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提案是國會議員針對某項特定議題,提出要求辯論的提案。真正的目地是提高國會議員對某項議題的關注,並藉由邀請其他議員簽名支持提案,來請議員們支持他們的看法。議員也可以提案修改現有的早期提案。編號966的早期提案全文如下:
「本議院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被拘禁和關押的所有法輪功學員,以及其他所有為信仰發表和平言論或因信仰而被拘禁和關押的人;允許他們(包括法輪功在內的團體),在公開及私下場合進行宗教修煉;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任公職及就業的所有歧視;廢除對宗教信仰者的勞教制度,去除所有對和平宗教組織的違法規定;並敦促中國政府遵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決議案,允許國內外人權觀察員參與刑事法庭,且修改對尋求、接受與分享資訊媒體與網絡有效監控的法規,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