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回歸不停步 不負師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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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0日】

一、為法而來,踏上歸真路

1996年8月,我回老家到同學家裏玩,她告訴我她正在學一種功法,我問:「甚麼功?」她說:「法輪功。」我再問:「幹甚麼的?」她說:「度人的。」我脫口而出:「我要煉!」就這樣,我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同一天,我把《轉法輪》拿給愛人,希望他也能煉這個功,誰知,他一看就放不下了,看完一遍《轉法輪》,就忘記了吃藥(愛人患有20多年的類風濕病),三天後,戒了20多年抽煙、喝酒的壞習慣。親朋好友都驚奇的發現,他從裏到外,完全變了一個人。回到昆明,我隨口對正念電大的女兒說:「我和你爸爸煉法輪功,很好的,你煉不煉?」女兒毫不思索:「煉嘛!」就這麼簡單,我們一家三口走上了回歸的路。其實不簡單,我們越來越明白,這是我們的先天本性:我們就是為法而來!

1999年4.25後,對法輪功的說法越來越「緊」,單位領導是歷史系畢業的大學生,他非常了解我修煉法輪功的情況,他對我說:「我對中國的政治運動有一定的研究,看來這事只會升溫,你要有思想準備。」我說:「法輪功就是好,沒有錯,無論發生甚麼情況,我都要煉!」之後在對各單位煉功人員作摸底調查時,我向單位及省廳寫了一份《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的體會。我告訴大家:「我以前認為自己是一個好人,那是和不好了的人相比;現在我要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更好更好的人,那是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而且,修煉法輪功,使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活著:生命存在的真實意義就是返本歸真!」我以師父的《無存》作為此文的結束:「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

7.20以後,由於我堅持不放棄修煉,自下而上的各級領導,有關部門對我輪番做工作。其中,讓單位三位領導輪流著每人半天對我做工作直到我能放棄。一天其中一位領導對我說:「你要法輪功還是要共產黨?」我說:「這並不矛盾,我未煉法輪功前,大家都說我是個好人,煉功後,說我更好了,而且還把我評為97、98兩年度報省廳表彰的優秀黨員。如果硬要我二者選擇其一,那就是法輪功。」

幾天後,我對單位領導講:「不要浪費你們的時間了,我堅持下去,不就是勸其退黨嗎?我不等你們勸,我就交上『自願同意退黨』的申請。」我「自願退黨」的申請由支部大會通過後,單位報到省裏,省領導大發雷霆:這麼頑固,按「除名」處理!單位支部無奈,只好重新召開支部大會,對我的黨籍進行了「除名」處理。

一個從部隊復員回來的員工問我:「你不後悔嗎?快30年的黨齡了。」我說:「你恨那些貪官污吏嗎?他們大多是有職有權的共產黨員,與他們為伍,我感到害羞。30來年,我無愧於黨員的稱號,我不後悔!」隨之而來的是行政記大過,撤職、降級,從辦公室出去到一線當服務員的「老」領班,我毫不退縮,樂樂呵呵的做好各項工作。周圍的同事、親朋好友、兄弟姊妹都為我可惜,想不通我這個在大家心目中的聰明人,會作出這樣的選擇。

面對大家的不理解,我記起師父的講法:「一個生命如果能真正在相關的重大問題上,不帶任何觀念的權衡問題,那麼這個人就是真的能自己主宰自己,這種清醒是智慧而不同於一般人的所謂聰明。」(《為誰而存在》)我非常清楚我的選擇是真正的「聰明」一世,智慧一回。

二、堅修大法心不動,慈悲眾生正念行

1999年10月29日,昆明世博會即將閉幕,公安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無端的要把我和愛人留置到派出所,單位領導出於對我們的關心和人道,向公安建議在單位開兩個標準間「留置」我倆。兩天後,我剛上班不一會兒,公安就布置我和愛人單位派員24小時監視我們的住宅(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早上8點準時進入家中,晚上開一輛警車堵在樓道口,不准我們下樓。外出買菜有人跟隨,他們的說法是怕我們到世博會「鬧事」。我們心中坦蕩,和顏悅色對待前來看守我們的職工,滔滔不絕的向他們講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告訴他們,政府這樣對待我們錯了,總有一天會真象大白。87歲高齡的父親一開始不知道咋回事,後來看到著裝的公安到家裏非法沒收同修送給我們的師父講法錄音帶,被嚇壞了,不敢再住在我這裏,跟隨來昆明出差的哥哥回老家了。臨走時戰戰兢兢的對哥哥說:「我怕他們倆被打成反革命,我怕公安把他們抓走,他們不反黨、不反社會主義,都是好人哪!」驚嚇使老父親回到老家的第三天就生病住院直到2001年11月去世。

2000年4月,國際旅遊節將在昆明舉行,單位領導示意要把我們看守起來,我說:「監視居住45天已經是違法的了;春節期間又派員在大門口監視我們,並跟蹤到家玩的親戚朋友;國際旅遊節還要看守我們,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侵犯人身自由,我要去告你們!」

4月4日,我倆隨同修共60多人到省委信訪辦去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還沒有講話,就被押上警車,以「擾亂社會治安」之罪名被關押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向同監室的犯人們講述法輪功的美好及我們修煉的親身體會,告訴他們要做好人,善惡有報的天理。我是被關進去的第三個法輪功學員,他們知道了真象後都說:「政府神經病,把這些好人關進來,我們才是犯了罪的壞人。」弟弟想盡辦法到看守所看到了我,弟弟哭了,他說:「姐,我對你不只是姐弟的感情(母親去世時,弟弟才13歲,我一直帶他到上大學),還有另一份感情,你作個保證就可以回家了,不然就要被判刑了。」我也哭了,止不住的淚水一個勁的流,但我仍然堅定的說:「我煉法輪功沒錯,我受益了,我不能昧著良心說瞎話,我決不向誰保證,他們愛咋整就咋整!總有一天真象大白!」

回到監室,我老是止不住的流淚,我記起師父的《緣歸聖果》:「尋師幾多年,一朝親得見,得法往回修,圓滿隨師還。」哭得更厲害了。同監室的一個犯人問我:「阿姨,前兩個法輪功都沒哭,你為甚麼哭了呢?」我告訴她:我不應該哭,也不想哭,但就是忍不住流淚。我想,我這是在魔難中放「情」呢;我把師父的《緣歸聖果》念給她聽,並說:「我一定要跟隨師父堅修大法到底!」這時,我想,我不能再哭了,再哭,這些人怎麼理解得了呢?我對自己說:再哭,再哭你就不是大法弟子!這麼一想,淚水就止住了。

到第28天,我收到女兒的來信,信中說:「媽媽,你別牽掛我,我已是大人了,我能把握住自己。你就過好自己的關吧!這一回,你要放下很多東西,包括我……」這一下,我更堅定了。

5月5日,公安和單位領導把我接出看守所,沒讓我回家,直接送到澄江的培訓站,一番布置後,又把我看守在那裏,要求我不准出大門;不准和別人講法輪大法好;要他們把我看好了,別讓我跑了或者自殺。晚飯後,我在屋裏打坐一直到天黑沒開燈,他們突然發現我不見了,不敢聲張的緊急集合,分頭到樹林裏,湖邊到處找我,怕我自殺了;他們問單位派來「陪」我的同事:「她有沒有武功,你怎麼敢跟她睡,她會不會把你……」了解我的同事笑著說:「你們不了解她,她是一個非常好的人,只要給她20分鐘跟你們講話,你們就知道她是個甚麼樣的人了。」

後來,我跟他們講觀世音傳奇的故事,末了,我說:「其實,我們煉法輪功就跟觀世音傳奇裏講的一樣,就是修煉,只不過表現形式不同,更偉大、更殊勝。我們師父在《轉法輪》裏告訴我們修煉人不可以殺生,殺人更是犯更大的罪,自殺也是有罪的。電視、報紙說我們自殺也好、殺人也好,那都是造謠,栽贓陷害,目地是讓人們害怕我們,仇恨我們。」

幾天後,周圍的人都非常樂意接觸我,聽我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他們都說:你們太冤了。5月14日單位領導把我接回昆明,一路上,車子裏放起了佛教的頌經音樂,我想:「師父,我不能聽,我要不二法門。」我用衛生紙把耳朵塞起來想睡覺,沒幾分鐘,又聽到了另外的流行歌曲。回到昆明聽同事講,那佛教音樂帶斷了,只好放另外的音樂了。

從此,對我們的監視、跟蹤、竊聽電話成了家常便飯。一天,我應約到有關單位辦事,辦公室主任說:「你情況特殊,可以派車送你去,保衛科也跟你去一個人。」我一聽,義正詞嚴的說:「我不是罪犯,憑甚麼要派保衛科的人跟我去?我不去了!」主任說:「這事還得你去辦,我們都不熟悉情況。」我說:「要派人跟著,我就不去!」轉念一想,我不去辦事,耽誤了工作說不過去,可他們又要派人跟著我……我想起「文革」掛黑牌遊街……,好!我馬上用寫廣告的紙寫了一個「牌子」:「法輪功修煉者,被押解外出辦事,請予關照。」然後穿根線,把它掛在脖子上,拿起公文包,大步走出單位,不要車送。跟著我的保衛人員一看,只好遠離我一截,我邊走邊向路人講:就因為我堅持煉法輪功,出外辦事都被看守著,這不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嗎?不一會兒,保衛科長和另外一個彪形小伙子氣喘吁吁的追上我,把我的牌子拿掉,一個勁的說:「你不要生氣,有甚麼事,回去好好說。」回到單位,公安就來人了,他們問我:是誰教你這樣做的?你為甚麼要這樣做?我說:「沒人教我,這是你們逼的,你們對我不公,多次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我只想讓人們都知道是咋回事。」那天我想:他們要抓走我,我也不怕。無奈,他們只好對我說:以後你可別這樣了,你有甚麼事,有甚麼想法,就給我們打電話……

2000年11月,有人告訴我,省裏準備辦強化「洗腦班」,省委副書記王天璽說了,要在12月底以前把頑固分子全部轉化,要不就送勞教。接著,辦公室也通知我交一下手上的所有工作。我回家和愛人一商量:出走,堅決抵制「洗腦班」,向民眾講清真象。我們寫了辭職報告,讓女兒過後交給單位就出走了。

至2001年8月,我們在省內州、縣(市)親戚朋友、戰友、同學、甚至不認識的人(朋友的朋友)家中逗留,利用各種機會和條件,向大家講述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千古奇冤和我們為甚麼要離家出走的情況;同時,雲南610、各級國安、派出所和單位上也一直在追找我們,甚至下發了內部秘密「通緝」,在老家的出入必經地堵截、查找我們;威脅我的兄弟姊妹報告我的下落,否則就處予窩藏罪;騙我弟弟說,不抓我們,只是請我們到別墅山莊談談心,做做思想工作;跟蹤、竊聽朋友、同學的電話;多次不分時間的到婆婆家敲門(把門鎖都敲壞了),查找我們,把70多歲的婆婆嚇得腦梗塞,至今腿腳不便,說話艱難;無休止的到女兒受聘單位威脅、審訊女兒,要女兒說出我們的去向,逼得女兒辭去工作,另找單位後又到新的工作單位上逼問女兒,後來把女兒關在派出所兩天,第三天,逼迫她一同到原籍老家尋找我們,連我去世多年的兩個姑媽家都不放過。過後,他們還厚顏無恥的對女兒說:我們可以為你媽媽家寫家譜了。最後,為抵制邪惡的百般糾纏,女兒也離家出走找到我們。

2001年8月,我們一家回到昆明住在一熟人家,16日晚11點左右被不法之徒綁架,我和女兒被惡警綁架上警車時,我們高喊:「我們不是壞人,只是堅持修煉法輪功,你們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為甚麼這樣對待人民?」惡警大叫:「堵住她們的嘴,別讓她們喊!」愛人當時正在衛生間洗澡,後來才知道惡警把衛生間門砸開後,未讓他穿上衣服,隨便披了一件浴袍就把他推拉上警車,當時有一、二百群眾圍觀,十多輛警車停在路邊,一路呼嘯,其情景就如當年法西斯一樣。在派出所,連夜審訊我們到凌晨五點左右,由於我們不配合,邪惡將我們一家關進看守所,一連七、八天,國安惡警和所謂的「幫教團」分別對我們進行「審訊」和「幫教」,我們一概不予理睬,二十多天後,就把我們非法送勞教。在送勞教所之前,惡警對女兒說:小姑娘,你還年輕,你有甚麼想法,現在還來得及。女兒不吭聲,在審訊筆錄上寫下了:「堅修大法心不動!」幾個字。

我們一家三口被非法勞教:女兒一年,我和愛人分別是兩年。我和女兒被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他們不准法輪功學員互相接觸、講話,連我和女兒也不准接觸,我向勞教所提抗議:「共產黨還講人道主義嗎?認識的人互相之間都還要打個招呼,我們是母女卻不准講話,誣蔑我們煉法輪功六親不認,這不是你們不准認嗎?」我不管那麼多,照樣到女兒那兒去,「包夾」(看守法輪功學員的其他勞教人員)也跟著去,邪惡無話可說,只好睜隻眼閉隻眼。

邪惡「轉化」不了女兒,突然把她調去出大田(幹農活),中午收工吃飯,女兒樂呵呵的告訴我:「媽媽,我出大田了!」我一看,她一身紅泥,手心還起了泡,心裏一緊,仍笑著問她:「怎麼樣?」「不怎麼樣!」我抬起眼睛,不讓淚水流出來。「包夾」學員問我:「阿姨,你難過了?」「不,我這是感動!」女兒細皮嫩肉,在家連家務活都很少做,在勞教所出大田,挖地、積肥、割草、推車;在寶石車間粘寶石,任務重、出工時間長達十五、六個小時,很少時間睡覺,但她卻樂呵呵,坦坦蕩蕩,所有知道她的勞教學員和警察都非常喜歡她,作為她的母親,我深知:是大法造就了她。

勞教所對我們軟、硬兼施,各種「關心」和「幫助」,「不轉化就加期」、「不轉化別想出勞教所」,但我的心一點不動。只要有機會,有條件,我就會跟每一個勞教學員,每一個警察,每一個勞教所的領導,或者是來「幫教」的各方人士講大法的真象,講我的親身經歷,講我們一家人的變化,講我所知道的大法給修煉者帶來的心靈昇華,講「天安門自焚」的疑點;講傅怡彬殺人案是對法輪功栽贓陷害,是精神病人殺人,師父講過: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不宜煉法輪功;所謂的1400例肯定有假,即便是煉了法輪功了,師父又沒說煉法輪功就不會死,自己是「真正」按照修煉人的要求去做了嗎?上億人修煉大法,為甚麼不採訪一下我們這些沒死的,堅信不移的呢?為甚麼全中國只能聽到一個聲音說話呢?

到年底,勞教所要每個人都寫年終總結,我不寫,連平時的甚麼作業,考試等等我都不做,警察問我:「你為甚麼不寫?」我說:「我不是來勞教的,為甚麼要寫?」警察問:「不是來勞教的,那不是已經進來了嗎?」我說:「我是來證實法的。」警察問:「怎麼證實?」我說:「我用我的身、心、言、行向所有有善心的人,良心尚存的人,有腦筋的人證明我不邪、法輪功不邪、我們師父不邪!是江澤民邪!」警察無言。

2003年初,師父的《快講》、《淘》等經文傳到勞教所,我們幾個同修認識到要「抓緊救度快講」,「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勞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地,我們應該向勞教所的大隊領導、所領導講真象,平時他們老是「幫教」我們,在這關鍵時刻,我們要有慈悲心,要「幫」他們一下,能救度的都要救度。

我們決定在4.25這一天集體找隊領導「彙報」思想。就在大家列隊出工之際,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站到一起,向值班警察說:我們有話要找大隊領導說。不一會,幾個大隊領導都來了,她們嚇著了,以為我們要有甚麼「舉動」,她們不讓我們集體講,要一個一個說,我們堅持一定要集體講,在我們的正念堅持下,大隊領導只好坐下來和我們一起談,過了一會,所長也趕來了,他氣勢洶洶的問我們是不是要鬧事?我們冷靜、平和的說,不是甚麼鬧事,你們不是每天都讓「包夾」記錄我們的情況,定期彙報嗎?平時你們找我們「談心」,我們就不可以找你們「談心」嗎?不就是談談我們對你們的心裏話嘛!這麼一講,他們無話可說:好嘛,好嘛,那就談談吧。我們邊發正念邊和他們講真象,講我們為甚麼要堅持修煉大法,講著講著,所長在講話中講到了師父的北美講法,我們互相之間都會心的笑了。

事後,所長找我談話,問我為甚麼要選擇4.25這個日子找他們談話,我說,「我不避諱你問這個問題,4.25不就是99年中南海上訪事件的日子嗎?不就是法輪功學員去向黨和政府講講心裏話嗎?只不過是去的人多了一點,但不是秩序井然嗎?連政府的秘密會議上都說:一萬多人離開中南海時轉眼就沒了,地上連一片紙屑都沒有,連警察抽的煙頭都被法輪功學員揀乾淨了。那麼,我們今天找你們談話是鬧事嗎?」所長說:「不是,不是。」我說:「得,不是鬧事就行,這不是很清楚了嘛!」

到7月份,我們又悟到,講真象不應把個人的修煉放在第一位,我們要證實法,而不是證實自己。我們要重新明確講真象的基點:證實大法、講清真象,救度眾生。7月22日,我們再次向勞教所領導要求:我們要見省司法廳、省勞教委的領導,我們受迫害被非法勞教是違法的,要求無條件釋放我們。這次我們三個大隊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相都通了氣,後來得知7月22日那天,三個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都以不同的方式向不法之徒提抗議,反迫害、講真象,極大的鎮懾了邪惡。

在這之前,大隊長已讓警察傳話給我8月25日我就可以回家了,我也曾動過一念,這樣一來我可能走不了了,但經過權衡,我還是要放下怕回不去的心,一定要參加這次講真象的活動,我作好了被加期的思想準備,但事後他們沒加我們的期,後來我們又悟到:為甚麼要作好加期的思想準備呢?就不要給它加我們的期呀!我們不應該再承受了。7.22這次講真象的效果比4.25那次好多了,大家都欣喜的感受到,是我們在法理上昇華了,認識提高了,正念加強了,所以儘管邪惡氣急敗壞的說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鬧事」,但他們沒敢再加我們的期。

三、不負重任和使命,救度世人講真象

2003年8月底我回到了家,主管部門和單位仍安排我上班,說是不同意我的辭職報告。派出所的警察問我回來後還煉不煉?我說:煉!你以為關我兩年就不煉了?你們咋不拿攝像機裝在我家裏呢?這不是違反憲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嗎?

9月初,我和女兒到勞教所看望愛人(之前女兒從勞教所回來後看她爸爸,因女兒未「轉化」,不法之徒不准見,女兒扭頭就走),去之前,我對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單位領導及派出所的警察說:我要去看我愛人,去年女兒回來沒看著,這次我一定要去看,不讓我們看,我們就不回來了。我對女兒說:這次一定要看到你爸爸,正念正行!廳領導和愛人單位的領導陪我們去了。到了勞教所才知道愛人以絕食抗議到期不釋放已二十多天,體質已很虛弱了,本來不法之徒不想讓我知道,也不想讓我們見面,但我和女兒正念很強,還是見到了愛人,所長批示只准見10分鐘,結果幾乎談了1個小時。

回來後,我悟到這是揭露迫害、講清真象的機會,有事就要講嘛!我分別找了省司法廳、省610、廳領導及愛人單位的領導,向他們提出了我的要求:我們一家三口受迫害被非法勞教,現在愛人到期不釋放,仍加重迫害,其以絕食抗議,生命垂危,各級領導和每個知道的人都有責任關心事態的發展,要求立即釋放我愛人。在我的要求下,他們同意先讓愛人到昆明檢查身體,先還說讓我和女兒去接他,後來又不讓我去接,甚至匆匆而來,做賊似的走了一下過場而去都沒讓我知道,事後我悟到:還是真象沒講好,起了歡喜心,讓邪惡鑽了空子。

11月,我們一家三口受迫害被非法勞教的情況在《明慧網》上曝光,單位領導試著問我,是誰寫的?還是有人採訪我?我說:「沒人採訪我。知道我們家情況的人比比皆是,各級領導、公安、同修、親朋好友。文章我看了,基本屬實,但還不夠詳實,有甚麼事嗎?」單位領導說:「沒事,沒事,隨便問一下。」12月初,愛人回來了,他在勞教所抗工一年多,兩次絕食抗議迫害,後來不法之徒沒再給他加期。至此,我們一家三口得以團聚。

2004年,我們要回老家過春節,610和國安布置給單位要我寫假條,並留下電話號碼。我拒絕說:「國家放大假,我是國家公民,單位職工,有權利支配自己的假期,為甚麼別人不寫假條,要我寫呢?」單位不好說甚麼。國安來人說,有事找我談談,單位領導也在場,國安說:聽說你要回家過春節,你又不寫假條,這樣吧,我們派車送你回去。我說:「好哇,免得我到處找車。哎?你們怎麼只跟我談,而不跟我愛人談呢?我代表不了他。」國安讓我把愛人叫來一起談。我愛人平心靜氣的對他們說:江澤民4.25前就指使羅幹搜集法輪功材料,派特務打入法輪功煉功點,4.25後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強加給中央政治局,效仿毛澤東「我的一張大字報」寫信給政治局挑起對億萬法輪功群眾的迫害,編造了天安門自焚事件、傅怡彬殺人事件等彌天大謊欺騙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我們一家三口被非法勞教,回來後還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這一切都是違法的。追隨江氏集團和被江氏集團利用的人不應再助紂為虐,應該清醒了。你們要用車子送我們回家是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是違法的。你們要送那是你們的事,讓老百姓看政府的笑話吧!

後來,單位、國安、省廳互相之間為派車一事扯來扯去,最後省廳派了一輛紅旗牌轎車將我們一家三口提前兩天送到老家過春節。

後來,國安警察找過我一次,我對他們說:還有完沒完,你們和我們打交道這麼幾年,應該了解我們了。接著,我向他們講到了天安門自焚的真象,告訴他們不要再像機器人一樣被江XX當槍使,這樣下去,對自己的生命是不好的。他們趕快說:沒有,沒有,我們是路過這裏,順便來看看你。從此以後,國安、派出所、社區及單位領導再沒為我堅持修煉大法找過我。據說他們向上面報告說:我們已無計可施!當然,邪惡畢竟是邪惡,它不會自動變善,上面層層下來的要求和措施還是不少,但單位大多數領導和同事們都逐漸明白了真象,他們都知道怎樣向上面交差和報告情況,互相心照不宣,我心裏更明白:這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從勞教所回來後,我如飢似渴的讀了師父所有的新經文和《轉法輪》,認識到必須徹底否定舊勢力及其安排,「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好自己的路,連消除它們本身的魔難表現也不承認。」(師父《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不應該再承受邪惡的迫害,認識到大法弟子肩負的重任和使命,很快匯入師父的正法洪勢,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講清真象,救度世人。

我和愛人開始向各級領導、親朋好友、同學、戰友寫信,向他們講述我們一家被迫害的事實,講述天安門自焚偽案,揭露江氏謊言及大法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海外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及「國際追查組織」的成立,告訴他們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利用親朋好友相聚的機會揭露迫害,講清真象;以單位未讓我退休(我符合30年以上工齡可提前退休的政策),要請示610的事向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寫信,揭露610是江澤民操控的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組織機構,它比「文革小組」更甚,凌駕於《憲法》和公、檢、法、司及其它各級政府機構之上,其是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五條規定及高院院長高揚的講話出來後,我們認識到這屬於正法進程推進過程中必然出現的,我們應該充份利用大法為人類開創的這一層法理,常人社會的法律法規維護大法,維護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向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揭露迫害,為被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和判刑的大法弟子聘請辯護律師……向公、檢、法、司講真象,讓這些被江氏利用和迫害的人們清醒過來,得到救度,同時營救被綁架和關押的同修。現在隨著邪惡被消除的越來越少,抑制人們的邪惡因素消除了,人們主動來聽真象,來學法煉功,我們的一些親朋好友、同事,甚至聽到我們講真象的不認識的人都會主動要書看、要學功,我們按照師父的要求:「講清真象後有要學功的人,要儘快安排學法教功,他們是下一批修煉的弟子。」(《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回顧幾年來修煉和證實法的歷程,是偉大的師尊在帶領著我們,師父苦度弟子的洪大慈悲無以言表。和更多的同修相比,我做的還不夠,但對師對法的堅定和堅信始終沒有動搖,能走到今天,是師尊把我們溶於法中,我們也圓容著大法。

以上是自己粗淺的一點心得體會,感謝師尊的慈悲苦度,請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首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交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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