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轉化指標,為了獲得上級發放的重賞,就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修煉者使用刑具小板凳和戒具(腳鐐15公斤重)及不讓睡覺等方法迫害。刑具小板凳長15釐米,寬5釐米高6釐米,對堅強不屈的法輪功修煉者使用此刑具,放在地上,強迫法輪功學員坐上,用它來支持身體,腰背挺直,不能彎曲,兩腳並攏,腳後跟距此刑具不少於30釐米,每天受刑15個小時左右。如果受刑者稍有不順從,獄警就慫恿刑犯(監控人員)拳打腳踢,然後給戴上手銬和15公斤重的大腳鐐,關進禁囚室。惡警以提訊為名把此人從禁囚室裏提出來到獄警辦公室,四樓路程足有200多米,在這段路程中,獄警陸文元、樊亞勝、楊波、劉雲嶺,慫恿刑犯(監控人員)把法輪功人員強拉硬拽,連推帶搡,目的是利用戒具(腳鐐)當刑具使用來磨腳腕子,有的人把腳筋都磨出來了,皮肉模糊,鮮血淋淋,這就是天津市監獄惡警迫害大法修煉者利用戒具(腳鐐)當刑具使用。受到此種殘酷虐待的人有:姚佔中、高鳳存、韓鐵強、張金鐘、徐小龍、謝向東等。受到小板凳刑具虐待的人數佔法輪功人員總數的70%。還有一種方法是不讓睡覺,虐待法輪功修煉者,受到此虐待的人有高風存、姚佔豐、周長河、滑連有,張金鐘等人。
獄警攀亞勝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周長河,用打火機燒周長河的臉部。
獄警陸文元、攀亞勝等對法輪功修煉者劉振剛強迫轉化,用刑具小板凳,把此人的臀部都坐破,感染髮高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