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我去北京證實法,敞開心扉,講句真話。被抓後,見到當地同修數十人。2001年元月1日轉送到駐京辦事處,後又轉入前門派出所。警察騙我們說,誰能說出學大法的三個好處,就放走。我的聲音嘶啞,沒法說出聲,另一人她只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後來又轉入另一個地方,喝了一口水,能說話了。於是我說大法好處多得很,警察也記了兩大篇。但惡警沒有放人,而是把我送進了監獄。第二天當地派人把我們接回來,剛到,七八個打手準備著打我一個人,棍棒相加,打得鼻青臉腫,全身是傷,大約打了一個多小時,才送往在鄉皮鞋廠內設的監禁室。每人規定只在二尺直徑的圈內,不得出圈。每天跑步,上、下午各一遍,每次二至三小時,跑了十多天。我不配合他們,一跑我就暈倒。有人就說,那麼高個人,每天只吃一點點水稀飯,能不昏倒嗎!這樣打手們才在中午給我們一點點乾飯吃了。緊接著叫我們罵師父,罵了可回家。打手們整人的騙術一個接一個。我對其它同修說別上當。我出來就是報恩的,打死都不怕。
元月下旬的一天,打手們要求我們看天安門自焚事件的錄像,又審問,先勸不煉法輪功,推舉了五、六種氣功叫我選擇。我說我就煉法輪功,是大法師父把我救活的,我堅決煉,永遠修煉大法心不動。三天後被非法送看守所拘留15天,後押回鄉里修路共20多天。中午教唆群眾來罵我們,說我們是甚麼「反革命」、「精神病」及一些骯髒的話等等,罵了十多天。
後來,我抱著一顆慈悲的心向書記講真象,揭露邪惡,並告訴他要善待群眾。我告訴他大法的好處,我身體的變化情況,由一個臥床三年多的人轉變為一個非常健康能做農活的體力勞動者,這是鐵的事實,每個社員都親眼所見的。並談到我去北京時所見所聞大法的威德。最後我還告訴他我對大法修煉的態度是堅如磐石,要一修到底的。書記聽後為之震驚。兩天後通知我回家了,分文未取。
回家後我向每家每戶講真象,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是江澤民一手導演的戲。沒幾天,鄉里又派人監視,非法抄家達四次,從插秧到舊曆的冬日。我就白天做農活,晚上貼標語扯橫幅,放錄像,把真象告訴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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