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大法的法理深信不疑,決心堅決跟著師父修煉。我天天手捧著《轉法輪》在學,晚上睡覺之前先把今天一天所經歷的事都在腦中過一遍。哪些地方不符合師父的法一定要記住,下次一定要做好。我每天都是這樣嚴格的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好,通過師父的精心點化和自己每天大量的學法,我提高很快。舉個例子,99年6月,女兒來家說她丈夫提出要離婚,因為我怎麼怎麼不好,逼迫女兒和我斷絕關係,他用錄音帶罵了我90分鐘,親自送到我家讓我聽一聽。我一句話也沒說他。他把我女兒和剛滿一歲的孩子出戶,孩子撫養費一分不出,還把我家的電視、大錄音機、金戒指拿走,還向我要了5000元錢,那時家中只有一萬元。我守住心性,闖過了這一磨難。
修煉大約半年左右,師父把我的天目打開,讓我看到旋轉的法輪和另外空間的景象,包括修煉層次的昇華。我知道這是師父在鼓勵我,我就更加嚴格要求自己,要做到處處像個修煉的人。
下面我講一講在師父正法時期我是怎樣走過來的。1999年7.20剛開始,法輪大法遭到江××團夥造謠打壓,很多人都在考慮修煉的問題。我當時就發誓,跟師父修煉的決心定了,修一萬年我也修,不管任何人怎麼說,我們全家都很堅定。女兒到北京說明真象、證實法,遇到一個好心的警察把她們開車拉到半路放了回來。順利回來後,我們在家裏成立資料點,我和女兒複印和送資料,把大法真象的工作看成是高於一切。這期間我也去北京證實大法,很順利的就回來了,可是當時控制不住的怕心還是很多。
2001年8月有人告訴我女兒說有人盯上你了,我和女兒倆都沒在意,結果2001年8月蹲坑的警察把我和女兒都抓走了,家也被抄了。由於沒有重視學法,對正法修煉的法理理解不深,對這突然來的變化我沒做好,特別是對3歲小外孫女的情放不下。女兒說我一個人頂著,你回家照顧孩子,我也有這個想法,結果走了一段彎路,真是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說我甚麼也沒幹,警察把我關了一個月放了回來。回來後才知道多學法,用法來對照我在看守所裏的言行,認識到自己沒有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
5個月後檢察院把我起訴,判我5年。我想這一次一定要做好,將師父的《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中說的「你們要維護法,你們要證實法,在法遭到迫害的情況下你們如何的去揭露那些邪惡,更好的圓容大法,這是你們應該做的」這句話背下來,來衡量自己。在法庭上我嚴肅的和法官辯論,揭露江××迫害大法的罪行。這樣不法人員又把我送進了看守所。
我悟到要做到證實法就得放下生死。師父在《心自明》中說:「生死非是說大話 能行不行見真象」。在看守所裏,我們都不穿看守所裏的馬夾。結果管監室的所長就罰刑事犯們不讓休息叫背監規,挑撥犯人和我們之間產生矛盾。我就告訴犯人們,我修煉不連累你們。我開始絕食抗議,抗議因為我不穿馬夾迫害刑事犯。我絕食第三天,所長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你不懲罰刑事犯我就吃飯。刑事犯們都很感動。第四天我告訴所長我不是跟你過不去,不是不為你著想,我們修煉真、善、忍沒有罪,我們不是犯人,不能穿犯人穿的馬夾。所長給我灌食,威脅我明天再不吃飯就給我關小號。我想她拿死來嚇唬我,第二天我主動找所長,她一看我真的不怕死,她說我也不想管你了,你願意怎樣就怎樣吧。從此再也沒人叫我穿馬夾。我悟到師父在講法中說過大法弟子真的能放下生死,邪惡自滅。
沒過幾天,大隊長把我調到她管的監室--整個監區最邪惡的監室。我一進去室長和犯人就摁著我穿馬夾,我把馬夾奪過來扔出很遠,正告她們:誰也別想叫我穿馬夾。正好剛被抓進來的大法弟子帶來了幾篇師父的經文,其中的《正念正行》中說「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我要證實法,又不想讓監室裏的犯人對大法沒有好印象,我決定離開這個監室,於是又開始絕食。絕食第三天,我沖到大隊長面前告訴她,我飯也不吃,馬夾也不穿,你趕快給我送去打地環(一種酷刑)。她愣住了,她看看我說那好吧,不穿就不穿吧,告訴室長不要管我了。我悟到只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真能放下生死的時候,形勢馬上就變。
我天天提醒自己,大法弟子的責任是證實法、維護法。只要有人的不正的想法,我就不讓它在思想裏出現,出現了我就鏟除它。室長不讓我煉功,我在哪一個班上煉功,她就罰哪個犯人打連班。我找大隊長說室長不讓我煉功,大隊長說對呀就是不讓煉功。我嚴肅的告訴她,功我一定要煉,今天就是江××坐在這裏我也得煉,不但功要煉,你還得告訴室長不能管我,她要是為我煉功迫害別的犯人,我就不給你面子白天煉。大隊長看我這麼堅定沒有餘地,說好吧,我不管你了,馬上去告訴了室長不要管我煉功的事。
一次一個犯人到床底下摸手紙,摸出一個塑料袋裝的一包東西交給了室長,我問室長甚麼東西她不告訴我,並按規定要交給所長。我一看裏面一定裝著師父的經文。我暗下決心,一定要把經文要回來,我就一直盯著室長的行動。一個和我挺好的犯人知道我的心思,她告訴我另一個和室長好的犯人剛才把那包東西扔給收垃圾的拿走了。我一聽腦子像炸了一樣,忍不住大哭起來。我告訴室長和扔東西的犯人她倆一定會遭報的。過了兩天,室長真的遭報了,她賣了家裏的房子買關係,本來給她判還有2個月就回家了。突然來通知說她的案子檢察院要重新起訴,她一下子精神就垮了。大家都說室長真的遭報了。又過了三四天,我被通知判緩5年馬上回家。我女兒還是被非法判了10年,在看守所裏她也在堅定的證實大法,做得很好。
回來後我更知道了學法的重要性,要想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修煉的路,就必須要把師父高層次的法學透,同化大法。因為在看守所裏10個月,對師父的法悟的低,一段時間就認為師父安排我在家看孩子,對講真象不積極。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才悟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按照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去做,才是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於是我又開始勇猛精進。
在講真象中有人要學法,可是《轉法輪》又奇缺,怎麼辦?我就想了個辦法,買了個進口大錄音機,錄師父講法帶免費送給要學法的人,這樣就解決了《轉法輪》奇缺的問題。由於我家經濟拮据,一套帶加上一個小隨身聽一共60多元,我周圍的大法弟子都出錢,利用這種形式來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一直做到現在,讓很多人聽到了師父講法。
2004年6月,我看到報紙登了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專項活動,我就著手寫了控告江××的罪狀。1、控告江××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罪;2、控告江××誣告陷害罪;3、控告江××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4、控告江××侮辱、誹謗罪;5、申訴我和女兒家庭受的迫害。按照正規控告程序書寫,我和老伴每人寫一份,7月郵去給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現在為了更多的當面講清真象,我又到車站去賣報。每天總有人在車站和我說話,都是師父安排的有緣人,我就告訴他們,我為甚麼要賣報,因為我得養活一個小外孫女,女兒因為煉法輪功被抓進監獄遭受迫害,講大法的真象。我賣報不是為了掙錢,就是為了講真象,為了講清真象。能多救一個眾生是我最大的心願。我一定要做好師父要我們做的三件事,好好修煉,不辜負師父對我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