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芝加哥論壇報1月21日報導,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星期二對一個聯邦法院拒絕受理一宗訴訟案進行上訴。他們在該案中控告前中國主席江澤民侵犯該運動信仰者的權利。
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泰瑞-馬什說,美國地區法院的馬太-肯尼利法官(Matthew F. Kennelly)以外國國家元首在美國受保護免於民事訴訟為由,於9月份拒絕受理原起訴案。但因為江已經不再是國家主席,這宗訴訟應該由美國第七巡迴上訴法庭重新考慮。
她說,「一旦他們離開此職位,他們就可以被起訴,一個國家元首的身份和一個前國家元首的身份是非常不同的,豁免權並不等於免受懲罰。」
報導中提到,馬什律師引用和訴江案有類似之處的一宗控告菲律賓前總統馬科斯(Ferdinand Marcos) 的共同起訴案。1995年近一萬菲律賓人在該案中勝訴。在夏威夷的聯邦法庭,原告針對他們的前領導人的不動產贏得了19億美元的判決,過後達成了1億6千萬美元賠償協議。
馬什說,訴江案沒有指明金額,因為這不是錢的問題。馬什說:「我認為這會改變在中國的狀況。」報導還引述馬什說:「如果裁決令人滿意,我認為迫害很可能就會停止而且將會挽救成千上萬人的生命。」
報導說,原起訴書於2002年10月在當時任中國主席的江訪問美國時遞交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根據法院的文件記載,起訴書被送至一名在芝加哥裏茲-卡爾頓大飯店(Ritz-Carlton Chicago) 保護江的芝加哥警察指揮官和幾名美國聯邦特工手中。
馬什說,起訴書上六名原告陳述了他們遭受的「慘無人道的人權侵害」。為了避免他們和他們在中國的家人遭到報復,六人均未列出姓名。起訴書還列出伊利諾伊州居民葉蔚和馬薩諸塞州居民汪浩的名字,他們因上了一份所謂的黑名單而未能從美國去冰島抗議江的到訪。
報導最後說,美國司法部基於江的前國家主席身份以及江沒有親自接到起訴書為由,在一份法庭之友辯書中要求法庭拒絕受理此案。但38名國會議員則要求繼續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