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號」關押人員的來源:一般獄內各監區(大隊)視為違反監規監紀者、轉監者、加刑者。此外,因獄內設有舉報箱,犯人受惡黨文化的毒害,互相揭發檢舉得到改造積分,而由獄政、巡邏隊、調研科、刑罰科或由本監區關押。
2、「小號」關押與釋放的手續:一般程序是由小隊管教簽字,報到大隊改造隊長簽字,再報到獄政,最後由監獄政委「把關」。其它(科、隊、室)關押,則只需和獄政、政委打招呼即可。有的只需十監區(嚴管、小號歸十監區管理)同意或獄政科同意,甚至有時先押起來後辦手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大都由本監區和教育科關押,而且經常先押起來後辦手續。(尤其教育科押嚴管時,先不辦手續,讓犯人用「抻床」要挾,有的學員受不了就被迫妥協了。)釋放同關押一樣,也需層層,一般由本監區同意即可,但對待大法弟子則比較嚴格,必須教育科同意,而且可隨意延長關押時間。
3、「小號」的迫害手段:關押人員被稱之為「反省人員」,有的關押人員在「小號」還要被包夾,包夾者稱為「監護」。一般監護者二人,都選派所謂改造好的信得過的犯人,監護者不用勞動、不用學習,還可得到中檔以上的改造積分,特殊表現者可單獨獎勵(即揭發檢舉反省人員)。監護者要劃清界限,不然被發現異常者會被換掉,甚至也要被押小號。這樣的例子,在吉林二監太常見了。其主要的迫害手段:
(1)肉體迫害。一般反省者,作息時間通常早五點起床,白天「上座」,軍姿坐勢,晚上七點睡覺。有監護者則初期不用上座,因為一進來就被銬在床上。有的被認為表現好了,可從床上放下派監護看一段時間,然後歸為一般反省人員管理;有的一直被銬著直至從小號放出。所謂的床,是破地板,人躺在上面,手和腳分別被手銬銬著。而且「小號」室內空間狹小,反省一人加上監護二人,並排根本躺不下,監護者輪流睡覺,分二班,二十四小時監護。對待絕食的大法弟子,更為邪惡,不但銬在床上,還把衣服扒開,褲帶解開,甚至在潮濕陰冷的小號,把走廊的窗戶打開,來摧殘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張宏偉曾常年關押在一號「專案」的床上。
(2)飲食迫害。監獄本身飲食條件差,而「小號」、嚴管是一般犯人的一半兒。零五年飲食更差,一般犯人三餐是早上粥(一勺)、饅頭(一個),中午饅頭(二個)有時米飯(一勺)、菜湯(一勺),而「小號」、嚴管則改成三餐每頓窩頭(一個)、鹹菜條(一根)。一般犯人受不了,有時明明是惡黨邪靈對常人的迫害,也被迫屈服。
(3)環境迫害。「小號」沒有水龍頭,用水喝水全是坐便水。即一般室內公廁式的通道,定點供應,來水時用抹布堵住,然後用小盆盛水,裝到大盆,用於洗臉、刷碗、及大小便沖廁所。即喝水、衝便都用此水。注意「小號」反省人員,不許刷牙!
(4)精神迫害。有監護的反省人員由監護定期(一般一週)寫一份關於反省人員的思想彙報,一般反省人員由管「小號」的犯人定期填寫。反省人員可互相舉報,揭發檢舉。
(5)其它迫害。在禁閉期間,反省人員停止接見,停止定期到超市購物,所以「小號」最需要的是手紙。而且「小號」不許洗衣服,如果沒人送衣物,時間長者,夏天還穿著棉襖、冬天還穿著單衣。對待大法弟子,則必須管教帶領方可接收衣物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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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職 務 辦公室 宅 電 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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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長江 副監獄長 4881551轉3003 13904429905
王玉范 副監獄長 4881551轉3006 4883619 13804411837
趙信超 副監獄長 4881551轉3008 4882313
4881551轉3300---領導值班室
4881551轉3009---辦公室
4881551轉3666---獄政科
4881551轉3077---駐監組
同上轉 一監區---3061 二監區---3062 三監區---3063 四監區---3064五監區---3065、3085、3095 六監區---3066、3086、3096 七監區---3067、3087、3097
八監區---3068、3088 九監區---3059、3089、,3099
十監區---3110、3120 十一監區--3111、3131
吉林監獄惡人惡警名單
李永生,教育科幹事
李壯,教育科科長
劉長江,負責政治工作,
李強,正監獄長,
劉偉,副監獄長,
郭東彪,五監區幹事,
王士傑,刑法執行科科長
王彥青,教育科幹事
譚付華,獄政科科長
楊小天,看守隊隊長
王志青,十一監區隊長
魏向輝,十監副隊長
胡忠學,十監幹事
岳鋼,九監區隊長
崔雲彪,九監區隊長
趙英彪,八監區管教
岳言明,原二監區隊長
張健,二監區管教
李玉嬌,二監區隊長
劉顯章,獄政科副隊長
武東豐,十一監區隊長
林志斌,五監隊長
唐國中,十一監區幹事
崔軍,七監區隊長
張寶志,幹事
張鍵華,五監區管教
孟海波,二監區管教
這些人都是直接迫害法輪功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