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1日,我依法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送入市看守所。妻子聽說惡警要來非法搜查,就把掛在牆上的師尊法像和法輪圖從鏡框中取出,連同所有大法書和資料全部封存好,送到鄰居家保管。令惡警一無所獲。後來,這些大法書和資料又被我妻子先後轉移了好幾次,幾經周折,直到我回家後,完好無損的交給了我。
2004年9月初,我妻子和我岳母、內弟及兩個孩子去親屬家。回來的路上,他們乘坐的汽車在快速行駛中突然失靈,從一座橋上懸空而過,栽到了路邊兩米多深的大溝裏,溝裏正好有稀泥,車才停住,如果車再向前滑兩米就撞到大樹了,就有車毀人亡的危險。司機、我內弟和孩子都安然無恙,我岳母只受了點輕傷。我妻子在車栽下溝的一剎那,頭撞到風擋玻璃上,把風擋玻璃撞碎了,前額撞起了一個大血包,接著又彈了回來,後腦勺撞在了後車棚上,也被撞起個大血包來。這時她已經神志不清了,在被送往醫院的路上一直人事不省。
在醫院裏,經過CT檢查,醫生說:「撞出奇蹟了,血往外流,才出了兩個血包,要是往裏流,就得開顱做手術了。」7天後,我妻子出院了,司機只花了三四百元的醫藥費,其餘的是我們自己花的。司機很感激的說:「要是撞了別人,至少也得萬八千元。」其實,他也是大法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