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引用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的話說,超過170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去巴黎與他們的同修共慶農曆新年。
該學會說,1月26日幾十名學員僅僅因為在巴黎街上戴著法輪功的黃圍巾即遭逮捕。
學會秘書長洪吉弘說:「我們不理解法國警察為甚麼這樣做,我們也對整個事件的發生感到遺憾。」
洪與其他法輪功學員也在昨天下午到訪(台灣)外交部以抗議法國警察的行動並敦促外交部就此事與法國政府溝通。
他們說這次拘捕是對他們人權的侵犯,並要求法國政府調查此事並向法輪功學員道歉。
該學會的新聞公告還提及一名被誤認為是法輪功學員的記者范女士。據說在她被逮捕時,一名警察告訴她:「法輪功在平時是合法的,但是今天是不合法的。」
報導說,曾被逮捕的34歲的鐘政昨天述說了他的經歷。他說:「我於1月20日到達巴黎,1月21日我拿著一面法輪功小旗到達中國大使館。那時沒有警察或大使館職員告訴我這是不合法的。」
他說:「但是當我在1月26日帶這面小旗再去大使館時,我被逮捕了。我問警察為甚麼逮捕我,他們告訴我是因為這面旗。」
鐘說他在晚上7時左右被逮捕並被帶到一個警察局。但是警察沒有把他關入牢房或者要求他寫聲明,而只是讓他坐在警局裏。晚上11時左右,警察告訴他可以走了,但是沒有歸還他的小旗。
這些逮捕行動發生在中國主席胡錦濤到法國訪問的第一天。
本月初,法輪功團體說他們被禁止參加農曆新年在愛麗捨宮(Champs Elysees)街上舉行的慶祝遊行。
他們稱法國當局的行為是來自於中國駐巴黎大使館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