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6 日下午,我在自家的倉賣店裏賣貨,進來一個人,他說買瓜子,他一邊買貨一邊向外看。直覺告訴我這個人不是顧客,原來他們是新立派出所的警察(名字不詳),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亂翻東西,最後挖地三尺般地抓到兩盤煉功帶和一盤真象錄音帶,隨後把我帶到派出所。(以上他們已構成非法搜查民宅罪)這時新立派出所的兩名惡警利用各種方式騙口供,我不配合。他們就用另一種方式開始跟我聊一些法輪功的事,藉此他們就斷章取義的做成了所謂的筆錄。然後讓我在上面按手印,我拒絕,他們就強行把我的手硬按到紙上。
帶到看守所後,我覺得這一切都是非法的,就絕食抗議。等到第三天,看守所高管教和幾名刑事犯給我灌食,拿一支膠皮管子(有小手指粗)從我嘴裏往胃裏插,然後他們掐我的脖子,表面上是把著我怕我動,實際上是故意掐的,當時的感覺是快上不來氣了,那種痛苦難以言表。他們的目的是強迫我放棄絕食。後來在提審過程中,我認為這一切都是非法的,拒絕簽字。最後他們以「擾亂社會治安」判我三年勞教。其實在沒有我簽字的情況下判勞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非法的。
到勞教所不久,有一天說黨校來人要我們上課。開完早飯後,把我們十幾個留下來準備聽課。當時大家都想我們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在做人,修煉沒有錯,不應該接受所謂的教育。就這樣以教導員祝鐵紅為首的幾名警察拳打腳踢,然後把我們都反扣在了鐵床上。大家為了抵制迫害都不吃飯。到了第二天晚上警察就把我們都放開了,這其中有賈冬梅和賈秋梅姐倆,惡警教導員不肯放。這樣到了第五天時,賈冬梅的狀態非常不好,就向刑事犯要紙筆說要寫遺書,警察一看才把她倆放開了。幾個月後聽說她們倆被解教時,直接被當地610接走,後來又聽說冬梅被迫害去世了,原因不詳。
2002年10月份,為了抵制非法關押,我們拒絕穿勞教服,被警察李秀錦強行穿衣服後反銬在鐵床上。晚上反銬,白天正銬,還讓我們坐在漆包線小凳上。凳子上布滿了溝痕,時間一長就感到很疼。這樣不分白天黑夜一扣就是十四天。最後警察看大家都不妥協,就使用了毒刑「大背銬」,同時張曉更、馬翠紅、張春芝被惡警用警棍打得遍體鱗傷,特別是下身青紫,躺在床上都不敢翻身。
2002年11月勞教所開始了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最邪惡、最恐怖的迫害,強制「轉化」。首先監獄來的警察陳鏡唆使刑事犯把每個學員的頭髮稍微長一點的三下兩下剪下來,非常難看,這是對人格的侮辱;之後每天讓我們坐小凳早6點至半夜11點,兩隻手放到膝蓋上看電視播放的誣陷法輪功光碟,進行強制洗腦;到了晚上7點以後,如果有學員感到睏倦閉一下眼睛,警察就把就寢時間延長10分鐘。大隊長張小丹、監獄警察張鏡和周丹逼迫法輪功學員念揭批文章,如不念就不讓上廁所,還要拉出去讓男警察用警棍打。李秀錦用電棍電張立娥。
第二天我因不念誹謗文章,惡警隊長王秀容上前用盡力氣打了我一個大耳光,後又送到辦公室讓男警察用警棍逼我念。這樣過了幾天在我們周圍的牆上貼了一圈誣陷大法的標語。一位六十三歲的堅定大法弟子上前扯掉了兩張標語,隨後進來幾名惡警,還有男警察連踢帶打,最後又給拖走。後來許姨說徐宏珍肋骨被踢壞了。這樣持續半個月後,他們看到大法弟子們都堅持信仰,他們就用了毒刑「大背銬」,強迫寫「決裂書」。張小丹給我上了「大背銬」,沒有過多久我感到疼痛難忍,就不想堅持下去了,淚流滿面地抄寫了一份不應該寫的東西。過了兩天我內心痛悔萬分,就向包夾要筆和紙準備寫聲明,他們不給,我只好口頭聲明被強迫寫的東西作廢。警察高潔又給我上了大背銬,過了兩三個小時我感覺手脖子上的筋好像都要折了,疼痛難忍,只好妥協,沒有堅持下來。
期間王麗麗被銬二天,手腕全是血痕,仍舊堅定不屈。還有孫景霞以大法弟子的正念,被銬了二十四小時也沒有屈服。後來有邪悟者告密說孫景霞同別人說話了。惡警劉亞東又把孫景霞上了大背銬。孫景霞又以超凡的意志堅持下來,後來劉亞東看到孫景霞拒不妥協,就用了最卑鄙的手段:侮辱師父的法像。還有一個鶴崗大法弟子手被銬殘,一直不好使。勞教所的八條禁令中第三條「嚴禁虐待、毆打、體罰學員」,而且對使用戒具也有嚴格說明,如使用戒具不當造成傷殘的,應付法律責任。其實勞教所對學員實行的強制轉化已構成刑訊逼供罪。
2003年6、7月份,我們中隊警察讓我們寫誣蔑大法的作業,法輪功學員們不配合,警察候磊對張玉芳大打出手,以至於造成張玉芳眼底有問題,處於半失明狀態,持續了幾個月以後才見好轉。2003年6月,為了抵制非法關押,我和張曉更絕食抗議,到第十二天他們給我進行鼻飼灌食。第二天洪偉隊長問我還吃不吃飯,我說不吃,她就指使蔣佳男和刑事犯王傑給我上了大背銬,同時張曉更被洪隊長用警棍打了一頓,又給用大背銬銬在暖氣管子上,逼迫放棄絕食。同時在中隊上課時由於孫紅直言糾正誣蔑大法的言詞,招來隊長洪某一頓警棍,左胳膊被打得青紫。所警察筆記中寫到不准警察私拆信件,然而這些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信每封必拆,如帶有大法字樣都不給發送。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愛人由於承受不住三年勞教的現實,同時我被抓走後家裏的店沒人經營,孩子沒有人照顧,提出了離婚。我的家庭原來可以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可是轉眼間支離破碎。丈夫無奈下把商店連同房子一同以低價賣掉。我的父親已經六十五歲,因經受不住女兒深陷牢獄和離婚的雙重打擊,思想負擔過重,走路時精神恍惚被汽車撞傷三根肋骨,至今還留下後遺症。2003年9月,孩子來勞教所看我,一見面,孩子就不停地哭,問我:「媽媽你吃甚麼飯呀,好不好,媽媽你怎麼有白頭髮了?」看著孩子天真可愛的小臉我欲哭無淚啊!正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人性、對善良的迫害,使中國的無數家庭支離破碎,使中國廣大的民眾被欺騙。江澤民的滔天罪行終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