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唐納議員在信中說,我寫信給您是為了有關林鳴立的緊急事件。林鳴立是一位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他第二次在中國被關押。之前的第一次關押在加拿大議會下議院的堅持下被釋放。
麥克唐納議員提到,2002年10月24日,下議院全體一致通過M-236號決議:
下議院認為,總理應該在即將召開的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期間利用與中國主席江××會談的機會,私下提出在中國被持續關押的與加拿大人有親屬關係的13名法輪功學員的問題,並強調如果這些人能與他們在加拿大的家人團聚,加拿大將更願意加強現有的加中關係,這些人包括:何立志,魯秀珍,彭天雄,吳展鐘,黃秀朝,邱柏,楊月麗,金陽濤,黃建剛,黃光守,林鳴立,鄭舟,孫長征。(名字均為音譯)
林先生在2003年4月被釋放。但是他與他在加拿大的哥哥團聚的申請簽證被拒絕。一個因宗教信仰而遭受迫害的人被加拿大拒絕庇護,這令人遺憾。林鳴立因此被迫留在中國,2005年10月9日再次遭到拘捕。
麥克唐納議員表示,加拿大對林先生被捕這件事情表示關注是十分重要的,希望加拿大有關部門能夠再次考慮林先生抵加拿大避難的事宜,只有這樣,他才能夠與他的家庭團聚並且避免繼續受到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