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9日,杏樹崗鎮街道主任陳東方和610不法分子王福臣等,私自闖入我家中非法抄家,翻出了我在街上撿的一張傳單後,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不經任何法律手續又把我送到大慶市紅崗區拘留所。當時的所長(正所長朱純河、副所長鄭國良)當日值班管教孫忠信,把我送入監號。監號內還有一位同修是被送勞教檢查身體不合格退回來的,它們不但不放人,還繼續關押。我們倆人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絕食到第四天,拘留所的惡徒和杏樹崗鎮的不法分子610主要負責人張文英(女,現已得糖尿病遭了惡報)、王福臣、林少山(現已調離)等在一起商量打算給我們灌食。一看身體狀況不好,誰也不幹,都怕擔責任。它們就用偽善的辦法欺騙我們,答應讓同修十月九日來接我們。我們信以為真,就吃飯了。結果到十月十日也沒來接,才知道上當。我們倆又一次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結果把那位同修放了。我一直絕食到15天,它們認為拘留期滿才放我回來。
2001年12月21日,我和同修在去往龍鳳的公路上一起掛條幅,被紅崗公安分局的分局長劉連生抓住,帶到紅崗公安分局,因我不配合邪惡,甚麼都不說,邪惡之徒翟利、張來福、李繼安拽著我的衣服打嘴巴子,還不乾不淨地罵我。同時被抓的還有其他兩位同修,也都遭到了毒打。其中一位女同修臉都打腫了,它們把我們一人關一個屋裏,那位男同修還被它們用電棍電。因我不配合邪惡,不在拘留證上簽字,又被毒打。第二天早上,惡警把我和這兩位同修強行送到大慶市看守所。後來紅崗區治安科邪惡之徒高賀恩、王佔林提審,王佔林又對我進行毒打,還抓住頭髮往牆上撞,把頭撞起個大包,半個頭都腫了。還不罷休,又抬腳踢了我兩腳,咬牙切齒地一個勁罵。另一個惡徒高賀恩說:打得輕。又打了我兩個嘴巴子。後來把我送回監號,我的腿腫了,走路一拐一拐的。後來從看守所又把我和其他幾位同修轉到紅崗區拘留所,15天後又轉到大慶市收容所。二個月後,惡警們不但不放人,還給我加期十天,送哈爾濱戒毒所非法勞教。我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體檢時發現有胸膜炎、胃潰瘍、甲亢等十幾種病被拒收。惡徒還是不放人,又把我送到紅崗區拘留所關押40多天。我和其他同修再次絕食抗議,家人多次去要人,也不放。它們還給家人捎信說:你家人有病,你們來接。家人來接時它們卻不放人,讓家人請它們吃、喝、玩、樂,後來又向家人勒索錢。我們一直絕食抗議非法迫害,我們修「真、善、忍」沒有錯,法輪大法好!我們一定堅持下去。最後因我的身體極度虛弱,惡徒才讓家人接回。
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收容所期間,張文英(女)還叫杏樹崗鎮派出所的不法分子趙某去我家勒索600元現金,威脅說我的家人說:不給就將我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