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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大法弟子自述遭受迫害的經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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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1日】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一直按「真、善、忍」的標準在做一個好人,甚至是更好的人。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進行全面鎮壓,國家宣傳媒體對法輪功進行了大量歪曲事實的報導,我心裏感到非常震驚,「法輪功」及廣大修煉者太冤枉了。為了讓世人不受謊言的矇騙,對法輪大法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我一直本著善念對政府機關、企業單位的領導、同事及周圍的人在講清真象,在這期間,當地公安機關對我進行了8個多月的非法監禁。

2002年3月8日,我又一次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愛人也因修煉法輪功被迫流離在外,家中只剩下兩個上學的孩子。這段時間,當地公安機關卻幹出了一件滅絕人性的事來。我現在將此事的全過程講述出來,希望所有善良的人通過此事能得以警醒。2002年3月×日夜裏1點左右,我大女兒起來上廁所時,聽到我家門外樓道裏有幾個人嘀嘀咕咕的說話聲,她以為是醉酒的人,就沒在意,上完廁所就又躺下睡了,不一會兒就聽到睡在走廊的妹妹大喊:「姐姐!著火了!」兩個孩子當時認為可能是電炊出了問題引起的,可是跑到廚房的涼台上一看,電炊好好的,這時滿屋的濃煙,已看不清東西,她們摸到廁所,濕了毛巾捂住鼻子和嘴,然後到臥室打開窗戶,外面正刮著呼呼的大風,緊接著給對門的鄰居打了電話問:「是不是你家著火了?」鄰居觀察後回來告訴兩個孩子:「孩子們,別出去,樓道裏著火了。」隨後他又給一樓的鄰居打了電話,一樓的鄰居提了一桶水,就往樓上跑,又把其他幾家鄰居喊醒,大家一起出來救火,在滅火的過程中,不知是哪家的鄰居報了火警,我小女兒卻看到消防車經過我們小區路邊開到別的地方去了。最後,在鄰居的全力幫助下,大火被撲滅了。5樓樓道的牆、屋頂被燒的漆黑,我家防盜門也被燒壞了,屋裏的桌椅、冰箱都蒙上了一層黑灰。大家一看,原來是朋友寄放的一木箱衣服,被人取出堆成堆點著,引起樓道裏其它雜物和防盜門著火。鄰居們告訴我女兒不要打掃,保護好現場,明天去報案。第二天,我大女兒到轄區派出所去報案,可派出所的警察卻說:「我們知道了,你回去把現場收拾了吧!」我大女兒要求他們去看現場以後再收拾,他們卻說:「不用看了。」這場大火如不是我小女兒及時發現,鄰居們幫助,後果不堪設想,派出所的民警卻敷衍了事。鄰居報了火警,消防車在我們小區馬路邊繞了一圈就沒動靜了。

事隔幾天後,一位40歲左右的男人,自稱是市政有關部門來了解情況的,問:「那天是你們家報的火警吧?」並說了電話號碼。我大女兒告訴他,是鄰居報的火警,他就走了。他們接到了火警,當時沒人來,幾天後卻只有一人來了解情況。後來公安局內部的一人跟我們家透漏了一個情況:「那天晚上的人只是去調查情況,燒了幾張傳單,並沒想到火會著起來。」大家想一想,去調查情況,為甚麼不敲門?幾個人夜裏1點多在門口嘀嘀咕咕,鬼鬼祟祟?又為甚麼在我家門口燒傳單呢?門邊木箱裏的衣服又是誰取出堆放在門前的呢?這一切難道不是有預謀的嗎?幸虧及時發現沒出人命,如有人命,他們會怎樣呢?是不是又會導演出一場自焚的鬧劇欺騙世人呢?

2002年6月18日,當地公安機關非法把我送蘭州平安台勞教所勞教3年。路上我問公安局警察我家門口的火是怎麼回事,他說:「是你自己放的火!」我說:「我當時在看守所。」他不吭聲了。且不說火是誰放的,作為一名公安人員,他這一句栽贓陷害的話,其惡毒可想而知了。

當天下午6點多,我和另一位同修被送到平安台三大隊二中隊(現改為五大隊),大隊教導員徐萬軍(警號6222172)吩咐中隊長連進財(警號6222216):「不論用甚麼手段,今晚必須轉化!」7點多我們被關進中隊教室,裏面放有板子、鉗子、釘子、棍棒等,在連進財的唆使下,吸毒人員馬成林(又名黑木沙,蘭州市人)和其他幾名吸毒人員進來,用拳頭在我倆頭部、胸口、肋部、脖子上擊打,並且用腳在我們大腿、小腿、腳關節處用力猛踢,我和同修多次被踢倒在地,並讓我倆分開一定的距離,身體向前彎曲,用額頭頂住一根筷子,額頭出了血,隨後把我倆分開。又把我倒掛在牆上,身體彎成90度,手臂緊貼著牆,用力猛踢我的小腿,幾分鐘後,我眼冒金星,汗流浹背,喘不上氣,暈倒在地。馬成林拿木棒在我左腳踝關節處用力猛擊,把我疼醒了。緊接著又把我倒掛在牆上反覆折磨幾次後,讓我身體向前彎曲用額頭把一根筷子頂在牆上,筷子掉了就用手掌砍我脖子上的大筋,這時我眼前發黑就沒知覺了。隨後又將我折磨至醒,把筷子換成釘子繼續迫害。這樣大概折磨到第二天凌晨4、5點鐘,近十個小時的恐嚇、辱罵、毆打、酷刑,使用的手段慘無人道。早上讓我們跟著出工,並讓我扛幾個人的鐵鍬,當時我感到左腳鑽心的巨痛,汗直往下滴,跟不上隊伍連進財就讓吸毒人員將我踹倒數次,我說腿疼,多次讓連進財看,他不看,並說我裝瘋賣傻,收工時讓兩個吸毒人員拽著我的胳膊跑,並得意地說:「我要讓你活不能活,死不能死,直到不煉法輪功為止。」幾天活幹下來,我的手心磨爛、化膿,鍬把上都沾著血跡。活幹不完,就讓組長馬蘭功(蘭州市人)踹我胸部,把我踹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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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腳踝關節粉碎性骨折

半個月過去了,我的小腿、腳越來越腫,隊長們見事不妙。7月3日早9點多,連進財把我從勞動現場叫出來,由魏棟隊長帶著吸毒人員劉吉成和攬成賓開拖拉機把我送到廠部醫院,拍了片子後,醫生對魏隊長說:「回去跟你們主管說一下,這個人再不能出工了。」然後給我的左腳打上了石膏,又拉回隊裏。當晚8點左右,全體人員在院子裏開大會,我一個人在休息室。這時大隊長鄧德勝進來問我腿的情況,我如實作了回答,他對吸毒人員馬成林交代:「不管誰問某某的腿,都不能說是打的(馬成林事後告訴我的)。」然後馬成林把我叫到教室,跪在地上求我:「別人問起千萬別說是打的,我也沒辦法,是連大(連進財)叫我這麼幹的。」那幾天,上廁所也不讓人扶,讓我單腿蹦。7月18日,見我的腿未見好轉,又送到蘭州大沙坪康泰勞改醫院進行檢查,確診為左腳踝關節粉碎性骨折,大骨碎裂,並決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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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X光照片

手術時,我聽見醫生們議論:「真是慘無人道,太卑鄙了,給人打成這樣。」手術把我的腳關節骨蓋摘除,大骨用螺絲釘固定(螺絲釘至今未取)。在我手術期間,他們為了封鎖消息,把跟我一同送來一起迫害的同修叫到辦公室問:「某某的腿那天晚上有人打了嗎?」同修說:「吸毒人員打的。」又問:「值班隊長不在嗎?」同修說:「隊長知道。」他們馬上說:「隊長不會這樣做,以後不許胡說!」8月3日將我送回三大隊,可馬成林卻不見了。有幾個吸毒人員偷偷告訴我,隊裏怕事情敗露,以調查為由,把馬成林帶走了,實際上是放了。後來我的親戚來平安台向隊長詢問我腿的情況,隊長卻說是我自己絆的。我的親戚說:「我如查出不是絆的,是你們打的,我就告你們。」後來連進財找我單獨談話:「某某,你的腿是馬成林打的,是上面的意思,跟我可沒關係,你出去千萬別找我麻煩,我拖家帶口也不容易啊!」此後,怕我告他,經常假意關心我。2004年平安台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集中到六大隊十六中隊,他們怕惡行敗露,把我一人關到二樓十七中隊,不准見太陽,吃飯也不讓出去,讓互監打進來吃。2004年5月又把我轉到十八中隊,始終封鎖消息。我去要醫院給我拍的片子,他們不給,我的家人也到康泰醫院去要我的手術記錄、片子,可醫院告訴我家人,勞教所把片子、治療記錄全部取走了。2005年3月7日從勞教所解教回家後,我得知原工作單位解除了我的勞動合同。我到醫院又拍了左踝關節正側位片,片上螺絲釘清晰可見,確診左踝仍有慢性創傷性關節炎。

蘭州市平安台勞教所 郵編 7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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