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他所述的迫害事實:
在2005年3月8日下午3點多鐘,我在地裏幹活,愛人找我回家說派出所張光來電話叫我馬上去派出所取摩托車,還說了一些客氣話(2003年3月在我發真象資料時摩托車被閆家派出所非法扣留,後來轉到建業派出所,有人帶信叫我交2000元錢取車,我沒有答應,因此扣留到了今年)。我到家張光又打來電話叫快點去取車,表哥騎車把我送到派出所,張光正忙,大約等了十分鐘其他人都走了,他問了我幾句話就說:「摩托車給你,但你不能回去。」就這樣強行給我戴上手扣推上了車拉到凌海市公安局進行了非法審問,他完全變換了另一副嘴臉,我心想這是邪惡的誘騙,我上當了,我沒有回答他提出的任何問題,惡警張光說:「不說話也送你勞教。」於是張光、付慶柱和田濤他們三人給我捏造罪狀,寫完後讓我簽字,我拒簽,張光叫民警楊保才簽了字,就這樣把我送到凌海市拘留所。
拘留所的惡警王X和趙管教叫我按手印,我沒有按,他們過來就惡狠狠的打我,打了一會兒把我送進牢房。屋子裏關了十多個人,問我是甚麼原因進來的,我說我沒有犯法,我是學法輪功的,是他們把我騙來的,實際情況說完,有一個小兄弟說:現在共產黨真是邪惡,人民警察害人民,不抓惡人抓好人,天理何在。有人拿來餅乾、方便麵叫我吃,我表示感謝但沒有吃。我當時心裏有一念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最正義的,這裏不是我要呆的地方,我沒有罪也不會吃這裏的飯的。於是我就開始了背法、發正念、打坐煉功,狀態很好。
早晨吃飯時, 管教叫我吃飯我正告他:警察迫害好人,我沒犯法不吃這裏的飯。於是從3月8日到3月14日一直絕食。14日下午四點左右,凌海市公安局惡警劉曾茹和另一個人開車把我送到錦州教養院,一路上我發正念並求師父加持,到教養院檢查身體時我出現了嚴重的病態反映,呼吸極度困難,教養院表示拒收,怕出生命危險擔責任,惡警劉曾茹說拉回去叫他們灌點奶明天再送來,於是又把我送回拘留所,並給張光打了電話。回到拘留所已晚上七點多鐘,管教找來醫生,醫生看我躺在地上,呼吸困難,表示必須送醫院搶救,否則會出危險,於是由120救護車把我送到凌海市中醫院,惡警張光僱人把我抬上三樓病房,醫生給我打了氧氣,測血壓、脈搏、呼吸均不正常,經檢查醫生說腎功能嚴重不全,血管癟了,胃裏甚麼也沒有,人嚴重脫相,人如果要活過來也得造成糖尿病,喪失勞動能力,成為殘廢人。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也沒有通知家屬,惡警張光在醫院外雇了兩個人看管我,這兩人來到病房怕是得了傳染病不想看,張光忙說「學法輪功的幾天沒吃飯,沒有病以前身體可好了,每人一宿給50元錢,戴上口罩,把窗戶打開,你們兩個人負責按住手腳不讓他動就行了。」惡警讓醫生給我灌食,醫生看到嘴裏不能插管,口腔裏有不明物,就往鼻子裏插,五、六個人按我兩次也沒灌進去,醫生說不能強灌了,萬一出現問題不好辦。於是他們按住我給我打點滴,我無法掙脫,心裏求師父加持,讓藥對我不起作用。派出所惡警按住我的頭往嘴裏滴奶,這使我不停的嘔吐,後來聽說奶裏加了藥。惡警張光讓田濤和馬軍還有兩個雇來的人看我,並強調這事不許傳出。不知甚麼時候我睡了(可能點滴裏加了安眠藥),當我醒來時點滴還在滴,我就拔掉了,有人找來大夫又強行給我掛上,我就跟醫生說身體受不了了,不能再掛了,大夫說,到醫院來你說了不算,得家屬同意。雇來的大哥好心的說:保重身體,又往我嘴裏滴了奶,一會我又睡了,第二次醒來屋裏只剩下雇來的那兩人,我問他們幾點了,他們回答說四點多了,又過來給我水喝,我告訴他們派出所的人想給我灌奶,目的不是救我而是打算明天還要把我送牢裏的實情告訴了他們,而且我告訴他們現在我的情況家裏還不知道,向他們借手機給家裏打電話,他們很同情我,同意等警察下樓時借我打。
愛人聽到消息就同家人早上6點左右來醫院看我,見到我時都痛哭流淚,我又拔掉點滴,告訴家人說他們強行按我打了一宿點滴,身體難受極了,家人找醫生問明情況,這時民警打電話找來張光,他到病房一看家人來了,我父母親找他評理,問他們將我迫害成這樣將來誰負責!家人非常悲憤,質問他們太沒人性,人有生命危險也不通知家屬,非法拘留還告訴拘留所不讓家人看,人8天沒吃飯了,叫他們趕快放人。在家人強烈指責下,張光同意找公安局領導商量,人是公安局讓抓的,放人也得他們同意。張光走了大約一個小時也沒消息,打電話又關機,家人看到我躺在床上呼吸困難,用了一宿藥也沒見好轉,於是就決定不能在這裏等了,將我抬回當地派出所。警察在門口不讓抬,我愛人說:人死在這裏你們誰負責?!就這樣打車拉回建業派出所,善良的同鄉和親朋好友聽到這消息都紛紛來到派出所看我,一見我躺在屋裏,就剩一口氣,人活不了多長時間了,都掉淚了,與家人放聲大哭,指責派出所無故抓人,迫害善良好人。有的親人找到鄉政府領導說明情況,圍觀的百姓很多都親眼看到建業鄉的「人民警察」是怎樣迫害我的,也見證了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打壓的事實。8點多鐘惡警張光和公安局的幾個人到屋裏看我真是危險了,而且屋裏屋外的人都指責他們,家人還在傷心的哭,愛人要將我抬走,張光說,誰要是抬人就抓誰,還要將我愛人送回教養院(因愛人被他們非法勞教一年,保外就醫)。親人們都沒有被他們的邪惡嚇倒,告訴他們必須放人,回家調理。在家人的正念堅持下,張光找家人協商,把人拉回醫院,由醫院證明,他找領導研究讓我在家自行治療,並再三保證用最快的時間辦手續。這樣他叫來120救護車,把我抬上車由陪護送到醫院,醫院大夫過來給用藥,我告訴他不能再用藥了,大夫找家人簽字同意,大約中午張光叫家人和派出所警察到公安局辦手續,由家人作保,辦取保候審。
就這樣從3月8日到3月15日失去自由的我,在恩師的慈悲呵護、同修的正念加持、親人的積極營救和善良百姓的幫助下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