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國家體委到哈爾濱調查氣功時,他用親身體會彙報了煉法輪功對促進精神文明和身體健康有奇效,得到全國氣功研究會秘書長邱司長的肯定。
1999年10月,他與妻子蘭豔平(同修)到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北京市公安部門抓捕後,被押解哈爾濱後在哈爾濱道裏看守所拘留了70多天(1999.10.28~2000.6.8),邪惡之徒企圖逮捕(1999.11.26批捕)判刑,對他們加重迫害,後因證據不足而釋放。辦案人:哈爾濱市道裏分局的孫振春。
1999年12月,哈爾濱市紀委監察局將張志遠開除黨籍,撤銷職務,工資降為一般幹部。
2000年12月,張志遠再次去北京天安門打橫幅證實大法,被北京天安門分局非法抓捕後,送順義縣看守所迫害。在零下溫度的冬天,他被公安惡警扒光身子、光著腳到露天凍。一個60多歲的老人,就這樣被他們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後他被押到哈爾濱強行勞教一年,受到精神上、肉體上的折磨,受到其他刑事犯人虐待。
2000.12.10-2000.12.15受北京順義看守所、哈爾濱市駐京辦事處迫害;2000.12.16-2000.1.5受哈爾濱太平看守所迫害,2001.12.15被釋放。辦案人:哈爾濱太平分局王力。
張志遠被釋放後,經常受到哈爾濱市「610」辦公室,哈爾濱市機關工委「610」辦公室,哈爾濱市計劃委員會,哈爾濱道裏區工程派出所的騷擾,強行辦洗腦班,強迫他寫「四書」等,由於張志遠本人正念抵制邪惡,都沒有得逞。
公安部門長達兩年多至今沒有給他落戶口,不給他辦居民身份證,並對張志遠子女也進行搞株連九族式迫害,如不給辦理出國護照,不提拔幹部等。
黑龍江電視台,哈爾濱新晚報對張志遠搞所謂的新聞報導,並畫了漫畫進行醜化。這是對人權的踐踏,對信仰自由的踐踏,這是宋法棠,楊光洪的罪行,也是江澤民的罪行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