想和他們善意的講明法輪功的事實,他們不但不給解決,反而還找來很多民警恐嚇我們,我們各煉功點就被監控,調查,警察經常到家中騷擾,直到1999年7.20開始了鋪天蓋地的邪惡鎮壓。我們本著善意、相信政府的態度到北京上訪,可是警察把法輪功上訪的群眾全部抓起來,信訪辦成了公安局,被抓的都被送回本地關押。

我進京被抓回後被送到看守所,幾個惡警拿來兩根電棍同時電我的頭部,直到把電都用完。把我折磨幾天後,又送鎮裏關押,並強行罰款5000元,把我身上帶的200元錢全部翻走了。惡警逼我寫下所謂不修煉的保證,否則就不放人。我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體與精神上的摧殘,這樣的日子近一個月。不法人員經常進家恐嚇我們,說再煉就不讓子女上學,給戴上帽子說是「反社會、反人類」。惡徒們還經常暗地裏監視、監聽。這樣好的功法被這樣踐踏,師父被江氏一夥謠言誣陷、誹謗;還有的學員因不放棄修煉,被判刑、勞教、打死、打傷。在這不公正的對待下,我們得說話呀!於是我們倆放下兩個孩子,又一次進京上訪,走到濟南車站被攔截,我鎮政府惡人得到消息,把我們倆上手銬押回本鎮,搜身搶走我們身上的600元錢,對我倆又打又罵。第二天押去看守所,被拘留15天,交拘留費500元。到期後又被關押在鎮司法所35天,逼我們交4000元錢。

2000年正月,鎮政府惡人又一次對我們20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殘酷的迫害。派出所騙我說去有點事,但去後就不讓回家,說我們傳遞法輪功資料,當晚罰我們坐水泥地,不准我們說話,不准煉功。我們一起背經文,兇狠的鎮書記過來就狠狠的用皮鞋踢我的下顎,把皮鞋的前頭都踢扁了。到了晚上,他們就把我們每個人弄到一間黑屋子裏,一幫兇手圍著我用警棍毒打,直打的我昏死過去。他們說不准再去上訪。把我打得從腰往下都是紫黑色,上廁所都得兩個人扶著,疼痛難忍。

就這樣惡徒們又把我和另外一個功友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回來後仍不放人,要每人拿2000元錢。我倆在被關押的日子裏,都是我的十歲的孩子給我送飯送水。就這樣罰了打,打了罰,強制我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就在同年的10月,鎮上一位功友被鎮政府歹徒迫害致死。我家9口人被趕到一間屋裏,有的只能睡在地上,惡人把我家其它屋子佔著非法監控我們。一直在我家住了很長日子,我到集上買菜也得有人跟著監控,我們沒有人身自由。有一天晚上吃完晚飯,我出去走走,被派出所的人碰到認出了我,問我幹甚麼,我說出來走走。他們拉住我就翻我的衣服,翻去兩個書籤和兩張真相傳單,他們就把我戴上手銬關押一夜。7個人看管我,審我也沒審出甚麼來,又找來區公安局審,也沒結果,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把我放了。3年多來,我們一直承受著這樣不公的對待,失去了做人的最基本權利。

為此我們控告江××和610恐怖組織已經違反聯合國人權憲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刑法,已構成「滅絕種類罪」,「剝奪信仰自由罪」,「反人權罪」和「酷刑罪」。鑑於,中國的公檢法部門已無能力行使公正的裁決,特此控訴人全權委託「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請求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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