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曝光遼寧東港不法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9月25日】我所在的地區是遼寧省東港市,因修煉大法,我曾被當地的不法之徒迫害,參與迫害的包括省所有市、縣和區,包括公檢法、610辦公室、國安等部門的人員。這裏把我的親身經歷的一些寫出來,曝光邪惡,制止還在發生的對大法學員大迫害。

一、在遼寧省東港市看守所、洗腦班所遭受的迫害

2001年7月-8月間,我在東港市看守所遭受的迫害。我被非法關押在14號裏,主管是李永安,教唆號裏刑事犯對我打罵,不讓我煉功、盤腿;逼背監規,不會背就打,背不熟練也打,讓背監規時,前面坐一個人提問,背後側坐兩人充當打手,稍有停頓或不熟練就要遭毒打,部位主要是耳朵或肋骨。

還有一種迫害方式是水洗腚。大便完後,沒有手紙或其它紙,即使有也不給用,一邊讓大家觀看,一邊起哄取笑,說甚麼的都有。我只有一個辦法,採取水洗。說是水洗,但不准用手去動盆中沒用過的水(即乾淨的水),也不准把糞便水洒到邊處,這樣必須衝乾淨,(實際並沒洗乾淨)否則將遭毒打,同時他們還看對他們態度如何才算了事,否則也遭毒打。後來被另一名號頭阻止不讓,才算完事。這期間的迫害是政法委主管,公檢法、公安政保、巡警大隊、區委、錦江居委等單位一同參與的。

* 設在東港市福利院的洗腦班

我被關押在看守所裏40多天才被放出,在看守所出來是取保候審一年的。但在同年的9月,我又被強逼進入洗腦班迫害半個多月(實際上也是軟禁,說怕我十月一進京上訪)。

洗腦班是全市、各鄉、鎮、區、分批把大法弟子非法抓來集中在一起,以洗腦為主的迫害。主要是摧殘對大法學員對大法的堅信,他們逼迫我放棄在大法中修煉,接受邪惡的東西,達到所謂的「轉化」,還要罵師父等。方法是請司法局、衛校、所謂科學等單位用一系列惡黨文化毒素來轉化學員的思想,採取所謂「教育」讓寫「轉化、保證書」等卑鄙手段來達他們的目的。

在此被迫害期間,610辦公室、政法委是主管單位,市委、公檢法、國安、司法局、大東區委、錦江居委及各鄉鎮政府協從他們,衛校、福利院等單位出人、出車參與迫害,也有一少部份不明真象的世人(指舉報大法修煉者)也參與進來。

洗腦班設在東港市福利院,吃住一體,屬於軟禁式。由公安警察及主管流氓政府派的協同人員一起監管,吃住行由監管人陪同進行。

還有一次迫害,是在江××對東北三省的講話,邪惡之徒執行這次所謂講話內容,把我還有其他大法弟子列入黑名單之內,逮捕迫害,對外惡毒的說是別人舉報的。

因我在洗腦班不轉化,被他們認為是頭兒,在取保候審期間跟蹤我的人又被我發現,他就彙報說我要逃離,於2002年4月4日晚,在家中把我綁架。

4月4日晚(判刑書改為5日),由公安、國安、政保、派出所等調集了八、九輛車,幾十人(包括男女在內)無理抓人,非法抄家,把大法書籍與真象資料一起收走,同時拿走衛生紙、錢、房門鑰匙,至今沒還。當時我只知一人是政保科長王雲龍(因第一次他主抓此案,所以我認識他),他參與了對東港所有大法弟子的迫害。

我被直接綁架到了花園派出所,在鐵籠裏被關二十四小時,沒吃沒喝,同時,他們造謠惑眾,說我絕食、想自殺等;5日晚我被送入看守所,又沒吃飯,還遭到號裏刑事犯的一頓毒打,將我放在水中坐幾小時又撈起放在磁磚坐幾小時;6日早3-4點鐘才在地鋪上躺下,也不給被褥。

在看守所,我被列為「優秀」號的1號房號警王某某與本號刑事犯串通起來迫害。先由犯人騙我講話,向號警彙報整黑材料,並且不讓煉功,若煉功了,犯人打完,號警王某某便親自出馬,用皮鞋踹、踢盤腿的部位,直至腿放下為止。王還在提審我時故意在所長面前用鞭子使勁抽打,把我放回號了還不放過,一直打到號內。我在側位吐血、嘔吐中,他還繼續抽打,目地是給號裏的犯人看,讓他們屈服,好聽他的話。

為對我進一步迫害找理由,他們不斷整黑材料為非法判刑提供方便,派出做惡事的人,採取方法是跟蹤、監控、威脅別人、用利益誘惑等手段拉攏。這幫人就隱藏自己的欺騙手段,向邪惡組織做不真實彙報來詐取功名利祿,同時也矇騙了不識真象的世人。

我被綁架後,一直不說話,甚麼也不說。邪惡無奈,一方面對我加重迫害逼供,一方面派人對其他大法弟子、學員或在其家屬中散謠言說我出賣誰誰了,甚麼都交代了等來欺騙、威脅、恐嚇他們,說:「你們被誰誰揭發了,我們才來的,你們做的事我們甚麼都知道了,你們要老實交待,可從輕處理,不然會加重處理你們。」結果有的人就中了邪惡的奸計(實際上是讓邪惡舊勢力鑽了空子),互相揭發、交待,給邪惡整黑材料、做假口供來加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提供了條件。然而教訓是慘痛的,很多大法弟子被判了刑。

在這期間,看守所裏已抓進了不少大法弟子、學員及其家屬(所謂的「包庇罪」),有的大法弟子被直接送往教養院迫害。除看守所迫害,還有政保、派出所、公檢法也來看守所提審、取證,還有電視台來錄像等逼供,為他們迫害提供材料,如不屈服,對大法堅信者,便更加重用刑迫害,如在後面將說明的「鐵籠」等酷刑迫害。

在政保提審時,邪惡之徒讓大法學員光腳在水泥地上站著,罰站、打耳光。以王雲龍為首,牛所長(現已離開看守所)也打耳光,派出所、公安局的其他人也打罵我,因我不講話,他們就認為是最典型,完後把所謂瞎編的材料移交檢察院起訴、批捕,因我一直不講也不簽字,便常被他們打耳光,曾給我下兩次起訴書,後一個是日期加重起訴。

在此期間,他們把我的身體摧殘得了肝炎也不管,既不給救治,也不通知家屬,我被迫害的不能講話,他們還認為我是裝的,直到瀋陽大北監獄還遭如此迫害。

他們同時也迫害其他大法弟子,我知道有個不知名的女大法弟子在嚴管號裏上刑,被一種臥式鐵籠(一種酷刑,簡稱大字形,見後面的說明)殘酷迫害。

參與迫害的不法人員有的我知道名字,有的只知道姓,現寫出來曝光:
政保科長王雲龍,檢察院下起訴書的是曲光遠,法院下判決書的是寧光,還有看守所所長姓牛,號警王某某,錦江居委王某某等。

在後來遼寧丹東市不法之徒的所謂「公開審判」中,他們把丹東各縣級市的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都集中到一起判(丹東市包括東港、鳳城、寬甸三個縣級市)。從早5點開始上背銬,還要加上繩子大綁,怕喊口號,從東港坐40多分鐘的車到丹東,一直綁到中午11點左右才算結束。我知道有前陽的連平(現已經被迫害死)被非法判刑6年;朱長明被非法判13年,現在瀋陽大北三監,合併為一監,原來在丹東教養院三年,2001年12月回家,2002年4月被抓判13年,其妻劉梅也是在馬三家教養院回來後於2002年被判13年,現在瀋陽大北女子監獄遭迫害。我也被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判7年刑,送往瀋陽大北監獄。

二、在瀋陽大北監獄期間遭受的迫害

不通知家屬,我就被邪惡之徒秘密送到瀋陽大北,由一監入監隊又轉入三監。(註﹕監獄是司法部主管)

原三監是瀋陽大北一個重刑監獄,主要關押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簡稱:緩二)與無期徒刑的監獄。因監獄城動遷,合併後改為一監。(原一、三、五合拼在一起)於2003年十月份遷入瀋陽市平羅鎮與馬三家交界。原三監關押全省各地大法弟子比較多,都是有期。最多十幾年,最少三年。

原三監由獄長、獄政、獄教、各監區組成,共押人犯幾千人,我被分在第十監區,也叫醫院監區,老殘隊。監區負責人為院長李某某,下屬的回隊長管五樓,劉隊長管四樓,我在四樓,由隊長劉振生(現不在監獄)管。進入三監先進行監隊受訓,寫「轉化、保證書」,然後分到各監區再由各監區再進行教育改造和思想洗腦。監獄教育改造主要手段是精神、思想、身體、用刑為一體,同時運用,同時進行摧殘人的身心健康,滅人性的惡黨文化教育。

剛來監區,由隊長教唆主管犯人的頭兒用酷刑迫害我,想讓我屈服、同意改造。實質是施行犯管制(即犯人管犯人)。我剛被人犯頭頭帶走時,只見隊長給他一個眼神,等我到四樓便知,他是學多年針灸的大夫,行醫多年。他用針灸方法來刺激穴位讓我講話與屈服。他讓好幾個人按住我兩隻手,在兩手上同時下針,穴位是合谷穴。在三陰三陽交結外下針長達二十多分鐘。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我會堅持這麼久,還以為找錯位了,又把人體穴位模型拿來對照,最後使我昏死1分多鐘。這樣他還不肯罷休,口中發邪惡語,說些難聽的話。後來他累了才不得不停止。

在這裏吃的窩頭(他們叫發糕),是用次等玉米,由犯人自己加工成面,有時都是半生不熟的;玉米麵粥也是半生不熟的很稀的粥;鹹菜都是發臭的蘿蔔做的,湯菜也是含泥沙、昆蟲等。一般是早7:30開飯,窩頭、玉米麵粥和鹹菜;中午是11:00,晚飯3:30就開飯了,都是窩頭和湯菜。每頓只是一飯一菜。每週一次的所謂改善,只是給一頓乾米飯和加少許肥肉的湯菜;到節假日時是二頓米飯,湯菜油能多一點,略見點肥肉;過年是能給幾頓餃子吃,發面,肉餡是加了水的,還是自己包。儘管給米飯吃,但做的不是澇就是硬得沒法吃。

對他們認為頑固不化,改造不好的,節日也不給改善,飯分等級給,被也不給發,冬季暖氣也不熱讓你又餓又冷。發被是有年限的,給改造好的,也有發到本人後被其他犯人搶換的。我沒發過被褥,是由一個同鄉的人犯給我的,並且是用過的舊被褥。同時,在精神上施加壓力,思想上洗腦、灌輸惡黨文化,寫所謂的轉化書、保證書等,不寫就押起來(他們叫嚴管隊)也叫押中之押,在那裏吃住,是用刑最重的地方,最苦的地方,也是身心摧殘最嚴重的地方,刑具長達幾個月在身上不拿下來;轉化後,還要為他們辦的報刊寫文章毒害其他人。

監獄勞動改造說的是對懶惰改造,強制讓犯人變好,實質真實性是為他們創造經濟效益,使他們有錢花。採取欺騙、強制手段,給減刑分獎勵,讓你幹活越多越好。他們為了創經濟效益不擇手段,強制增加勞動強度,延長勞動時間,使被關押的人身體得不到休息,並且從晚飯後一直幹活到子時左右,不給吃任何東西,夜間也沒有吃的,自己想做吃,用電是違紀,不但將吃的沒收,還扣減刑分,有時還進嚴管隊等。有時早4:30起床幹活直到子時才休息,這樣要連續好幾天。

我在檢查非典當中查出是空洞性肺結核。在獄裏醫院住期間,還得幫醫護人員幹活,出院後就加量工作,雖比別人少點,但使我得不到休息直至病情加重,不能吃東西,嘔吐不止,吐血、吐苦膽水,長達1個多月,使我昏死不知,才被保外就醫,如今被迫流離失所。

我在醫院期間,知道有兩個不知名的大法弟子於2002年底被迫害死,當時邪惡之徒還封鎖消息不讓我知道,一名是65歲的同修,另一名是從進來到離開人世幾個月沒吃一口東西。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不論我是否知其姓名,他們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是罪責難逃,善惡有報是天理。

﹝作者附惡人迫害大法弟子時所使用的酷刑說明﹞

1.派出所設的立式鐵籠

此刑用法是:被迫害之人在低溫下光腳站在鐵籠裏,腳底是鐵板,兩手伸直銬在鐵籠邊上,長達二十四小時,沒吃沒喝。此籠用在很多人身上,情況不一。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同時,還矇騙世人說學員想自殺、絕食等。這是遼寧省東港花園派出所的做法。

其實各地鎮壓法輪功的惡警在抓大法弟子中,做過各種加害,但不讓知情人者對外講,不讓世人知道。還說:你如說出去,就抓你,反而說你是誣陷等,他們不承認他們自己做的事。

2.看守所設的臥式鐵籠

此刑稱大字形,被迫害人在籠中半空懸吊著,背向下,人的手、腳都被綁在鐵籠稜上。他們利用被他們抓去的其他人來護理與看管被受刑人,做法是二十四小時看著,如有事不報告,一切後果加在看管人身上,看管人給被用刑人餵飯,刑繼續用,不停。如看管人配合好,把一切後果都推在受刑人身上。

邪惡之徒一邊用刑,一邊逼供,如不服從,就繼續用刑,直到昏死為止。此刑用在多人身上,據我知用在一名女大法弟子身上,長達幾天幾夜,用過刑後送往勞教所迫害。

3.瀋陽大北監獄設立的在牆安裝鐵扣

這是瀋陽大北監獄普遍用的刑具中的一種。方法是在牆壁上直接安裝鐵扣吊押人犯用刑之一,腳是離開地面的。鐵扣尺寸根據人身設定的,給你視覺是人被粘在牆面上似的。

以上有的刑具,本人曾經歷、遭受過的迫害,也有是其他大法弟子遭受迫害,本人所見所聞。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