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報告,逮捕、拘留和監禁法輪功學員的行徑仍在繼續。拒絕放棄信仰的學員在監獄和勞教所裏不時會遭受殘酷的虐待,據可靠消息來源,他們甚至被酷刑和虐待致死。
據外國觀察家估計,中國官方公布的被關押在該國勞教所的25萬人中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
這項決議案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騷擾、拘留、虐待、監禁那些行使其本國憲法所賦予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合法權利的人們。
任何話也表達不盡本議案的重要性 - 因為保障宗教自由是和保障其他基本的人權和民權,以及發展民主息息相關的。
一個尊重和保護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政府懂得人的尊嚴是與生俱來、不可侵犯的,它就更能夠保障維護人類尊嚴的其它方面的基本人權,比如免受肆意拘捕或查封的自由、免遭酷刑和虐殺的自由。
這項決議案向中國政府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當其侵犯其本國人民的基本權利時,我們不會視而不見。我們要求我們在國際社會的夥伴都能維護最基本的人權 - 信仰自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