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7月24日】修煉既嚴肅又神奇,也就是像師父說的「放下執著輕舟快」(《心自明》)。那是2000年,因為去北京上訪說真話:「法輪大法好」。我被勞教剛到勞教所,為抵制迫害,因此我不參加勞動,不穿勞教服,要求無罪釋放,不配合邪惡。我被罰站每天17個小時,並有人監控。看著我。站不直就被腳踢。不是打就是罵。行動上沒有人身自由。晚上睡覺讓我睡在兩個床對在一起的中間,並一個高一個低。墊上被子都不平,睡覺硌得渾身疼。再加上腿站了一天,腿腳痛腫,痛得連著三天三夜睡不著。心裏又有放不下的執著,惦記著孩子、丈夫和他們的生活,讓你想的頭痛。
到第四天夜裏,我從師父講的法理上悟到,人各有命。當我放下執著時,丈夫孩子在各方面都特別好,果真是這樣。晚上我背師父的《洪吟》,腦子純淨,沒有任何雜念,不停的背,一下子金光閃閃的字展現在我眼前。我還在背,心裏一點也不感到驚奇,也沒有歡喜心,一會兒每個字都變成了大鬍子老道。第二天早上腿腳的腫脹也下去了。這就是不同的兩種結果,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