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這123件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專利數量特點分析:我們會發現很明顯以1999年為界,1999年-2005年7年間共94件(由於中國大陸發明專利申報須1年半左右,實際數還遠不止這些,現就按此數算),平均每年13.4件,1985年-1998年14年間共29件,平均每年2件,前者是後者的6倍。如果算1993年-1998年6年間共27件,平均每年4.5件,前者也是後者的3倍。說明1999年以後大陸有關「器官移植」的專利突然增多。
二、從國內外專利數量對比特點分析:85年-98年國外專利22件、大陸專利7件,前者是後者3倍,而且這7件專利以器械專利為主,藥物與基礎研究專利幾乎沒有。說明大陸研究遠不及國外也不重視。1999年-2005年國外專利39件、大陸專利55件,後者是前者1.4倍。而最令人驚訝的是1999年時國外專利10件、大陸專利2件,國外專利遠多於大陸,到2003年大陸專利16國外專利6件是國外的3倍。到2004年,大陸專利12件,國外專利1件沒有,且這其間大陸出現大量藥物與基礎研究專利及臨床實用專利,說明大陸在「器官移植」領域發展迅速。
三、從參與研究國內大學進行分析:99年以前13年間只有兩個中國2類大學有2件專利申報,分別是西安醫科大學98年1件、中國中醫研究院93年1件。而2002年-2004年短短三年時間共有9所大學申報了13項專利,且全部是中國頂級一類大學,其中四川大學2004年2件,2003年1件;河北省保定河北大學藥學院2004年1件;北京大學2004年1件,2003年1件;南京大學2004年1件;西安交通大學2004年1件;中國藥科大學2004年1件;浙江大學2003年1件,2002年1件;清華大學2002年1件;復旦大學2002年1件。從以上專利申報時間上看和這樣的專利需兩三年時間,可以判斷這些大學是在同一時間接到的研究課題,也正是99年以後。
以上幾點分析可以做以下結論:
1、99年當年中共進口大量多種「器官移植」藥物才導致當年及以後大量國外相關專利出現。
2、99年以後中共以國家行為同時要求國內頂級研究機構及大學對「器官移植」相關基礎理論、藥物及臨床產品進行研發,由於有大量臨床做保證,所以進展非常快。
通過以上專利分析發現許多國外大醫藥公司申報大陸專利,而且還有多次申報者,說明他們在大陸一定有相關藥品、器械銷售,如果能及時向這些大公司講清真相,不僅可能切斷國內器官移植藥品、器械等物資供應,從而可能保住許多大法弟子性命,而且可以讓一些相關人員幫助調查真相、揭露邪惡。但此事可能有些複雜,一些大公司為了自身利益可能不合作,所以在此非常時期須不同情況不同對待:
A、征取這些大公司暫停對大陸銷售用於「器官移植」相關藥品、器械物資;
B、征取醫藥行業協會、主管部門的認同從而限制大公司的單純商業行為;
C、征取這些大公司等到調查結論給出後再銷售;
D、征取這些大公司讓大陸出具器官移植者名單,根根名單給藥(可與調查組配合);
E、征取能拿到這些大公司前幾年銷售量匯總後成為有效證據;
F、最底線要求大公司7月前不要銷售或限量銷售(大陸相關法律7月1日開始實行)。
以上專利原件通過專利公司可以找到,最好全文下載,作為日後完整證據。
這裏是一些相關專利的列表:https://pkg2.minghui.org/mh/2006/4/30/sjt.zip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5/11/73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