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陸幸國,家住浦東新區唐鎮王港紅一村,77年初中畢業參加工作,80年擔任大隊黨支部書記,在99年7月後因煉法輪功的事,多次被抓、關押及勞教過。2003年5月5日晚又被浦東新區「610」警察抓去後送上海青浦第三勞教所,於2003年10月15日死亡。警察對陸幸國家屬說陸幸國「病逝」,並威逼恐嚇,不讓家屬檢查、看遺體,在10月18日急急忙忙地通知火化。但據火化現場目擊者事後揭露,陸幸國的遺體臉變形、嘴唇的皮沒了,牙齒也沒了,耳邊皮皺起,頭髮豎起,頸上都是血,身上有多處電擊痕印。可見陸幸國是被活活地殘酷折磨致死。具體殺害過程,需要深入調查,現只能將已知情況反映如下:
上海勞教三所專管迫害的中隊(對外稱勞教三所直屬中隊)與外界隔絕,實行全封閉管理,對煉法輪功人搞「單獨轉化」洗腦,由四個勞教犯看管一個煉功人,放在一個房間裏進行所謂的「幫教」,逼寫「五書」,從精神上到肉體上進行殘酷的折磨。每晚10時至第二天早6時由勞教犯分四班看管,勞教犯不高興就不讓煉功人睡,一般2時睡到4時起來坐板凳。為了拖垮煉功人,伙食限制每頓二兩飯。警察明確地指使勞教犯「把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就可以了」。惡棍們對煉功人沒有任何限制和約束地肆意辱罵毆打、酷刑極為殘暴。警察們在門口對勞教犯監視,督促其行兇迫害。煉功人有反抗或不同意見,警察出頭用各種警械電棍更加惡毒地行兇。
上海勞教三所毫無人性地把煉功人不當人看待,要從肉體上消滅,甚麼惡毒殘酷手段都幹得出來。有種種酷刑名稱,簡介其中幾種:
1、坐「小老虎凳」,規定姿勢(包括目光)不讓動,從早上5點到晚上12點以後。一兩天腿就浮腫、不會走路,幾天臀部就坐爛了。
2、「五馬分屍」:把人的四肢給按住,把大腿扳成一字型。
3、「兜心拳」:用拳頭猛擊胸部。
4、「抱頭撅屁股」:人面向牆,兩手抱頭蹲在地上,將屁股翹起來。
5、「頂頭」:面向牆站立,頭頂在牆上,身體弓起來成水平,兩腿挺直,全部力量壓在頭頂上。
6、扒了褲子用皮帶抽,用牙刷往嘴裏戳,用板凳打、用煙頭燙等等,有對抗議的扒去衣服往身上潑上水用四根警棍電擊,逼得精神失常,還說是假裝。
法輪功修煉者是以真、善、忍為指導的,煉功人要重德、要做好事、要為善、處處事事都要這樣要求自己,從實踐中獲得真知,人身難得,大法珍貴,在被鎮壓迫害的情況下,出於道德良心,說一些真話,做一些講真象的事,目的是希望不要誣陷好人,是正義的舉動,不應該被強加上「反社會、反政府、反人民」等等罪名。現在民眾,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經過多年觀察,無可否認,修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
江××集團對幾千萬修煉的好人進行迫害,製造出幾十萬人被判刑、被勞教,被打傷打殘、被打死,被迫害得流離失所的悲慘遭遇,被抄家的也難以計數。歷史上有哪個暴君這樣無所顧忌地肆虐,把幾千萬善良人民推向敵對位置上進行鎮壓迫害,逼迫整個國家機關各級組織,司法專政工具輿論工具都圍繞著鎮壓迫害運轉,撲向兩手空空的好人,甚至里弄幹部講:「不要你做好人好事只要你不煉法輪功。」民警講「碰到殺人案件可以放下先解決法輪功問題」,連他們工資獎金都掛上鉤了。上海勞教三所專業迫害隊搞封閉式地殘害好人,是在維護國家穩定長治久安,還是利用鎮壓法輪功要搞出甚麼名堂來?
迫害法輪功已經四年多了。花了多大代價,不僅人力、財力上的損失,國家名譽也損害了。第三勞教所利用勞教犯想減期的方法,誘惑刺激他們賣力迫害法輪功人,這樣做不僅是加重煉功人的痛苦,也給勞教犯思想上灌輸坑害人犯罪的因素,日後更加犯罪。再說法輪功重德行善做好人,有利於社會,越來越得到公認,鎮壓好人長期下去會造成甚麼後果。中國春秋時代歷史上曾經有過「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時期,這給我們清醒面對現實提供了借鑑。為了對社會負責、對人負責,提幾點希望要求:
1、請你們深入了解,如果要報導,就要如實報導,否則就不要報,因為那是違反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準則和作人的良心的。不僅是希望你們作為個人在殺人問題上講公正話,不要栽贓陷害無辜,可能的話,還要為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著想,在新聞媒體上有新的突破,幫助糾正市領導和國家領導的一些不必要的錯誤,如果這能做到,你們將為聲張正義而被歷史紀錄。
2、希望你們認識到:
(1)應該對殺害陸幸國的有關兇手依法查處,同時對第三勞教所專業隊濫用刑法致人傷殘的負責人追究刑事責任和領導責任,並給受害者和家屬經濟上的賠償,並立即停止違法違紀的錯誤做法。
(2)對迫害法輪功人死亡率控制在5%的制訂者所造成的危害結果必須查清、依法懲處。
(3)用勞教方法處理信仰問題是侵犯人權、違犯信仰自由,此錯誤做法不可取,建議有關單位撤銷停止。
(4)勞教所不能成為「惡教唆」,建議選拔具有良好法律素質、道德修養好、文化層次高的人擔任,真正能夠把壞人教成好人的教育場所。
事關重大,人民安危,輿論監督,難度不小,事在人為,預祝成功!
謝謝!
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上海)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