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法延續的生命全部用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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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25日】我是山東壽光人,1997年開始學法煉功。那時我患關節炎和白內障初期,我聽說學法輪功有甚麼病也能好,就懷著試試看的想法參加了煉功。學了大半年,由於我的心性不行,病沒好。眼睛在這年的九月份看不見了,十月份就到壽光人民醫院做了手術,得到了復明。以後也不學法了,也不煉功了。

19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以後,我就更對大法沒有印象了,但我從未說過大法不好。我的病沒好,那是因為我學得不好,沒有達到大法的標準要求所致,並非大法沒威力。2002年3月份,我兒子因學大法被壽光610惡人抄家、綁架在壽光看守所拘留1個月,以後又送到昌樂勞教所迫害兩年多才釋放回家。在這二年當中,我因兒子學法被勞教,心中對大法產生了偏見。

2004年3月份,我突然感覺吃飯下咽困難,經壽光人民醫院檢查後說:無法藥物治療了,必須做食道手術,效果難以保證。我心想:現在70多歲了,家裏又沒錢,別無出路,把命交給大法吧,或許老師還能寬恕我的罪過。

回家後把決心告訴了老伴,她很支持我。從此後我看書學法、天天煉功。病果然好了,吃飯也不噎了。2005年7月份,又感覺咽飯有些困難,我悟到,這是因為我病好後,沒有去廣泛的講清真象救度更多的世人,師父在點化我。我決心從現在起一定按大法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講清真象於眾生,把老師給我延續的生命,全部用於做好三件事,做個真修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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