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 2003年11月15日 2005年10月8日修訂 |
讓當地的人民知道本地區的惡人惡行、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讓惡人的親人、朋友、街坊鄰居、認識知道他的人明白其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真相,在實踐中,我們覺得這是有力地清除邪惡、更加全面深入細緻的講清真相的最有效的辦法之一。明慧網在2003年11月8日刊載了一篇題為《河南省項城市被長期非法羈押的大法弟子全部獲釋》的文章,這就是大法弟子們整體配合、主動在當地揭露邪惡的成功個案。為了更詳盡的說明問題,接下來我將就近一段時期以來,我們地區大法弟子所做的工作,在這一方面談一點認識。因為工作還在進行中,思想也尚未成熟,只是考慮到正法時間緊迫,提前將文章寫出,旨在拋磚引玉,希望能對大陸一些地區的同修有所啟發。
今年夏天的時候,我們對本地一個縣看守所的惡警(副所長)集中進行了大規模的揭露。此惡警自江氏鎮壓大法以來,一直都不遺餘力的追隨首惡,對大法弟子瘋狂迫害。四年來,凡是被非法關押進該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幾乎都被此惡徒毒打,而且手段卑劣、喪失人性。對此,雖有明慧給予曝光,但此惡徒並未有絲毫收斂,對當地大法弟子的迫害仍然一如既往、肆無忌憚。在揭露此惡警的行動過程中,當地的大法弟子們齊心合力,彷彿在一夜之間,不乾膠便貼滿了城市的大街小巷。此後不幾天,當地的報紙便刊登了一條關於該縣看守所進行整頓的消息。同時,我們站在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角度,分別給此惡警的妻子和其正在讀高中的孩子寫了公開信,並將此信以真相傳單的形式進行散發。這一工作我們重點放在此惡警的工作單位、其住宅樓附近、其妻子所在單位及其周圍進行,或散發或郵寄,目的是通過這種形式,讓其周圍熟悉的人知道真相。我們覺得這樣做無論是在清除邪惡還是在更深入細緻的講清真相方面,都能起到最大作用和達到最佳效果。(當然,在寫信和製作真相材料上,一定要把握好,針對不同的對像,我們在用詞和語氣方面都應注意。從根本上講,我們是為了救度眾生,要講清真相,而不是在搞常人的打擊報復或是要搞臭誰,所以要慈悲,語氣中一定要善。而針對惡人時又要展現出大法威嚴的一面。這一次活動中我們所採用的相關真相資料已經在明慧網發表,參考請查閱2003年9月9日明慧首頁:《給朝陽惡警郝乃峰家屬的一封公開信》。)
又過了不長時間,消息傳來,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除了幾個事先被非法判刑的被迅速送往外地,其餘人全部獲得釋放。而且此惡警的同學告知大法弟子,說該惡警已經表示「再也不幹(壞事)了」。此間我們也得到了海外大法弟子們的鼎力相助,據該惡警的同學透露,那段時間看守所接到的海外大法弟子打來的電話記錄堆了一大摞。
通過這件事,我們對揭露邪惡,對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有了具體的認識,但確切地講,當時我們也只是在這件事的結果中受到了鼓舞,並未達到在法上更加清醒理智的認識它,這也導致了最近當我們再一次對當地的邪惡進行更大範圍的揭露行動中,遇到了一些障礙,這方面本文將在最後予以闡述。
揭露邪惡不是目的,是要清除它,根本上是以此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要更有效地講清真相,了解常人的心理是必要的。一個常人對自己脖子上長一個小癤子的關心程度要遠遠勝過南極洲的四十次大地震,就是說人最關心的是離自己最近的事情,最敏感的也是自身及周圍生存環境的變化。那麼我們講真相就可以利用這一點,往往能夠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一事例的敘述中,我們也可以從側面認識到這一點。今年中秋節的那天,我們當地的一位同修在自己家的樓下受到了邪惡的迫害,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惡警趁此同修重傷昏迷時,向周圍的群眾散布謠言,矇騙了一些人。過後,我們針對此事,同樣以給該小區的居民寫公開信的形式,製作了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傳單,並重點在該同修所居住的小區及其周圍散發。得到的反饋效果非常好,居民們不僅自己看,還在他們的朋友同事間傳閱。取得這樣的效果,很關鍵的一點就在於這件事就發生在他們的身邊,是他們看得見摸得著的。同時我們也覺得這樣做在一定程度上要比撒多少其他內容的傳單、小冊子更有說服力,原因是同樣的。只是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在做類似這樣有署名的資料時,要考慮到當事同修及其家人的安全。
近些天,我們圍繞著營救被長期非法關押在本市另一看守所遭受迫害的同修,展開了一次在更大範圍內揭露當地邪惡、講清真相的行動。從同修們反映出的狀態來看,我們遇到了問題。這讓我想起了前一段時間,也就是10月7日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對訴江案再次舉行聽證會,聽證會開始前,我們迅速將此消息發給各位同修,那次大家都為此發了正念。但結果我們都知道,法官仍然維持最初的裁定。事後我漸漸明白,發正念本身是沒錯的,但我們還是對這件事的結果起了執著,就差那麼一點兒。遺憾的是我並未就此事及時與同修們進行交流。如今同樣地問題出現了。交流中,同修們都感到效果沒有前次那樣的好,此時我們再次回想前一次在揭露那個惡警的過程中,我們沒有起任何人心,那時我們就是要揭露、清除邪惡,我們別無他求,所以就有了那樣意想不到的結果。可是在這次行動中,我們追求結果的心有多強啊!這一次行動尚在繼續,但卻已經暴露出了我們整體上的不足。其實,「揭露邪惡」是法。只有當我們真正溶於法中,從內心深處去否定和鏟除這場邪惡的迫害,而不摻雜任何人心的時候,法的無邊威力才能得以展現。
因我尚在認識中,所以到此止筆。不妥之處,望同修給予指正和補充。
(大陸大法弟子 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