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日,由於猶大出賣,貓兒石真象資料點被破壞,黃忠英在江北區貓兒石花燈石九十號租房內被江北區公安分局五六個惡警綁架,一鐘姓惡警從黃忠英身上搶走了現金幾百元和一萬餘元的存摺,並抄了家。黃忠英問抄家證、搜身證。惡警鐘說:「那個好說,隨時可以填一個。」在去江北區看守所途中,黃忠英走脫,被惡警鐘抓住暴打,拳頭雨點般落在頭上,臉上,黃忠英被打昏倒地後,鐘惡警穿有大頭皮鞋的腳連連踢黃忠英的腰,腿直到滿意後才停。拖上車關進了江北區看守所,在看守所一關就是一年十個月。有次查房,惡警從黃忠英身上搜出了抄寫的經文,惡警汪芸銬了她整三天三夜。因為抵制邪惡迫害,大法學員任敏被吊銬「雙飛燕」,大法學員熊玉珍、石光碧都被吊銬了七天七夜。
最後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黃忠英三年六個月,押送去了永川重慶女子監獄勞改。飽受非人折磨,直到刑滿。
獄中惡警叫吸毒賣淫人員四個人一組監控一個大法學員。強迫大法學員承認是罪犯,不准上廁所,許多大法學員尿在褲子裏,長時間不准睡覺,逼寫三書。惡警為加大對大法學員迫害,給每個吸毒賣淫人員(也叫包控幫教)每月加了分,轉化一人減刑幾個月。那些幫教為了得到減刑好處,就不擇手段攻擊、謾罵、毒打大法學員。長時間罰站軍姿的大法學員腿腫大得走不得路。高強度延長工作時間,大法學員每天工作幹17個小時,因而黃忠英的右手造成了殘廢,至今右手指不能彎屈、伸直。惡警甚至不准大法學員買東西,包括手紙。許多大法學員便後只好撕舊衣物布片使用,有的用水洗。
2001年4月2日,惡警同時還綁架了黃忠英的兒子周文勇,在江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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