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誣陷、對法輪大法創始人的污衊與攻擊,對大法弟子施行殘酷迫害。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都失去了煉功場地、人身自由得不到合法的保障。在被逼迫的情況下,很多法輪功修煉者進京上訪,要求有一個合法的正常的煉功環境。
紀秀蘭多次進京上訪,每次不但沒得到答覆,被帶回後,送進看守所與犯人關在一起,一關就是幾十天,受著非人的待遇和迫害。2000年6月紀秀蘭與丈夫步行再次進京上訪。據她說:歷盡艱辛,用了十五天的時間走了1300多里路才到國家信訪辦公室。但她自己沒感覺很累。
這次上訪後,紀秀蘭又被帶回安丘公安局,公安局將她丈夫李仁東非法勞教三年。紀秀蘭被關進拘留所。放回家後,賈戈莊派出所、安丘公安局多次登門干擾、恐嚇,使紀秀蘭不敢煉功、看書。再加上前幾次上訪後,被公安局勒索3.3萬元現金,賈戈莊政府勒索1萬元,使紀秀蘭一家經濟上生活困難,孩子上學困難,受到了極大的精神打擊與壓力。就在她丈夫被勞教三個月後,紀秀蘭突然感到胸痛,以後越來越重,直到2003年5月才含冤離世。有的人說她是得了癌症,那麼為甚麼一開始她得了那麼嚴重的病,一煉功就好了呢?在三年的迫害中,在受到非人待遇的看守所、拘留所中,從沒有聽紀秀蘭說過自己的身體不好過?她又怎能與她丈夫步行走完1300里路進京上訪呢?這說明她身體是沒病的。
紀秀蘭致死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受到江××一手製造打壓法輪功的政策,使她沒有正常的煉功場地,人身受到強大的精神壓力,而造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