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在派出所和國保大隊遭受的酷刑是:拳打腳踢;不准上廁所;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睡覺;關在鐵籠裏;整夜用手銬銬在床腿上,只能蹲著或坐地上一個姿勢;用電棍長時間電擊身體;打毒針;把辣根、芥末攪成牙膏狀擠進鼻口深處,嘴裏也灌進去,用布捂上,綁老虎凳上。女大法弟子潘月琴在龍泉派出所,被綁老虎凳上長時間電擊四肢、頭部、嘴,嘴被電得厚腫血塊堆積,遍身血泡,一隻手被澆上水電擊。
女大法弟子陳長春在團結派出所被電棍電擊前心、頭部、背部、腹部、脖子,並說:「別看我們是男的,不說照樣把你衣服扒個精光,一絲不掛,澆上水電擊。」惡警抄家時連錄音機都搶走了。
我們認為我們自己存在的問題是:1、學法不夠,正念不強,用人的狀態做事。請外面同修一定抓緊時間多學法。2、長期以來,全市弟子講真象深度廣度不夠。3、慈悲救度眾生善心不夠。關鍵是以後怎麼樣做,一切基點放在救度眾生上。
在這次迫害中,有許多明白真象的警察都在擺放自己的位置。我們在講真象中應弘揚一些正氣,讓警察看到他們中良知未泯的一面。以往真象材料中這方面例子不多見。是我們的不足。揭露邪惡,讓邪惡警察認識到錯誤,同時還要讓他們知道怎麼樣做好,指明他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