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幾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拘押、審訊或在監獄、勞教所遭迫害的一些情況。
龐有,北京人,被非法判刑8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2000年被非法關押到漢沽7分場監獄(當時前進監獄尚未建成),在關押期間,曾被戴上手銬和腳鐐,手銬和腳鐐又用鐵鏈連在一起,站立行走時只能彎著腰艱難的行動,大小便時就更加困難。與此同時還連續數日不讓他睡覺,睡過去就要弄醒,或者用涼水潑醒,而白天還要被用鐵鏈子套在脖子上在院子裏被牽著來回遛。在這種情況下,他開始絕食抗議,惡警又給他穿上鐵衣,把身體、腿、胳膊固定住,強行給他灌食,同時還用電棍在他的腿上電擊。
高立軍,北京順義,被非法判刑7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在2001年被關押到漢沽,曾在烈日下被長時間罰站,一天被罰站十幾個小時,兩條腿都給站腫了。
王為宇,清華大學,博士生,原籍山東泰安,被非法判刑8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曾在大興某處被非法監視居住6個月零12天,監視居住期間,受盡惡警的凌辱與折磨,惡警對他刑訊逼供,用幾萬伏的電棍在他身上到處亂電,幾乎電遍了他全身的每一處地方,經常是把電棍捅在他身上,按著電門不撒手,直到電力耗盡,然後換一把接著電。就這樣,三把電棍輪番充電,輪番換著電。還用警棍擊打他的頭部,甚至把警棍都打彎了。有時候惡警還用肘部擊打他的頭,跳起來往下砸。他的愛人也被迫流離失所,至今仍有家不能回,無法聯繫。
徐化全,北京人,北大碩士,原籍湖北,被非法判刑8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曾在被海澱派出所抓捕後遭到酷刑的折磨,被五、六個惡警抻住兩條腿和兩條手臂,用打火機在他的左胸部燒,留下了巴掌大的一塊疤,乳頭已經燒沒了。他在團河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時候,曾被扒光衣服站在烈日底下暴曬,渾身都曬起了泡。據他證實,在團河勞教所裏還有其他學員曾被雙手、雙腳捆在床的兩頭,凌空吊起,嘴裏插上筷子,往裏灌涼水。
姜海,北京延慶人,被判刑9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在被拘押刑訊過程中,曾被惡警用電棍電擊,據他本人形容,除了兩個眼珠子,沒有沒被捅過的地方了。他的妻子也是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2年,釋放後僅僅三個月就離開了人世,時間是2005年4月。
張彥賓,北京人,軍人,副營職,被非法判刑8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在前進監獄被關「小屋」期間,因為不配合邪惡,遭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被長時間罰坐達二十多小時,晚上睡眠很少,往往凌晨3、4點才讓睡,而5點就得起,中間還常常被弄醒,直至被折磨的神志不清。有時,幾個犯人在獄警授意下(否則不敢,怕扣分影響減刑)還抓住他的腿腳和肩臂,把他的臀部使勁的往地上墩。或者,一個犯人抻住他的腿,一個犯人架住他的上身,另外一個犯人用牙刷去刷他的小便處。
前進監獄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是嚴密的監控,它們所統一採用的監控方式是:除了普遍的每個監室內都有監視探頭由獄警監視外,還對每個法輪功學員派定一個犯人隨身進行監視,這些犯人稱為「包夾」。十二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起主要作用的獄警有四人:指導員陳俊(警頭)、指導員孟凡國、中隊長陳紅賓、中隊長張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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