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甲同修被綁架,十一月七日上午十點多乙同修被綁架,同時下午五點多丙同修又被綁架,卻互不知道,無人通知其他同修。我是常與丙同修聯繫的,知道丙同修出事後馬上通知其他同修暫時不要去丙同修處。當時我並不知道甲、乙同修已出事了,第二天才知甲同修被抓乙同修不知,而乙同修被抓丙同修也不知。且不說從十一月六日到七日有足夠的時間,說是七日上午到下午這段時間也完全可以轉移丙同修處的資料,避免如此重大的損失,那麼知道的同修為甚麼不通知呢?一同修說他認為丙同修不會有事的,而且家人看著脫不開身,當我去通知另一名平時比較精進的老同修時,他卻說他已知道丙同修之事,而且在此之前也知道乙同修出了事,是丁同修告訴他的。我大驚,因為丁同修是很有條件、有時間通知丙同修的,但丁同修認為丙同修與乙同修相距不遠,不會不知道,不用通知了,而這位修煉多年的老同修也同意此說法。我聽了只想哭,為這些同修的麻木,為日照大法弟子這種狀態著急的想大哭。
丙同修是位年過古稀的老同修,責任心非常強,一心救度眾生,幾乎從未想自己。該同修前幾次被綁架從未出賣同修,還把所有的事都攬在自己身上,以保護其他同修(當然這不完全是在法上認識),但是由於好多同修在等、靠、要的狀態,很少有人主動去做工作。還有一些同修不太喜歡發真相資料或者喜歡發這樣的,不喜歡發那樣的,經常把存放一段時間的資料又送回丙同修處,甚至個別的同修家裏不敢放資料,看過的《明慧週刊》等資料又送回丙同修處,這樣丙同修處陳舊資料很多,造成堆積。為此丙同修不得不承擔了大量的工作。雖然她不是協調人,卻比協調人做的更多更全面,事無巨細,全力承擔,這樣一來,丙同修的學法時間就少得可憐了,雖然她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修煉人的思想如果離開法,邪惡就會鑽進來。」(《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當甲、乙同修相繼被綁架後,丙同修處如此重要的地方卻沒有一個同修想到去通知一下,反而用「想當然」、「也許可能」、「不會怎麼樣」來掩蓋自己的麻木。修煉是多麼嚴肅的事情啊,能這樣不以為然嗎?
更有甚者,此次參加綁架大法弟子的惡首,我們想方設法打聽到了他的姓名準備曝光,卻無意中得知一個協調人手中早有此人姓名,卻從未曝光,沒有任何行動。
同修啊同修,我真是想大哭,我無意指責同修,我是真的著急啊,為我們整體這種狀態,為我們這個整體提高不上去著急啊,其實好多外地同修也說過類似的話,說我們日照大法弟子整體有漏,曝光邪惡這方面也做得不夠,丙同修出事後,有些同修還找丙同修這個漏那個漏,沒有一個人找自己,甚至一位同修也是修煉多年的同修說:丙同修該考試了。除了師尊,還有誰有資格考大法弟子呢?「修煉是修自己,無論出現甚麼樣的狀態都要去想一想自己。」(《美國首都法會講法》)
我個人所悟,同修接二連三的出問題,並不一定單純是同修個人,在正法到了最後的重要時刻,舊勢力要針對的也許是我們最大最根本的那個執著,就是我們整體這種狀態。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同修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就是整體的事,即使同修有漏,我們也應該主動的、默默的去圓容去補充。維護好整體,是我們每一個大法粒子的責任。
當同修的親人流著淚說:「你們這算甚麼大法弟子啊,還不如一個常人,我敢說,大法的師父正在流著淚痛心的看著你們,而邪惡高興的不得了。我還敢說我的親人是你們送進去的。」雖然是常人的話,但我們每一個大法弟子聽了此話,不羞愧嗎?不應該清醒了嗎?
當然,我們是決不承認這場迫害的,事情發生了,我們應該做的更好。同修出了事,大家都知道發正念,這當然很重要,但光發正念遠遠不夠,我想這次事件也是給了我們一個整體提高的機會,我建議所有日照同修能夠珍惜這個整體提高的機會,在學好法的基礎上向內找,發好正念,大面積講清真相,曝光邪惡,比如「六一零」 惡警秦玉京,每次非法抓捕大法弟子都少不了他,卻從未見對其曝光的材料,致使其越來越猖狂;再有東港區法院審判長厲翠菊,幾乎每次審判大法弟子非法判重刑都是她主審,也無人給予曝光。同修啊,我們不能再麻木下去了,每個人都去做自己該做的事吧。
大法弟子講清真相,全面揭露邪惡,震懾邪惡,也是為了惡人停止迫害大法同修從而贖回自己的未來。營救同修的同時也是在救度眾生,我們的提高也在其中。當然,「三件事」必需做好,該幹甚麼幹甚麼。有同修說資料是不是先停停:在這「值千金、值萬金」的最後時刻,能停嗎?決對不能!
另外,鑑於日照長期以來的一些情況,受《明慧週刊》上一些同修文章啟發,建議日照是否也辦一個本地刊,可以刊登一些與我們當地出現的問題有關的明慧文章,以便同修及時交流,整體提高,整體昇華。
當然在寫此文的過程中,我也發現了自己很多不足,比如因為和丙同修熟,認為她好,就特別著急丙同修。無意中用人的情來對待同修。其實不管認不認識,熟不熟悉,迫害哪個大法弟子就是迫害大法,就是迫害我們自己,無論迫害誰,我們都決對不允許,我們就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
因層次有限又是在心情著急的情況下成文,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