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公民報2月9日刊登了題為「法輪功遭受不公待遇」的文章。文章說,在中國新年之光的節慶活動中可以見到基督教和佛教的人士,而法輪功學員卻被排斥在外。 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禁止仍極大地考驗著崇尚民主權利的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不認為法輪功具有政治威脅性,但我們卻容忍中國政府在加拿大領土上的干涉行為。」
文章還說,主辦單位加拿大中國人協會和加拿大中國西部國際開發協會玷污了加拿大的多元文化精神。所有支持這一節慶活動的政府官員都應要求其承擔責任,重塑加拿大法律的尊嚴。
據明慧網報導,類似的干涉事件在各國都有發生。今年初,巴黎市政府在香榭裏捨大道組織了一個面向公眾的華人春節大遊行,巴黎市政府邀請了北京市政府協助辦理。但是,在參加這次大型慶祝活動的各個民間團體的申請中,在巴黎出現了和春節節日氣氛不協調的現象。法輪功作為在法國合法註冊的團體,是有權利參加這個活動的,但是法輪功的申請遭到了中國大使館的無理阻撓。
中國駐多倫多副領事潘新春因在媒體誹謗法輪功學員,已被安省高等法院判定違法。而中國政府通過各地中領館及其操縱的社區親共團體,把在中國發生的完全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對法輪功的鎮壓輸出到各國華人社會,干涉所在國公民權利的行為也應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