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的一點體悟:正念正行使同修走出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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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9日】師父在《2003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講到:「可是大法弟子做得很好,做了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人類也表現出了正的一面,我在這裏也圓容了我要要的。」「你們能夠在這裏修煉,你們能夠在這裏證實法,師父也能在這裏完成我所要做的,這裏的眾生也給他們的未來創造了機會,所以未來將永遠存在三界。」「如果不是在這次正法中能夠使其真正的起到正法的作用,也就是說這次正法如果不成,或者正法中人類這個地方根本就沒有表現出人對大法正面的態度、大法弟子也沒有表現好,哪一方面不行未來的宇宙也不會再存在三界了,也就是說呢,不久的將來這裏就消失了。」由師父的這段講法我悟到:在營救難中同修的過程中,相關三因素也是缺一不可的。一需要難中同修的正念正行,全面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出來是為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二是需要家人正念抵制邪惡,向辦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要人;三是需要大法弟子的整體配合,正念加持,只有這三方面都做好了,營救難中同修的成功才能成為現實。這一切由我們地區的幾位同修的被營救成功得到了證實。

同修A:2001年3月初,在邪惡的操控、指使下,A的單位怕A去北京證實法,竟然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在醫院,他向主任、醫生和護士講真象,講自焚真象、大法洪傳世界等,等主任明白真象後,告訴醫生和護士,誰也不能給他用藥,他願意煉就煉吧。在第三天他(她)們圍了一圈要問五套功法的動作怎麼煉。發生這一切的同時,該同修的愛人和哥哥找這位弟子的單位要人;同單位的幾位同修也去找領導講真象要求放人,本市其他同修有打電話的;有寄真象材料的;通過上網給邪惡曝光,海外同修也有打電話的,結果三天後該同修就被無條件的堂堂正正的釋放出來。

同修B:勞教期滿後又加入了助師正法的洪流之中。在一次與其他同修去散發真象材料時被邪惡綁架,未經任何手續,直接又被送往勞教所。在勞教所,她絕食抵制邪惡迫害;她的姐姐抱著她的孩子和另外幾位親人一起向勞教所要人;大法弟子整體正念加持儘管判勞教三年,結果一個多月就被放出,保外就醫。

同修C:在勞教所絕食一百多天,抵制邪惡迫害,後通過交流悟到必須主動講清真象、救度世人,而不是因為迫害我了才去做。法理明白後,一天,在勞教所吃晚飯的時候,他喊了一個多小時的:「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迫害大法弟子有罪」,令在場的局長、所長都膽寒,震驚、不敢阻止,其中有一中隊長還不時揮舞手臂助威。他的愛人也通過電話向警察講真象,大法弟子整體加持,雖然被勞教三年,結果被提前三個月保外就醫,6月中旬被放出。

同修D:由於邪惡盯了梢、蹲坑,於2004年5月23日晚10點多被綁架,6月8日沒辦任何手續被送往勞教所。D從5月27日開始絕食抵制迫害,遭野蠻灌食,生命垂危時勞教所通知當地派出所讓家裏接人,只因家人隔了一天再去,勞教所不放人了,絕食二十天後已進食了。後來,8月5日勞教所開獎懲大會,她喊出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並繼續絕食抵制邪惡,灌食輸液都不管用,這位同修的愛人、女兒、婆婆、父親也去勞教所要人,其他的大法弟子發正念加持,雖被判刑三年,可三個月也就是在8月27日被保外就醫。

同修E:於5月26日因去找人,被綁架,後也被送往勞教所,5月底開始絕食,一開始她的愛人勸她吃飯,說以後通過關係再減刑,連他的朋友都說法輪功的問題不好辦。該同修正念正行,正告愛人不要配合惡人,讓他向勞教所要人,否則夫妻關係一刀兩斷。外邊的同修有發正念的,有找她愛人講真象的,讓他向勞教所要人,三管齊下,在絕食37天後被保外就醫放出。

同修F:於2003年10月底,被從家中綁架,一週後送往勞教所勞教三年,出現一種病態,生活不能自理,也不能吃飯,他被送往醫院搶救,並由兩名警察和一名刑事犯看管。家人獲悉後,告訴其他的同修幫助發正念,愛人找警察講真象,他的母親拿著照象機把兒子受迫害和警察、刑事犯的形像全部照上,稱如果不放人就曝光,邪惡之徒害怕了,於8月中旬馬上給該同修辦了保外就醫手續,在勞教所呆了10個月左右。

同修G:也是於去年10月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前段時間也曾絕食抵制邪惡,並向警察和刑事犯講真象,其他同修也一塊兒發正念,但因為家人配合邪惡,給勞教所一大摞錢,說是幫兒子恢復身體,結果適得其反,不但沒放人,因為有錢支撐了,用輸液、灌食來折磨他。如果沒有錢,勞教所、醫院誰也不會掏自己的腰包的。

願我們和難中同修及其家人一起共同努力,做好我們的三件事,使難中同修都能夠早日獲得自由,重新回到助師正法的洪流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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