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8日,我乘火車去北京上訪,到唐山因無身份證被趕下車,後在廊坊親戚處準備回家時,單位領導一行四人非要到廊坊帶我回來,往返費用將近1500元,回來後都扣了我的工資。回來後因我堅持修煉,派出所就將我非法拘留15天,釋放後他們經常騷擾我,並輪班監視我,同年9月25日將我非法拘留。
出來後,我於11月7日又乘火車去北京上訪。到北京天安門時天剛亮,正趕上升國旗,在國旗升到最頂端時,我在人群中喊了一聲「法輪大法是宇宙真理!」後被幾個警察連打帶推抓上警車,連同幾位同修被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後,被拉到松原駐京辦事處,接著被送到扶余拘留所。在北京期間他們大吃大喝,四處遊玩,照相的費用等都讓法輪功學員給出。他們又從我親屬處騙去近千元,並揚言不給錢就不讓我出去。在11月15日我從扶余看守所跑出來輾轉到一同修處,並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又踏上了進京的路。
11月27日我到了北京,在天安門再次被抓,並扣押在石景山派出所。12月25日我從辦事處出來,在北京郊區輾轉到12月31日,我又去了天安門,被那裏的軍人查問後因沒有身份證,我就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後被他們押送到海澱區看守所,在看守所受到殘酷的折磨與打罵。惡警還用污言穢語罵大法,還破壞師父法像。
2001年1月21日,我被榆樹溝派出所師某某從看守所帶到辦事處,當時三家子同修吳鳳友也在,我們一同被押回扶余,師某對我打罵了一路,在扶余看守所後的70多天裏,惡警指使犯人用各種手段對我及其他大法學員進行毫無人性的折磨。
2001年4月2日我們7、8位大法學員被送往九台勞教一年。在車上姓謝的惡警(九台勞教所教育隊隊長)讓我們喊與大法決裂之類的話,我們不說,他就打我們。在勞教所期間,惡警指使惡人經常打罵大法學員。因多次受到摧殘,我的身體非常瘦弱,加上舊疾(小時候得的象骨質增生症狀及後來的神經末稍炎)腿腳腫痛,走路非常困難。他們卻把我送到全勞教所活最累的水田隊,惡人經常讓我背比別人多的土,比別人多的苗。有時不讓我在池埂子上走,而是在稻田裏跋涉,因我體弱多病支持不住,失去平衡摔倒在泥水裏,像泥人一樣。那時也不知道是舊勢力安排強加給大法學員的迫害,大法學員應該全盤否定,因此一直忍痛出工。6月1日,我終於悟到不能再聽從舊勢力的安排堅持出工了,於是去衛生所開病假,開回的藥扔掉了,當天我的腿腳就有好轉了。
同年九月間,我們曾集體絕食,要求不許打罵體罰大法學員,並要求半天出工半天休息。當時所裏使個緩兵之計,基本上答應了條件,後又變回全體出工全天勞動。我們再次絕食,不出工,大法學員又一次遭到慘無人道的折磨,打罵。我被嚴管了8到10天,11月因拒寫假作業,又一次被嚴管,50天嚴管使我嘔吐,腿腫,麻木,後才被解除嚴管。
2002年2月2日下午四點多我被超期12天教養一年釋放回家。
2002年3月16日下午四、五點鐘,扶余公安局刑警隊及當地派出所三人到我家,將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當晚被送到扶余看守所並非法勞教三年。3月25日我又被送到九台勞教所。四、五月間在所裏有很多大法學員被打傷、打殘,其中有一位57歲大法學員被惡警指使的惡人打死。為了抵制邪惡迫害,我於4月20日開始絕食,惡警在灌食期間對我仍進行迫害。5月末,因我長時間絕食,惡人灌食將我的食管碰破,特別難受。6月的一天,他們送我去結核病院檢查,結果是陳舊性結核病,復發性胸膜炎。不久他們通知家屬辦所外就醫,後因扶余縣610及派出所拒收。所以一拖再拖。7月20日我被送到後勤病號室,9月4日被弄到衛生所強行打針。9月20日在六天沒吃沒喝身體極度瘦弱,就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他們才通知家屬將我接回。
2002年12月,我去鄉政府辦理最低生活費的事,他們一拖再拖。後經我愛人多次去找,2003年才給了500元,還差三個月沒給。至今仍不給發。
2003年11月4日,我再次被非法綁架至扶余縣教育局,參加610辦公室的所謂的洗腦班,當時要開十六大(11月10日)。因我吐血,他們將我送回,其餘5人也相繼被放回。
2004年2月19日,我去派出所要回身份證,新所長說上邊不讓給。至今身份證仍未回到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