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北京
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大法的打壓。這天早上,我和我母親同時被綁架,母親不知被綁架到甚麼地方。都昌派出所所長張言超、惡警馬濤、治安股一個50多歲的男的,還有我單位的幾個人來劫持我。因我不上車跟它們走,它們5、6個人用拳打、搗、拖、抬,硬塞進車裏,拉到了周子地毯廠樓底關起來,因我不聽它們擺布,有二人強行連拖帶打,把我拖回房間。有一女惡警剛從警校畢業,她用拳搗我。我想上廁所,走到門口處,他們就用拳和巴掌把我打回房間裏,甚至不准我靠近門口,我身邊有兩個人看管。在門口處,有4個男警察,樓梯還有值班的,在大約早上4點左右,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從他們眼皮底下正念闖出,就這樣我又踏上了上北京正法之路。
在我走到天津時,被天津分局截住,關在分局的大院裏,那裏面已經關了有一百多個大法弟子,惡警挨個詢問我們的姓名,我沒說我是哪裏的人,那時只有一念,我不能配合邪惡,因此不知為甚麼它們把我漏掉了沒記。晚上,我們大家在一起背法、煉功。到了7月22日下午2-3點鐘左右,中央電視台開始播放取締法輪功的非法決定,剛一宣布,馬上就有一個惡警把一個站著的男大法弟子一拳打倒在地,然後又上去7、8個連踢帶跺,打昏後,就不知拖到甚麼地方去了,其中一個惡警頭目說:「看到了吧,這就是下場,誰要再煉,再提任何條件,他就是例子。」過了一段時間,各地來車準備接人,那些不想走的大法弟子,它們抬、打、拖,有的衣服都被拖破,褲子也被拖了下來,我隨著煙台的同修上了車,它們讓我們自己拿錢買車票,押著我們上了火車,走到半路,我們幾個同修商量了一下,說不能回去。因為大法已遭到了惡毒的攻擊,作為我們大法弟子都應該捍衛大法、證實大法,想到這裏,我們決定繼續進京上訪。
無論怎麼迫害,絕不妥協
我們到北京幾天後,我又被昌邑市公安局劫持回當地,它們審問我在北京到底幹了甚麼事,為甚麼上北京。我說:「政府非法迫害法輪功,非法綁架我和母親,我知道在當地告訴你們不管用,我又看到政府在電視上非法取締法輪功,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隨便取締,因此我覺得更有理由進京上訪,好讓中央知道真象,希望你們和國家領導允許我們學法煉功,恢復俺師父名譽。」它們又問我去北京往回傳經文的事,是誰給你的。我不說,它們就打我的頭,不讓睡覺,罰站,我昏倒在地,它們也不管,就讓我躺在地上。當時迫害我的是四個惡警,馬濤、王淑華(戶籍員),還有治安股的一個惡人,還有一個後調入市看守所繼續迫害大法弟子。5天後,它們把我非法送進了拘留所,扣了我3000元錢。在拘留所,惡警逼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公安局)讓我單位的人作擔保,逼我父親寫「保證書」,說我父親沒看好孩子,我父親就責問公安局的人,「你們是幹甚麼的?」第7天把我放出來後,公安局、派出所,天天給我打電話問我是不是在家。
99年10月份左右,我又被公安局長張樹增騙進了拘留所。我問拘留所所長,是怎麼回事。他說:「你上回執行期(指非法關押)沒執行完,這回正好補齊」。我一聽簡直是不講理,我對他說:「說關就關,說抓就抓,難道做好人也錯了嗎?」他被問的無話可說。我想公安局執法犯法,這樣下去怎麼能行。在10月1日,它們放我回家,10月6日,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車,我想討個公道,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讓我們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結果我剛進北京住旅館,就被濰坊駐京辦事處的人綁架了回來。第二天,當地公安來了11個人,給我們每個人戴上手銬,把我們當地7個人劫持回當地。到了當地公安局大院的台階上,站著三四十個警察,其中一個念著我們的名字,然後馬上就有4、5個警察一組把我們帶走了,我被三男一女帶進了看守所的審訊室,其中那女的搜了我的身。這個女惡警從「7.20」開始一直就充當邪惡的爪牙,搜完身後,就把我銬在鐵椅子上。腳上帶上腳鐐,胸前有一鐵板,使勁的頂著前胸,兩隻胳膊在鐵椅子的兩側,每隻手上有兩個銬子使勁銬在鐵椅子的腿上,銬子都嵌在肉裏面,是彎不下腰,稍微一彎腰,前面鐵板頂著胸部就喘不上氣來,直起腰來手和胳膊被銬子拽得疼痛難忍。不到五分鐘的時間,手和胳膊、脖子、背、腰疼痛難忍,就這姿勢一直長達15個小時,簡直就是非人的折磨。因我甚麼也不說,它們又給我上背銬,這種刑罰更殘酷,沒幾秒鐘,胳膊手腕就像過電一樣,奇痛無比,痛的我馬上出了一身冷汗,眼前直冒金星,接著就開始嘔吐,我一兩天一夜沒吃一口飯,沒喝一口水,但也不感覺餓,我知道這是大法的威力,才使我能在這樣殘酷的迫害下仍能挺住。大約過了5小時,它們看我實在是不行了,就把我放下來,又銬在鐵椅子上(剛才所說的那種酷刑)。
當時我的手和胳膊已經失去知覺。這時,我才看到我的手已被銬子勒的破了皮,手背腫了有二寸厚,就這樣一直在鐵椅子上銬了我五天,身體遭受了非人想像的痛苦。晚上不准睡覺,剛一閉眼,當時刑警大隊副隊長就說,「你再閉眼就用火柴棍把你的眼皮撐起來。」在這期間也不准我上廁所,一個姓焦的邪惡之徒說:「拉下尿下,你自己再舔乾淨。」當公安局的人知道我非常堅定後,當時的刑警大隊指導員向局長報告,局長親自來審訊我,我當時一直想著師父講的「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洪吟》「無存」)最後邪惡們也沒能從我嘴裏問出甚麼來,第5天就把我劫持進了市看守所。
在昌邑看守所一月後,因我一直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在本地看守所對我沒有甚麼招了,又把我送到一個最邪惡、最殘忍的看守所──濰坊寒亭看守所,在寒亭看守所我遭到了更加殘酷的迫害。在這期間,因我和另一個同修煉功講真象,惡警們把我們兩隻手用銬子吊在門上腳尖著地,腳後跟抬起,吊了有7、8個小時,另一同修昏了過去,才把我們倆放了下來,放下來後,我的兩隻胳膊已經不能動彈,到了第三天才恢復知覺,當時想,無論邪惡怎麼迫害,絕不能向邪惡妥協,同時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難行能行,難忍能忍」(《轉法輪》)。
40斤重鐐銬加身
我們倆又繼續煉功,惡警就用幾十斤重的鐵鐐,把我們倆連在一起,就是把我的右手右腳和另一同修的左手左腳緊緊靠在一起,大彎著腰不能直腰,她動我必須也動,睡覺時我們倆人就像「對蝦」一樣弓著身子,不能翻身不能動,因一動互相就被鐵鐐拽的手腳特別痛。幾天後,惡警問我倆還煉不煉,我倆說煉,就繼續給我倆帶了半個月後才卸下來。因那個同修要走,當時那個所長讓我坐在地上把腿伸直,手必須拿著腳尖,並且大聲審問我「為甚麼來這裏」,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為甚麼來這裏我不知道,也不知我犯了甚麼罪。」那所長說我嘴硬,氣得他哇哇直叫,乾吼也沒辦法,就又把我關進監視。在這期間我繼續煉功、講真象。邪惡見我繼續煉功就更加殘酷的迫害我,就又給我戴上一重40斤重不能直腰的大鐵鐐,光鐵鏈子就一大堆,手和腳緊挨在一起,躺不能躺,坐著都躬著身子,頭緊靠在膝蓋上,帶這種鐵鐐,大小便必須由另一監室的人侍候,不能自理。不到一天,手和腳腫的很痛,皮也磨破了,監室的另一人也害怕了,怕我有甚麼意外,就打報告要求他們給我卸下來,但他們不給我卸,只是給鬆了一個扣,但還是直不起腰,就這樣一直帶了20多天,因帶的時間太長,銬子已經銬死,用鑰匙都打不開了。後來一個犯人讓我坐在地上,用大錘子才把腳上的鐐子砸開。
電棍突然沒電了
因我一直堅信真善忍,三個月後我被送進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那裏,我被分到第四大隊嚴管,剛一到第四大隊,一個姓王的女惡警,他迫害我們大法弟子是最積極,也是手段最邪惡的一個。又把我分到第二大隊,因我堅持煉功,講真象,到了晚上只要我煉功,二大隊楊隊長就讓犯人打我,抓我的頭髮往鐵床上撞,嘴也被打得流出了血,後來,只要我們一煉功。他們就叫犯人把我們用繩子綁起來,先把兩隻手用繩子緊緊纏住,再把腳用繩子纏緊,然後把兩隻手從頭頂向背部掛,與兩隻腳緊緊掛在一起,肚子貼著床成弓箭形,大約不到半小時,手和腳就開始痛,因手腳血脈不能流通,不一會就變為青紫,一綁就是一夜,有8個小時。
早上起床提前半個小時給鬆開,因為還得讓你幹活,因綁的時間太長,手和腳都腫的老高。後來惡警對煉功的人員用電棍電,每天晚上都聽到電棍電人的聲音,弄的整個大隊陰森可怕,後來我一直在勞教所的月小結寫上洪法文章,它們就用電棍電我,叫我必須照他們要求的格式寫,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不能違背我的良心。」當時迫害我的惡警有:曹燕華、孫娟,它們兩隻電棍輪著電我小臂,剛一碰上就聞到皮肉燒焦的味道,我一看小臂像蜂窩一樣都腫了起來,過了一會兒,電棍突然沒電了。孫娟就捂著肚子說肚子痛,我知道這是大法的威力。孫娟也感到奇怪,充了一夜電,怎麼會沒電了呢?結果孫娟用手一試,狠狠的電了它一下,但再也沒電我,我覺得它們也挺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