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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財貿醫院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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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8日】我是96年8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自修煉後,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道德回升,改掉了以前存在的許多陋習,而且身體上的許多疾病(骨瘤、肩周炎、關節炎等,當時準備做手術),由於修煉法輪大法,都已痊癒。這麼多年沒有上醫院看病,為國家節約了很大一筆公費醫療費……然而,像我這樣一名普普通通的修煉者,想做一個更好的人,卻被迫害幾年,現已成殘疾人,惡徒們還不放過,還要繼續迫害。

一、第一次辦洗腦班後被關進婦教所

1999年,我上北京上訪,想反映一下我煉功受益的情況,談一談我受益的狀況,然而在上訪的途中被單位帶回後送入江漢區洗腦班(當時設在江漢區民益衛生院),直到大年三十才放回家。

當時愛人下崗,兒子學醫的,單位不分配工作,開了個餐館維持生活。剛過完年,陰曆十六,我正在餐館忙活,他們又強行把我帶到洗腦班(設在武漢江漢福利院)。當時我身上帶著《轉法輪》一書,610頭目看到,要收我的書,我沒讓他收走。於是,第二天,他帶來一夥人,其中有兩人帶了像槍的東西,我當時以為是機關槍,後來才知道是二百響的鞭炮,把我帶進辦公室做筆錄,要我放棄修煉,放棄大法。我說不可能,我就是要修要煉。他們叫我簽字,我一看,甚麼嫌疑犯,我說:「我不是嫌疑犯,我是公民,而且是好公民。」他們然後把嫌疑犯一劃,改成好公民,然後要我簽字、罰款之類的,我不簽字。他說,不簽也把你帶走。就這樣,用二百響的鞭炮將我強行用警車帶到婦教所(就是女子看守所),關押十五天,這期間每天被逼迫工作十幾個小時,過著非人的生活,而且還要交300元錢,出來後又被強行帶到洗腦班。

二、第二次辦洗腦班被非法關押9個月之久,後又非法一年半勞教,迫害成殘疾

在2001年3月4日晚上,我們一家人已睡了,當地派出所開了兩警車人,又一次強行把我從家裏綁架送往江漢洗腦班。在洗腦班期間,我向他們講真象,他們說我「頑固」,關了9個月之久。沒有任何理由,又將我送往七處一所。在女子監獄裏,親眼目睹對待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的一幕幕:有的上銬幾十天不下銬,反銬,扳子鐐,面壁,不讓睡覺,打人……都成尋常事。例如,我第一次洗澡,當時是2001年12月份,天氣寒冷,我早晨剛用冷水洗完澡不到三、四個小時,惡警劉思思又要我們洗澡,我說:「我剛洗了澡,而且頭髮、身上、全身都徹底地洗了,洗的衣服才掛上,還是濕淋淋的。」並指給她看,同時,這個牢號的人都知道。惡警劉思思說,不行,還要洗。我說「不洗。」她就要我把錢條子拿出來(當時家裏送來的錢要換成錢條子),她從我身上把錢條子搶過去後(當時,我這個牢號關了39個人,除我是修煉法輪功外,其餘是其他案子,每人十元錢要我一個人出,剩餘的錢不退),還用銬子把我掛起來。

在七處一所,我被殘酷迫害9次,想起來歷歷在目。在提審中,他們問我對法輪功的看法,我說:「法輪功是正法」。問我為甚麼不簽字,我說:「我沒有犯法。」就這樣,僅僅一句真話,惡警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判我勞教一年半。如今,我被迫害成殘疾人。然而,回家後,他們還三番五次上門找麻煩,使我不能安寧。

三、第三次又想綁架我進洗腦班……

2003年11月26日,惡警們又一次上門想把我強行帶往洗腦班。我把門反鎖上不讓他們進來,對它們說:「我不可能再上當受騙跟你們走。你們是狼來了,我不可能再受騙。迫害我幾年,難道你們還要繼續迫害,我到底犯了甚麼罪?!難道做好人有罪嗎?!信仰真善忍有罪嗎?!」於是,我拿起電話,通知弟妹們,對他們說:「它們又要把我帶走,我今天決不會被它們帶走,我是不會自殺的,但是,我今天有甚麼意外、不測,就是它們迫害死的……

弟妹們趕來後,與它們交涉。它們說甚麼省裏有文件,要辦洗腦班,這回把你姐姐弄到高級賓館住一個月,3000元錢一個人。同時,要我弟妹陪去同住,費用全都由我的單位─湖北省財貿醫院出。在我弟弟與它們交涉時,610辦公室的電話一個勁地催醫院趕快把人帶過去,電話不少於一二十個地催。

我對它們說,說甚麼我也不會跟你們走,我不會再上當受騙。以前太相信你們了,受了你們幾年的騙,同時也被迫害了幾年,如今已成殘疾人,你們還不放過,到底是誰在犯罪?!你們有錢就去支援國家建設,支援困苦下崗的人員,為甚麼要花大量的錢財、人力來迫害一個要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的煉功人呢?王莉(曾是十佳青年)、張毅等不是在外面被綁架的嗎?現在王莉不是又一次被送進勞教所了嗎?

我現在門都不能出,一出門隨時可能被綁架,我的住宅到處布滿了盯梢。

備註﹕
原湖北財貿醫院現改名為先鋒醫院
郵政編碼:430000
醫院直接參與迫害的有:
張宇列(醫院書記)
韓昌義(工會主席)
李建中(保衛科)
王宇強(保衛科長)

武漢何灣勞教所六隊
郵編:430000
參與迫害的直接責任人
惡警黃紅(原管八隊,現在六隊)

七處一所
惡警劉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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