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會洗腦班位於石家莊市北城路18號,是由勞教所的一部份改建成的,據說裝修時花了不少錢。裏面被稱為「叫員」的惡警是從勞教所或公安系統抽調來的,穿著便裝。在明慧網上多次曝光的河北省會洗腦班惡徒孔繁運已於2003年5月份調離,據小道消息傳他離開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國外的一個同學好友告訴他:法輪大法在國外非常吃香,完全不是中國造謠傳媒上講得那一套。此消息雖無法證實,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人是善惡同存的,做了善事得福報,做了惡事遭惡報。孔繁運在洗腦班期間壞事做絕,本文提到的張雲、邱立英、劉立峰等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都是他參與策劃的。目前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職業「叫員」主要有姚方、袁書謙、王春青、魯惠英、楊玉坤等,他們實際上是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實施群體滅絕政策的打手。該洗腦班自編了一套充滿謊言的「十六講教材」,這所謂的「十六講教材」從來不敢讓被強迫洗腦的學員帶走,因為他們知道這 「十六講教材」是經不起推敲的、毫無根據的、胡編亂造的。
洗腦班還雇佣了一些走上邪悟的人擔任「助叫」。他們助紂為虐,像叫化子一樣在洗腦班乞討,奴性十足的想撈點昧心錢花花。他們在洗腦班邪惡的授意下做事,充當了邪惡的幫兇。這些猶大時常斷章取義的引用師父的話,其目地是誘騙法輪功學員背叛大法。據說猶大樑子凌、李海生等目前仍在洗腦班裏行惡。
在洗腦班裏,這些所謂的「叫員」和「助叫」勾結在一起,針對不同的學員在不同的時期採用不同的邪惡手段,好比「西遊記」中那個白骨精一樣,會不斷的變換花樣。一般情況下,他們先是引誘你,或恐嚇你,這招不奏效,就開始在肉體上折磨你,通過強制手段(如:不許睡覺、不讓上廁所等)逼你放棄修煉。有時他們表現出偽善,一段時間對你好像很「關心」,當然,他們絕不會真正發自內心的去關心你,他們的目地是為了錢,多轉化一個就多撈一份錢。
在洗腦班裏的法輪功學員都是被誘騙和綁架來的。綁架學員不需要任何法律手續,只要恐怖組織「610」一聲令下,就可以任意綁架,強制洗腦。這裏沒有一點人身自由,全天24小時被囚禁在一個房間裏,有專人監視,連上廁所都要請示;學員之間不許說話、打招呼,許多地方都安裝了攝像頭,有的房間內也有,安裝得非常隱蔽,學員的一切活動均被窺視到,嚴重的侵犯了人的隱私權。除了上廁所之外,不許離開房間,幾乎與世隔絕。就連到這裏來看管法輪功的人員(所謂的「陪叫」,一般由學員所在單位指派,或僱用)呆上一個星期就憋得受不了了,所以「陪叫」是一週一換。有的「陪叫」也會大吵大嚷,聲稱自己沒有人身自由。更何況被長期無辜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如石家莊鹿泉市的張雲、石家莊煉油廠的邱立英等)竟被非法關押長達一年之久。學員在長期孤獨、寂寞的痛苦中,同時經受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人的意志被消磨殆盡,精神到了崩潰的邊緣,有的迫害至精神失常,如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李惠雲博士就是典型的例子(參看明慧網2005年1月14日 「遭酷刑洗腦致精神失常,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又被開除公職」 一文)。
所有被綁架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遭到不讓睡覺(惡徒稱之為「熬鷹」)的酷刑折磨。睡覺是人的生理需求,學員承受到極限時,就熬得睜不開眼了,不由自主的就睡著了。這時「助叫」就猛踢一腳,或猛掐一把,或者乾脆用手扒開學員的眼皮,甚至往學員的眼睛上抹清涼油、辣椒水等刺激性的物質。他們還採取不讓學員上廁所、對女學員進行灌酒等這種喪失人性的體罰形式。
石家莊鹿泉市的張雲曾被熬得暈了過去,摔倒在地,牙齒碰掉了一顆,滿嘴是血,醒來後「叫員」卻狠毒的說:「死了算自殺」。多邪惡呀!劉立峰是河北省機關的一名工作人員,本科學歷,在大學主修法律專業。他說:「中國既然是以法治國,那就要以法行事。」他以理服人,從法律的角度講迫害法輪功的違法性,洗腦班的惡人被說得啞口無言。最後他們根本不講理了,連續十幾天不讓睡覺,往眼皮裏抹清涼油,不讓上廁所,幾個人強行讓他長時間盤腿。在場的許多人都看不過去了,「太殘忍了。」惡警招數用盡,也未能使他屈服,可又無法收場,就把他送進了隔壁的勞教所,真是邪惡至極!
不僅如此,每天還要強行灌輸誣蔑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大法的謊言,惡警和猶大輪番上陣,幾小時換一班人馬,掐、打、罵、威脅、恐嚇、欺騙等一切流氓手段全使出來了,竭盡最惡毒的方式對學員進行人身和人格污辱,說下流的話,做下流的動作。「助叫」樑子凌背地裏宣稱,女學員怕羞,就得對她們採取摟摟抱抱,流氓嘴臉暴露無遺。
洗腦班惡人迫害法輪功學員通常採取是造謠誣蔑、栽贓陷害的卑劣手段,當謊言被揭穿後,他們黔驢技窮,有時竟把中國50-60年代的偶像抬了出來,讓法輪功學員去學習。暫且不說這些東西對與錯,但在今天的中國社會都已經沒人再提的東西卻在洗腦班裏擺在貨架上竭力推銷給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是憲法明文規定了的,江氏鎮壓法輪功就是剝奪了法輪功學員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學員採取和平方式向中央有關部門反映事實真象,本身就是維護公民正當的合法權益。江氏不能代表政府、不能代表國家。法律面前應當人人平等,坐在被告席上的應當是江氏一夥「610」犯罪成員。
現在洗腦班又接到一個新的任務,就是迫害黃偉的妻子郝秋豔。情況是這樣的:2005年1月18日早晨郝秋豔在家中被石家莊市河東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日下午就被劫持到河北省會洗腦班。警察抓人的理由是「郝秋豔不閒著,到處反映情況(為丈夫黃偉喊冤)」。郝秋豔一直在為丈夫黃偉奔走喊冤,北京市智晟律師事務所高智晟律師被感動,正在代黃偉上訴。2004年12月27日立案申請被兩級三個法院拒絕後(請參看明慧網2004年12月31日 「法輪功學員討公正,名律師狀告無門」 一文),高律師採用郵寄方式申請立案,目前法院還沒有給書面答覆。高律師是大陸第一個公開為法輪功學員案件說話的律師,他的正義之舉得到海內外眾多善良人們的聲援、支持。廣西中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在新對高智晟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上書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法輪功有合法權益,應依法保護。犯罪、殺人、投毒、放火等嚴重的犯罪分子,我們律師都可以為其辯護,而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不是犯罪分子,對社會無危害,為甚麼就不能被辯護呢?可見,中共的做法是不理智的。」(參看明慧網2005年1月9日 「廣西律師楊在新聲援高智晟為法輪功上書」一文)
據了解此次郝秋豔被送洗腦班迫害,石家莊河東街道辦事處也積極參與,還出了上萬元的「學費」。從郝秋豔被綁架並送洗腦一事可以看出:「執法者視野蠻踐踏規則為常事,完全不再視捍衛國家規則價值為自己的職業責任。不斷的以身體力行來摧毀並葬送著道義文明及權力運作的正當性,這到底會是誰的需要!這只能是與現代社會為敵者的邪惡之徒的需要。我們必須予之以千倍的警惕!」(摘自2004年12月31日「高智晟律師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