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30日下午,大法弟子姚慧一人在家,被江岸分局國保大隊惡警丁力、喻東英等非法抄家後綁架到永清街派出關押,當晚拿搜查清單叫其還在讀書的16歲的女兒簽字。
同年10月31日惡警將其送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因無證據本應釋放,但仍將其綁架至江岸區洗腦班繼續迫害,期間幾天不讓她睡覺,惡警朱林毒打姚慧。
2003年5月3日晚,姚慧與朋友在餐館吃飯被江岸分局國保大隊再次將其非法綁架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因姚慧身體出現嚴重不適遭到看守所的拒收,但仍被國保大隊送往江岸區洗腦班。5月14日,姚慧再次被強行送往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期間,姚慧身體多次出現不適的症狀。
2003年10月3日,江岸區法院對大法弟子姚慧非法開庭,由於證據、事實不足被撤訴,本應當庭釋放,但江岸區610李英傑,向江岸區法院、江岸區檢察院及被告律師施壓並出示偽證,於2004年元月9日由江岸區法院再次開庭對大法弟子姚慧非法重判七年,現姚慧仍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