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99年迫害全面公開之前,很多學員為了幫助得不到書的人們,就義務的買來《轉法輪》,多少錢進的就多少錢出,自己賠上手續運轉(如運輸、郵費等)和人工,賬目清晰,這應該不涉及經營問題,但99年7月迫害開始後邪惡還是拿這樣的例子大做文章,添油加醋、蠱惑視聽。所以凡是涉及到錢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努力做到嚴謹無漏。
現在大陸資料點都是儘量單線聯繫,層層傳遞,這樣被下面資料點感覺就好像上層傳遞資料賺大法弟子的錢,雖然錢都用在證實法上,但書傳到新學員手上時往往容易被人誤解,認為我們也在賺錢,這樣就會給法造成損失。
畢竟書是資料點同修自己做的,又沒有書號,不能像市場上經銷書一樣定價去賣呀。但書的需求量又很大,我們大法弟子還在受迫害,資金非常緊缺,自己做書免費送給大家我們又負擔不起,那我們源頭資料點可不可以按耗材成本收錢呢?
當然,現在講真象讓世人得救非常緊迫,我們不能因為免費或者低於成本價送書而影響做真象資料的經濟運轉,否則就干擾了做證實法的大事。我想按成本少收一些錢應該是可以的。不過最好不收錢,我們可以上下協調互相幫助,因為錢本身也都是大法弟子志願付出的,如果有了經濟轉換就容易被邪惡鑽空子。
個人認識,如同修有更好的辦法請提出來讓大家借鑑,有不足請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