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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傑被河北省第四監獄迫害致死部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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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8日】河北石家莊市楊曉傑修煉法輪大法多年,身心受益多多,深知法輪大法是正法,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他以一個受益的實踐者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喚醒民眾、認清事實真相,揭露迫害的事實,卻遭到非法判刑十一年,於2003年被非法關押到石家莊北郊監獄(即河北省第四監獄)。

楊曉傑入獄後,獄方為了強迫他放棄修煉、放棄良知、放棄做人的原則,進行所謂的認罪悔罪,逼寫臭名昭著的所謂「四書」(即:認罪書、決心書、悔過書、揭批書)強迫看誣陷大法的錄像等、強迫參加勞動,如不服從,即以種種藉口毆打、體罰、關禁閉室。

禁閉室是獄中之獄,狹小潮濕,手銬腳鐐一起帶,堅持真理的楊曉傑第一次關禁閉15天,隨後的日子對他的迫害更加邪惡。為了不讓他煉功,獄方安排輪班監管二至四人,夜間兩名犯人,白天兩個犯人,一看到他有煉功動作即制止,甚至毆打,其中表現最為狠毒的一個犯人叫范紅山,多次對楊曉傑打罵,不畏強暴的楊曉傑為此曾寫信向獄方反映。其實正是監獄惡警指使、縱容、暗中授意唆使犯人幹的這些事,並以減刑立功作為誘餌。某些見利忘義的犯人便成了獄方的行惡工具。

獄教育科惡警發現楊曉傑多次揭發他們的犯罪事實,就將各監區大法弟子的筆、紙全部收走、剝奪大法弟子與他人講話的權利、接見的權利、煽動其他服刑人員劃清界線。

為了進一步迫害楊曉傑,獄方不允其下樓活動,不許鳴冤申訴,不許參加獄內的大型活動,不許自由看書、報、書寫,有事需先報教育科在允許情況下、在專人監視下才讓給家人寫信聯繫,但內容得符合獄方品味才給寄發。

2004年6月獄方組織收看造謠誹謗大法的錄像,遭到楊曉傑的拒絕,十一監區夥同其他獄內機構及教育科,命令犯人武力強制將楊曉傑關押禁閉(第二次)。為了抗議這種精神迫害和身體摧殘,他忍無可忍,和另一位當天一起被關禁閉的大法弟子葛志軍絕食抗議。絕食1天後,獄方給二人野蠻灌食,食物為奶粉湯拌有大量食鹽,幾次下胃管不成功後,改用粗管子,幾個壯漢強迫插胃管,由於用力過猛,當即使楊曉傑大量胃出血,吐血不止……

慘無人道的有關獄警怕鬧出人命,隨後的日子就開始用軟辦法誘使二人進食。可是正是從那時候起,二人的身體再也沒有恢復起來,二人的身體很快消瘦下去,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獄內的伙食很差,遠沒有達到應有的標準,長期的迫害加上營養的嚴重不足,使楊曉傑本來一百幾十斤的壯漢很快的消瘦,到2005年的春季,整個人已經脫了像,瘦的只有幾十斤重,嚴重虛弱。此時的十一監區還要求其出工參與勞動,家人多次來獄探視都被獄方拒絕了,也不許家人知道他的身體狀況,以圖隱瞞迫害真相。

後主管隊長劉寧怕擔責任,就帶楊曉傑去獄內醫院查驗身體,但檢查結果竟被輕描淡寫說成是腎虛、腰肌勞損。其實此時的楊曉傑身體已異常虛弱,走路都很吃力,惡警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讓他留號休工。在休工的幾個月中,也沒有甚麼醫療補救措施,也沒有將他的情況通知家人。留號休工的楊曉傑基本的生活已不能自理,上下床都很困難,骨瘦如柴,進食極少,整日臥床。

直到2005年12月底,才將生命垂危的楊曉傑送到獄內醫院,住院三日後被拉到獄外醫院檢查,但檢查結果不讓人知,兩天內辦理保外就醫,通知家人把他接回家。

楊曉傑住院是2005年12月底即12月22日,保外是12月28日。按照常規一二天內很難辦理保外手續。獄方很清楚楊曉傑已生命垂危,於是把生命垂危的楊曉傑迅速推給家人。結果農曆年前楊曉傑去世了。好端端的一個壯小伙一年多就被折磨的失去了生命。

一個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立志做好人、做一個講良心的好人、想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有道德的人,卻被非法判刑11年,入獄兩年多就被迫害致死。請善良的人們明辨善惡是非,伸張正義,討還公道,共同衛護基本人權。

呼籲對迫害的兇手追究法律責任,並對死者及家人經濟賠償。


監獄迫害組織及人員:
教育科:汪國斌(科長)、岳玉海(副科長)、現調任內管大隊(大隊長)趙軍、李立苛、張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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