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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獻縣衛校學生王富彥被迫輟學後又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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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八月三日】河北省獻縣大法弟子王富彥,女,因堅信法輪大法,2001年9月18日被獻縣國安大隊非法抓捕,被抓時王富彥正在獻縣衛校上學。當時惡警們把王富彥抓到國安大隊送到獻縣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在王富彥被抓時,惡警用刀子把王富彥的自行車兩條前後胎全部割壞並把王富彥身上的200多元錢全部搜走,另外王富彥的一雙新旅遊鞋也被惡警們扣下歸為己有,非法拘留期滿被釋放時又被看守所強行勒索去350元錢,後王富彥被迫害輟學。

2003年3月1日王富彥從同修家出來,又被獻縣國安大隊抓捕,非法關押在獻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王富彥因不向國安大隊隊長吳現升妥協,被強行灌食折磨。

2003年5月8日王富彥的母親和功友劉亞芹、胡獻朵、呂萬傑去國安大隊要人,國安大隊的人不見他們,公安局不讓進門。這四位功友就在公安局門口打坐向世人講真相,後被國安大隊非法扣押48小時才放人。在這四位功友被扣押期間,惡警李愛華用藥水狠噴劉亞芹、張桂英及那兩位大法弟子。她們的衣服全被藥水淋透。另外李愛華還用木掃帚把狠打張桂英。張桂英的臉被李愛華打得起了一個大紫包,青腫了好多日子。後王富彥被非法判勞教2年,2003年6月26日被非法關押到石家莊勞教五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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