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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堅持信仰而遭受的毒打和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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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4日】我於九六年喜得大法。學煉大法後,我整個人都變了。以前病痛、愛賭博是我一生最痛苦的事。修煉後,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個好人,那就是按真、善、忍去做。

九九年七二○,真是中國的天空烏雲壓頂。記得那種見風就是雨的日子裏,城派出所、村裏常常到我家,還有上班的地方,用恐嚇、威脅的辦法讓我寫甚麼保證、簽名。因為他們怕我到北京上訪。我向他們解釋,我們只做好人,並沒有甚麼危害社會、家庭、國家的事。他們剛開始說,這是上面的意思,他們也事出無奈。

一次,一個副所長叫我簽名,我沒簽,他氣急敗壞,用威脅的口氣對我講:「一切後果你自負。」過一會,又來了三個人,都是派出所的,他們對我講:「你到底簽不簽?」不明真相的人對我講:「你何必吃這眼前虧呢。」就這樣我違心簽了。但我還是反問他:「我一不偷,二不搶,罪犯哪條?」他們理屈詞窮,恐嚇我說:「你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不簽馬上帶走。」

2000年5月的一天早上,我參加了廣場上的一次集體煉功。這件事過了半個多月,也就是6月的一天上午,我正在上班,九點多鐘,縣公安局一科、城派出所、村治保主任來了,他們對我講:「一科有事找你去核對一下。」不由分說,將我強行帶到公安局。由綁架我來的那個科長開始審問。我一一作了回答。過了一會,又來了一個年輕一點的,在我旁邊坐了下來,問了我二句話後,很快兇相畢露,口裏不乾不淨,甚麼髒話都罵出來了,我震驚一個人怎麼能這樣。當時他打了我兩個耳光,轉而用一根細竹棍照我沒穿衣裳的上身一頓亂抽(因天熱,當時正在做事沒有穿上衣,他們就把我帶來了),一會兒,滿身是血印,這個惡警還叫喊著:「我給你消消業!」打累了,逼我說出誰是主使者、誰是組織者,有多少人。我說沒有人主使,是自願的。他們從九點多一直折磨我到下班,還逼我寫甚麼保證。當時天很熱,太陽真毒,我光著背從公安局回廠裏要走四五里路,真是苦不堪言。

第二次被抓是因為一個同修的愛人[不修煉]亂說我指使同修去串聯。記得是11月份,同樣是在廠裏做事同是上午,這次來的是曾打我的那個惡警,還有派出所、村裏都來了人,他們對我講找我有點事,不由分說,強行帶上警車到派出所。那個所長對我講:「這回叫你去住賓館,每天30元。」在車上那個惡警問我每月掙多少錢,我說每月只有300多元,以後他再也不問了。到派出所後把我關起來,那個惡警還要我寫甚麼「交待」,折騰一番後,就聽隔壁有二個人講:「送去[拘留所]關起來。」被送到拘留所後,沒吃飯就被點去做事。我到的時候,已經有五六個功友了。他們有的已經被非法關了二個多月,半年的、一年的也快有了。我問他們為甚麼半個月的拘留還不放人,他們對我講:「他們關法輪功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第二天,公安局法制科來人了,要我寫一份「材料」,我寫了自己由一個疾病患者到一個健康的好人,他們不滿意地說:「不行。」這時他們把我的拘留證也拿出來了,罪名是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從此我就在拘留所做苦役。惡警們到各處包活幹,逼我們從早上八點鐘一直幹到晚上一點多鐘,下雨也不例外。回到拘留所只能用冷水洗腳洗臉,就像電影上的苦役一模一樣,被犯人吼,被惡警管教吼,吃的、喝的那就更不用講了。

記得有一次,有個年紀大的功友挑得很辛苦,走路都打晃,惡警還是硬逼著從早上幹到晚上一點多鐘。功友對我講,如果不是修大法他是不可能這樣幹下去的。在監獄那種關犯人的地方,惡警把我們這些好人也當作他們賺錢的工具了,隨心所欲。到了十五天的非法拘留期,家裏早上來接人,得到的答覆卻是「得610同意才可以放人」。610要家人交2000元才肯放人。家人實在拿不出,但他們非要交,拘留所還要交每天30元的伙食費,這樣一直折騰到晚上才放人。回家後,城派出所、村裏三天兩頭來要我簽名,還用威脅的口氣對我說:「不准外出,不准煉功,不准上訪」等等。我做人的自由都被他們剝奪了,哪裏還有人權、自由可言。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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