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金華於1998年得法,得法前夫妻之間經常吵架。婆媳之間也矛盾重重。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心性在不斷的提高,家庭也變得和睦了。身上患有多年的皮膚病、胃病、腿部長的雞蛋大小的瘤……,這些疾病通過修煉都不治而癒,身心受益。特別是在做生意上,她都能以顧客的利益為重。得到了顧客的高度評價。
1999年7月20日,全國新聞媒體開始製造謊言,誣陷大法。大法弟子們都挺身而出,進京上訪。1999年12月24日連金華也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不料在天安門廣場被抓。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轉入吉林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一女警察強行搜她身,她身上僅有的400元錢被女警察收去後,變為私有。12月29日,把她從駐京辦事處非法押送回永吉縣口前拘留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拘留她15天。在北京被抓的那天晚上,岔路河分局惡警郭來剛翻牆闖入她家,強迫家人寫筆錄,岔路河分局警察袁越鵬、叢殿生威逼連金華的丈夫以送行李為名打出租車,小車還不行,得租大車,說小車裝不下,實際他們是拉大米送禮。勒索了180元車費。
2000年12月19日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關在前門派出所。因她不報姓名地址,把她送到某派出所(地址不清),後轉到門頭溝看守所5天後分到河北大城看守所。在那裏,因絕食抵制迫害,惡警找來6、7個相貌兇狠的男的,強行把連金華按倒在床上,給她灌食。他們按住她的四肢和頭部,使她動也動不了,然後拿來一個小手指粗的管子,插入她的鼻孔,管子上面放上一個漏斗,然後再把半盆子(直徑大約40釐米)裝有玉米麵、鹽、奶粉的混合物一同倒入漏斗,強行灌入。當時憋得氣都喘不上來,差點兒窒息。在這裏連金華被灌食折磨兩次。到了第15天,把我又送到了大成第二大隊刑警大隊。在那裏為了抵制迫害不報姓名,他們把她扣在老虎凳上一天一宿。在這期間他們問連金華話,她沒有配合,被警察大隊的副大隊長打了兩次,四個大嘴巴,還用腳踹後背。
2001年正月初七晚六點多鐘,岔路河鎮政府連同鎮派出所有7、8個人闖入連金華家中以談話為名,把她騙到分局,到了那裏向她索要2000元「保證金」,還說不論是現金還是存摺都行,不拿錢就送走。由於正義抵制,半夜把她送進口前拘留所洗腦班進行迫害。家中只剩下13歲的孩子和七十多歲的婆婆無人照看。
2001年國慶節晚上,天剛黑,岔路河鎮分局惡警劉傑、白棟樑等人闖入連金華家中,問學不學煉不煉,她說「煉。」 就又把她抓走。她不配合,劉傑將她一腳踹在她家的院牆上,七、八個惡警一擁而上,將連金華抬著扔進車裏,塞到座位空中間站不起來。就這樣她被再次送到口前拘留所洗腦班迫害。在那裏被非法關押11天,勒索人民幣110元。
2001年夏天,岔路河分局白棟樑劉傑再次上家騷擾。讓按手印。連金華說:「我又沒犯罪,按甚麼手印?於是他們將她手腕抓住強行按。把她胳膊肘到手之間都擰成黑紫色。而且都擰破皮了。
2002年9月23日,連金華正在市場出床子,岔路河分局七八個惡警將他綁架到分局,她不配合,惡警朱長彥說:「不走就打。」就這樣她再次被綁架到口前洗腦班迫害。關押了十六天,勒索伙食費300元錢。
2003年4月23日,岔路河分局惡警河鎮政府十多個人翻牆跳入連金華家,將房子前後圍住,當時是半夜12點鐘,帶著搜查證到處亂翻,就連做飯的鍋都給拔了。
2005年7月13日早3點多鐘,岔路河鎮政府勾結岔路河派出所非法闖進連金華家,以談話為名將她綁架到鎮政府三樓讓她在誹謗大法的五書上簽字。她正義抵制。當時連金華兒子(十七歲)和她年邁的婆婆到鎮政府要人。3、4個警察把她兒子推出去,並且還說你就是小,要不把你也送進去。就這樣把她連同另外三名大法弟子用一輛大客車讓10多個人看著送到永吉縣口前鴻雁招待所六樓洗腦班迫害。這其中岔路河鎮政府出資8000元錢用於迫害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只是按「真、善、忍」的道德標準做個好人,卻遭到各種殘酷的迫害。在此呼籲所有正義人士同法輪功學員一道制止這場非人道的迫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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