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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瑛被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劫持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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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大法弟子王國瑛被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劫持迫害,以下是她寫給該勞教所的信。

陝西省女勞教所:

我是2005年9月20日被石泉縣公安局非法誘抓的,又於2005年10月11日非法定勞教一年半,於10月17日石泉出發10月19日下午進勞教所。

我生於1942年7月2日,馬上就是64週歲的人,我雖然沒甚麼文化,但學法輪大法以後,能夠比較嚴格的要求自己,過去在單位上班時經常出席各種會議,有時甚至是決策作用的人,我懂得有些事情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起碼的素養還是有的,因此比較受人尊重。

可是來到這裏,一些無知的、沒有一點修養的,吼人吼慣了的警察把我當成國家頭號敵人吼來訓去的,見面無事找事訓人,經常遭到無知的問這問那。有很多問話,諷刺的挑逗,真是不值得回答,只能是嗤之以鼻。我整天被關在房子裏,警察派人看守,我被迫穿著囚衣、吃的囚飯在過路房住73天,一天三頓飯,每頓飯前都把我藏在另一間房子裏罰站少則40分鐘,長則一個小時。73天頓頓如此。我被劫持到勞教所已經100 多天了,仍然被限制大小便。在鐵門外住著是正式警察(第一看守)看管我;搬進鐵門裏面住著卻委派「第二看守」(煙民)看守,煙民們是勞教所對付大法弟子的第二警察。而且上廁所還有很多規矩,說是不能和馬潔同時上廁所,難道勞教所怕大法弟子怕到這種地步了?難道我和馬潔見了面,勞教所就會解體、會垮台、失業嗎?沒有廉價勞動力給勞教所掙錢了?既然這麼怕大法弟子,那索性一個大法弟子都不要收,豈不更省事!

科長、隊長多次威脅我說,不轉化就不許兒子見我,不許我購食品,不許這不許那。一句話:就是既不用打我、又不用上刑具,只用慢慢拖死我的軟辦法折磨我。可神都給每個人記著帳,不然為甚麼人在世上都生活得不一樣呢?人啦,都為自己的未來和來生多積點德吧 ,也為自己的子孫積點德吧,千萬不要利令智昏 。

明明知道那些所謂轉化了的人,都是由於怕心重才假轉化的。你們深想過沒有,為甚麼你們認為轉化得很徹底的人,610公安局仍然不放心還經常騷擾過問呢?你們永遠都不知道這裏面的道理。

我是不能再被轉化成常人的,我學大法以後就是由一個原來主觀、專斷、性格暴躁、身體多病的人,慢慢轉化成一個修自己,遇事先替別人著想的人。我8年多來無論有多大的困難都沒有給單位領導添過麻煩,都是自己克服,跟鄰居的關係都很好,沒在單位報銷過一分錢的藥費,不給兒女們添麻煩,總是替他們著想,而且我是社會最穩定因素。

下面把我在這裏的生活簡單寫照抄幾首供所領導品味:

1. 住的過路房,吃飯把身藏;二尺八寬床,兩人睡一張。
2. 毒妓逼轉化,叛徒牢頭上;蓬頭垢面犯,安排睡一床。
3. 穿的恥辱裝,吃的涼飯菜;限止大小便,人權剝奪光。

一、我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無錯無過,我請求所領導立即無條件的解除對我的勞教決定,放我回家,恢復自由。

二、在未離所之前不穿囚衣,任何人不能阻擋我與兒子相見。

三、我的私人物品一律不受檢查,所有物品我要求全部放在我的床下供我使用方便,決不放在包房裏。

四、不參加勞動,每天中午睡兩小時,晚上10點以前睡覺,不受點名的限制。

五 10天派人給我提一次水到廁所洗頭洗澡。

六、上廁所不受任何人的限制,不要第二警察跟著。

七、換掉煙民當副警察,我要單人房,不住吸煙房,吃喝場,這熱鬧非凡的,打情罵俏的房子裏。我睡在床上等於在值夜班,無法入睡。如若不允,我要求仍然搬回過路房住,在那裏我能睡安然。

八、每天給我戶外活動少則40分鐘,最好90分鐘,以免我出所時步行困難,眼睛更加近視。

九、我是一個煉功人,每天要恢復煉功,不受任何人的限制。

石泉人:王 國 瑛
(托人從陝西女子勞教所轉出)
2006年2月2日

主送:陝西省女子勞教所
報:陝西省勞教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
抄:陝西省女子勞教所、二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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