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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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8日】

  • 張小平說真話何罪之有?

  • 看山東冠縣610恐怖組織是如何斂財的

  • 給長春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 張小平說真話何罪之有?

    善良的同胞,當您茶餘飯後,一家人坐在電視機前,興致勃勃地觀看「法輪功」真象片《風雨天地行》時;當您坐在收錄機旁認真收聽「世界法輪大法廣播時」;當您坐在燈下,仔細閱讀傳單時,您終於慢慢地知道了一些被當權者極力用謊言掩蓋的真象:法輪大法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獲褒獎1200多項;迫害法輪功耗費了1/4國家財富;「天安門自焚」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宣布為江氏策劃的偽案;江氏及主要幫兇相繼在20多個國家被告上法庭;全國各地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100多人被迫害致死,6000餘人被非法判刑,超過10萬人被非法勞教;綏化市法輪功學員劉希文、張曉春、李雪蓮被迫害致死,孔憲華曾經被迫害精神失常,60多人被非法關押過,其中30多人被非法勞教,2人被非法判刑……為了讓您知道更多的真象,從惡毒謊言中清醒過來。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打、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危險,前仆後繼,無所畏懼地揭露邪惡,講清真象。

    2004年9月5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東風派出所綁架了張小平,現非法關押在綏化市第一看守所進行迫害。其理由與藉口是──製作法輪功真象資料。

    1997年,張小平開始煉法輪功,煉功後,在做買賣時,真心為顧客著想,顧客都願意買他的東西,生意很好。2002年,為抵制幹警非法抓捕,張小平被迫流離失所。如果他為自己的安全哪怕著想一點,他完全可以遠走他鄉,憑著他往日做生意的經驗,憑著他的精明與才幹,另謀生路不成問題。然而,為了讓家鄉的同胞在這場迫害好人的所謂政治運動中,識正邪,明善惡,辨是非,從而為自己選擇光明未來。迎著巨大的風險,張小平以無畏的勇氣留了下來!他租了一個簡易房,夏天外面大雨傾瀉,屋內小雨不停;冬天,外面寒風刺骨,室內水結冰,就是在這樣惡劣的生存環境中,張小平寧可自己少吃少用,也要節約每角每分錢,買來紙、墨;在自身安全隨時面臨危險的情況下,他首先想到的是同胞未來生命的安全。因為作為修煉的人,他深深的知道:6月飄雪,冬天下雨,天災人禍一年甚似一年……那背後的真正原因;他更知道:仇恨、敵視「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人,他未來的生命將面臨著甚麼……。於是,他以修煉者特有的慈悲,製作了一張張救人的傳單……

    然而,這些傳單卻成了逮捕張小平的所謂「罪證」,張因說真話將面臨非法審判。張小平何罪之有?六年來,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製作散發大法真象資料?又觸犯了哪個法律?哪一條?哪一款?

    首先,從道理上講。江氏霸佔電視台、廣播、報紙等全部輿論工具,顛倒黑白,造謠惑眾,大搞誹謗宣傳、欺騙人民。同時,非法封鎖國內外所有能揭示事實真象的渠道,完全剝奪了公民的知情權。江氏又下達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虐殺指令,動用了全部國家機器,採用炮烙之刑,電刑、水牢、釘竹籤、灌大糞、五馬分屍,注射不明藥物等等滅絕人性的100多種酷刑來摧殘折磨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死傷累累,家破人亡……。面對鋪天謊言,面對血腥迫害,法輪功學員冒險走出家門,以大善、大忍的胸懷,本著對政府的極大信任,找「人大」、「信訪」、找各級政府、執法部門,然而,這些部門不但不聽取民聲,反映民意,相反,利用職權反過來迫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信訪局」變成了「抓人局」、「公安局」……。被逼無奈,法輪功學員只好走上天安門,向世界人民講真象,走進普通百姓,向可貴的中國人民散發真象資料,還百姓知情權。這有何不可?難道不合理嗎?人不應該講理嗎?

    其次,從法律上講,《憲法》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請問執法者,製作、散發真象資料等行為觸犯了哪些法律?捏造了甚麼謠言?洩露了哪些國家機密?還是侮辱、誹謗或誣陷他人了?沒有,全都沒有。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在承受巨大的苦難下,法輪功學員始終堅持真善忍原則,沒有武力報復,也沒有一句政治口號和政治訴求。法輪功學員製作的真象資料內容,說的就是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寫的就是一件事,向百姓揭露好人被無辜迫害的事實,揭穿騙局,講清真象。難道說真話還違法嗎?當權者全面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權、上訪權、言論權等幾乎全部人權,是在踐踏《憲法》;而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上訪權、信仰權、言論權,是在維護《憲法》。法輪功學員所有言行都有法可依,是合法的,又何談犯罪?

    然而,幾年來,綏化市執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從不講法律,不顧法輪大法是正法這一基本事實,違法審判,曾對二人非法判刑,今天又欲將非法審判張小平。《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就是說只要《刑法》條文沒有明確規定某一行為是犯罪行為時,就不能對此行為定罪和處以刑罰。《刑法》第300條本身沒有對「甚麼是『邪教組織』進行說明」,也沒規定制作散發真象資料就是犯罪行為。在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簡稱《決定》)當中,也沒有一句文字規定法輪功是×教,對「邪教組織」也沒有立法解釋,但是,為了給迫害法輪功的行徑披上合法的外衣,江氏繞過立法程序的限制,利用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制定《解釋》,說明解釋「邪教組織」(《憲法》67條規定:解釋法律權由人大常委會行使,現兩院無權解釋,這個解釋是違憲的,是無效的),然後利用這個無效《解釋》,再加上兩院各自的行政《通知》,就這樣繞了幾個圈子,將法輪功非法定為「×教組織」,然後適用《刑法》300條,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可謂處心積慮,機關算盡,但無論怎樣移花接木、偷梁換柱,其違法違憲的實質都難以掩蓋,一目了然,畢竟《憲法》、《刑法》不是哪個人、哪個組織永遠能夠架空!冤案總有昭雪時。

    張小平無罪!無論哪些人關押、折磨或企圖加重迫害張小平,哪些人將構成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或枉法追訴裁判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此,要求綏化市人大督促檢察院執行最高檢「嚴肅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的通知,嚴懲所有參與迫害張小平的違法犯罪者。同時綏化市法輪功學員正告迫害者:停止所有違法犯罪活動,無條件釋放張小平!

    希望善良的同胞明白真象後,能夠為正義挺身而出,不管結果如何,他都會帶來勇氣和希望。面對謊言和迫害,任何人都不應該沉默,在正義與邪惡的選擇中,希望同胞站到正義一邊,發出正義的聲音,聲援張小平,譴責邪惡,伸出有力的援手,營救敢於說真話的張小平!


    看山東冠縣610恐怖組織是如何斂財的

    文/冠縣大法弟子

    以任廣民為首的冠縣610的惡人,每到敏感日和節假日就辦「洗腦班」,大批大法弟子被關,每人每天要交20元的所謂學費,五年來據不完全統計已斂財幾百萬!這錢可都是無數個貧苦家庭的血汗錢!有的家庭為了讓親人回家被逼無奈賣掉了牛羊和糧食,還有些婦女把賣菜賣雞蛋的錢都給了610了,老百姓痛恨的說:現在610的這些惡人貪財、斂財的心比黃世仁都黑!

    請看事實:

    04年11月5日,610下了一個所謂「冠防處發[2004]8號文件」,其中第二項內容全文如下:各鄉鎮每年交3000元,縣直單位按單位大小交納:50人以下交1000元;50人以上的交2000元,各單位務必於每年11月將基金交縣委610辦公室。

    冠縣大法弟子被它們勒索的沒有油水了,現在它們又把斂財黑手伸向了全縣的行政單位,不交錢的就拿單位領導是問!請全縣人民評判一下是誰在賊喊捉賊的斂財,斂財創收、買官升遷才是冠縣610惡人們迫害大法的真實居心。

    善良的人們:請您靜下心來想一想,您身邊的、您遇到的法輪功修煉者有哪一個不是在按照「真、善、忍」在努力做好人呢?他們(她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勞任怨、勤勤懇懇、盡心盡力的履行著各自單位、家庭的所有責任和義務,他們的心多麼純真、多麼善良。可就是因為這份純真和善良,五年來,法輪大法學員被610惡人認為是「好欺負」,被多次無故抄家,多次勒索錢財,竟達幾百萬元!有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及洗腦,更為嚴重的是失去了生命。

    如今610又把黑手伸向了集體單位,想利用單位辛苦掙來的錢迫害打擊善良,間接的使您背上迫害善良、助紂為虐的萬古罪名,多麼險惡的用心,多麼陰毒的手段!快醒醒吧,現在江澤民已被多國起訴,國內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被多國立案追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必報是天理,在全世界共同審判江澤民的日子裏,讓我們舉起我們自身的正義和良知的利劍,斬斷黑手、呵護善良,為我們的子孫後代造福吧!

    切記:法輪大法好!
    法輪大法是正法,正人心、正人間、正天地!


    給長春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善良的長春同胞、父老鄉親:

    敬祝大家新年好!

    長春春常在。長春是個吉祥的福地,因為它與法輪大法有特殊的緣份。李洪志先生把法輪大法首先在長春向世人洪傳,長春人最先受益,最先目睹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這是善良的長春人永恆的福份。

    大家都知道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忌,為了他自己的政治需要,用栽贓陷害、製造「天安門自焚」假案等卑劣手段,非法打壓法輪功。長春人都聞知或目睹了江澤民利用中國現有的各種系統和組織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殘酷迫害的事實。

    近一個時期,江澤民下台了,新聞媒體中也看不到對法輪功的誣蔑之詞了,可能有些人就以為大概迫害已經不存在了。事實完全不是這樣。江澤民雖然下台了,可是江澤民的同伙還在運用手中的權力繼續瘋狂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只是方式、手段更加隱蔽,同時利用各種手段封鎖人們的耳目。

    江澤民集團傾盡國力迫害法輪功,幾年來,他們撥鉅款專款擴建、新建勞教所、監獄、洗腦基地,用以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用巨額資金獎勵「舉報者」和迫害者;用重金收買、控制海外媒體和大搞金錢外交。全國各地勞教所建設、裝飾的比中、小學校還美麗,用這表面的光華來掩蓋裏面的暴力、血腥和殘忍。現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葦子溝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九台勞教所、吉林監獄、黑嘴子監獄、鐵北看守所、雙陽看守所、興隆山洗腦班等處都非法關押著大批法輪功學員。這些修「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剝奪了一切做人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要被暴力逼迫接受所謂「轉化」,堅定信仰的人,就會遭到您難以想像的、令人髮指的殘酷折磨。江澤民集團的「肉體上消滅」,不是用槍、用刀一下子殺死,而是「打死算自殺」、利用酷刑「轉化」達到他對法輪功學員群體滅絕的目的。

    長春法輪功學員為突破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真象的封鎖和掩蓋,還長春百姓的知情權,於2000年3月5日用電視插播的方法揭露「天安門自焚」騙局。江澤民陰謀敗露,十分懼怕,密令「殺無赦」。吉林省大開殺戒,僅長春地區就抓捕了5000多名法輪功學員,抓捕中至少有6人被打死,後有15人被判重刑,最高20年徒刑。參與插播的候明凱被抓兩天即被折磨致死;劉成軍經受了一年九個月的酷刑折磨,於2003年12月26日被迫害致死。

    自99年7月鎮壓法輪功以來,長春市已有近5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打至傷殘、折磨至生命垂危還仍然被關押的大有人在。

    長春法輪功修煉者楊光,2000年末被綁架,因堅持信仰,維護大法,被非法判刑15年。被抓時,在長春市公安局遭惡警嚴刑逼供,當時右腿被打折,根本不能活動,後股骨頭壞死。楊光是被抬進吉林監獄的。後被關押在吉林監獄老殘監區。楊光現右腿殘疾,腳趾潰爛、變形,目前已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50多歲的人,看上去像老人,頭髮花白,瘦弱不堪。楊光現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下身常年被禁止穿褲子,赤身裸體。由於下身癱瘓,為了大小便方便,犯人給他「特製」了一個類似殘疾人用的輪椅一樣的簡易的小車。小車四週是用鐵管焊成的,周圍是木板,臀部坐的地方是一個臉盆大小的圓洞,下面是四個小輪。每當楊光大小便時,犯人就推著這個特製的小車,把他送到廁所裏自己方便,就沒人管了。囚車的四周都是木板,楊光的手根本就搆不著臀部,所以每次大便後,也不能擦,終年生活在充滿異味、骯髒無比的屎尿之中。他和監獄的精神病犯人、被打殘的刑事犯人、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犯人,在冬冷夏熱、終年不見陽光的「裸體區」內度日如年。生活條件極其艱苦,睡覺的地方不足60米,伙食極差,菜裏根本沒有油。洗澡時,把他扔到水房,用水管子猛沖全身,用帶釘子的拖布擦身,還美其名曰「美容洗澡」,一年四季都是如此。看到楊光慘狀的人心裏都明白,就是要這樣把他折磨死在裏面。楊光家中有85歲的老母親、妻子、孩子,全家過著沒有溫飽的淒慘生活,有時還受到警察的騷擾。

    父老鄉親們,原來長春有幾十萬人煉法輪功,大家從他們身上都看到了身與心的神奇變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的道德風範。在當前這種人心不古、物慾橫流的社會環境中,他們的正念正行不是應該受到讚揚和尊重?為甚麼還遭到非人的迫害呢?這種逆天理行事的現實不值得我們深思、再深思嗎?!像楊光這樣正在遭受摧殘的好人,在我們長春市成百上千。今年十月以來,江澤民集團又發起了新一輪的猖狂迫害,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正在遭受酷刑摧殘。僅今年12月13日一天,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就有兩名省內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且罪惡的「610」還在不斷的繼續綁架法輪功修煉者。

    同胞們,血腥的迫害就在我們身邊進行,酷刑致死每週在發生,這些違法犯罪行為能讓它繼續下去嗎?江澤民的親信嘴裏說要依法辦事,對好人怎麼可以這樣無法無天?!

    鄉親們,不要以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與自己無關。他們都是我們的親人啊!他們是為揭露謊言,不讓春城人民被謊言欺騙而無私付出的人。我們大家能坐視不管麼?如果人心向善,共同揭露和抵制迫害,江澤民一夥還敢如此為所欲為和肆無忌憚嗎?

    善惡有報乃天理,不管你信與不信,它是公平和不變的。連續不斷的天災人禍預示著甚麼?江澤民一夥人倒行逆施、逆天而行會給中國人帶來甚麼?會給人類帶來甚麼?

    鄉親們,自己的心決定自己的命運。讓我們大家都用善心共同譴責、揭露、抵制迫害,共同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楊光、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祝願大家都有一個光明、美好的未來!

    長春全體法輪功學員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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