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到了無法用價值來衡量的大法,所以我很珍惜這個機緣。看書學法使我懂得了如何做一個好人,如何做一個修煉的人。師父說:「其實這個法,我說本來就是宇宙中的法,也包括大家在內,你們都在這個法中,那麼,這個法也是你們的。維護不維護這個法,宣傳不宣傳這個法,弘揚不弘揚這個法,將來同化不同化這個法,都是你們大家自己的事。」(《法輪大法義解》<在北京法輪大法輔導員會議上關於正法的意見>)從中我悟到了弘法不僅是我們每個學員的義務,更是每一位真修弟子的職責,因此我把業餘時間完全用於學法、弘法上,還向與自己接觸的人講大法的美好,也引導親戚、朋友、同學得法,週末市區中心弘法有我的身影,郊區的弘法路上有我的足跡,週日歇業,輔導小功友學法、煉功、做作業。不管颳風、下雨,雖然我不是輔導員,但都盡自己的能力去協助輔導站到郊區去弘法,對新學員進行熱心的輔導,不厭其煩的教功,糾正動作。引導他們正確的認識與對待師父給我們留傳下來的修煉形式,「集體學法、集體煉功」,使大家都更明白甚麼是修煉?修煉的最終目標是甚麼?以及使大家儘快的明白學法的重要性,與怎樣圓容好學習、工作。生活與修煉的關係。學員消業時,我主動關心、熱心幫助,使他們在法上提高上來,從而更加堅定大法,而我也在其中體味了「以苦為樂」的涵義,面對常人的冷嘲熱諷,我泰然處之,清醒的知道這也是在考驗著我對法是否堅定,明白這也是修煉,同時也能站在自己所在層次的角度上維護大法。
修煉早期自己寫下的這段話使現在的我震撼。當時得法僅幾個月就能背《轉法輪》到第六講,能背《精進要旨》大部份經文,對法有這樣的認識,能做到這個成度,到現在都覺得難以做到!那才是真正的「我」。
但這一切都是師父給的,為了我今後能真正修煉而給的。師父說:「我在1999年的7.20就把7.20以前的學員全部推到位了,推到了你們最高位置。以前我告訴過你們,你們的改變是從最微觀上最本質上開始的。有的學員覺得:我修煉得太快了。當時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你們的圓滿過程,你們在最後的修煉提高,都是為了你們將要證實法。」(《北美巡迴講法》)
捫心自問,九九年迫害開始以後,怕心使我走了一段彎路、安逸心又使我懈怠了精進的意志,忘記了史前的誓言,忘記了正法時期自己的「責任」,也就是自己修煉所要走的「路」。
我把此事在我們的學法點上大家又一起切磋,對修煉的形式又再次有新的理解,因此大家都能很協調的幫助身邊的同修,以及周邊以前去弘過法,但還沒有恢復集體學法的地區,幫助他們又從新「集體學法、集體煉功」,切磋如何全盤否定舊勢力、如何才能做到理解、寬容,整體協調、如何做好「三件事」、與怎樣圓容好學習、工作、家庭與修煉的關係。看到同修一個個的又從新走回修煉的路,在集體學法的環境中勇猛精進,彷彿迫害前那壯觀的場面又恢復了!我又從新找回了以前熟悉的「路」,這個「路」的方向、形式沒有改變,然而理解的已經完全不同了。我現在也像以前那樣,在便利的工作中面對面的講真相、也在背法,《轉法輪》背第五遍了,只有學好法,才能做好「三件事」。但體會最深的是只有在「做」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的執著,通過學法去掉它,才能在法上提高上來,這才是真正的「煉」。才能真正的學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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