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料到德國議員竟收到一封來自駐德中國大使館參贊令人瞠目結舌的回信。筆者在此引用該信的譯文如下:
「尊敬的議員女士(名省略),您寫給大使的信已收到。關於姜仁政的事我想向您提供以下的信息。他在德國居留期間是由於個人經濟緣故申請政治避難的。他所提出的理由: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迫害純屬虛構。他的目地是藉此在德國獲得永久的居留權。2005年3月德國拒絕他的難民申請並遣送他回中國。這之後他無視法輪功在中國合法的禁令,傳播它的怪誕的學說和危害社會秩序。中國的有關負責部門依法懲罰他三年勞教。在這期間他的合法權益是受到保障的。友好的問候!Zhang Juihui」
面對這封回信,法輪功學員表示參贊先生大概忘記了一個重要的事實:自姜仁政三月八日被抓後,德國外交部立即讓德國駐北京大使館和中方聯繫,望其對姜一事作出解釋,然而兩個多月過去了,中方不作任何答覆。在此期間德國議員打電話給駐德中使館,得到的答覆是:「我們不能答覆您」。直到5月30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德人權對話中,德國外交部人權專員Koenigs先生慎重提出姜案時,中方才承認他被抓被判三年勞教,然而托辭說他有政治問題,還要審查。
是甚麼原因使得中國當局遲遲不敢作答覆呢?姜仁政回國兩週後就受到本溪市國安局的苑處長和余科長的審訊,姜的父親也一同被拉去審訊十個小時。他們要姜仁政交待他在海外煉法輪功和申報難民的情況,並威逼他放棄法輪功。他們的目的未達到,便三番五次的到他家進行騷擾和威逼。而這一事實很快在德國幾家報紙登出,並同時在法輪功的相關網站上發表,德國的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組織及德國外交部都作出迅速的反應。姜仁政因煉法輪功被抓的事實已聞名於世,這一下中共已無法否認,而又不敢承認,那麼就耍賴,不作聲。最後也賴不下去了,因為德國政府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到姜被關押在勞教所裏,迫於壓力中方承認了,但是還要耍一招:撒謊。
且看參贊先生的荒唐可笑的謊言:「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迫害純屬虛構」。筆者不禁要問:參贊先生可有膽量和陳用林、郝鳳軍、韓廣生等幾位正義之士上法庭打官司,揚言中國沒有610辦公室的存在,沒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沒有高蓉蓉的被迫害致死?參贊先生在自己的信中都沒有能耐自圓其說,他無法對德國議員否認姜仁政被判勞教三年的事實,那就等於說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到迫害。
德國外長請其代理人給德國的法輪功學員回信,信中寫道:「德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明確表示,(對姜仁政)逮捕和三年勞教的處罰是不能接受的,德國政府已在為姜先生的立即釋放而努力」。參贊先生卻大言不慚的說:「在這期間他(姜仁政)的合法權益是受到保障的」,大概參贊先生要給德國外交官員上堂法制課了:甚麼叫人權和利益的保障?姜仁政被隨意抓捕判刑,沒有任何法律程序,這就叫他的權益受到保障?姜仁政的妻子被逼迫出逃在外,他們兩家的親人被逼迫配合甚至違心簽字,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他的兩個幼子因見不到爸爸媽媽整天哭鬧,他的母親因擔心兒子眼睛都快哭瞎了,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權益在中共的天下就是如此受到「保障」的!
參贊先生聲稱法輪功在中國的禁令是合法的,請問合哪條法?人們沒有了信仰的自由,沒有了言論的自由,沒有上訪上訴的權利。就因為他們相信真善忍,不放棄對他的信仰,就被關押,殺害,這是合法的嗎?一個敢於向外界公開被無理審訊的事實,揭露邪惡者,便被冠以「危害社會秩序」的罪名而逮捕,一個敢於維護道義,不向邪惡屈服者被判三年勞教,這難道是合法的嗎?
不知參贊先生是否知道以下的事實:姜仁政的遭遇已使更多的德國議會議員和政府部門的官員們明白了中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程度。在一個州政府討論難民問題時在座的州議員一致表示姜仁政的遭遇使他們很受震動,並認為拒絕他的難民申請是個錯誤,德國移民局應該對其難民政策進行修改。
法輪功學員表示,中共的流氓本性已世人皆知,希望參贊先生莫充當其打手,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陳用林、郝鳳軍、韓廣生等幾位投誠者之所以受到國際社會和廣大人民的支持,是因為他們選擇了正義,走向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