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迫害人:大法弟子羅世美
2000年5月12日,羅世美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北京公安分局被非法關押一天,在攀枝花駐京辦被關押2天2夜,被接回米易後直接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米易公安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周林去羅世美家抄家,抄走現金350元後退了200元。在看守所,羅世美被管教林海用掃把桿打手背,青一大塊半個月才好。
2000年7月,羅世美被米易埡口鄉政府的嚴文達、李朝紅、高勝全、徐小林、代胡美、王華、翁玉明等人從家中綁架到埡口鄉政府非法關押3天,被強行洗腦、不准睡覺,被陳朝強、徐小林罰蹲馬步。
2000年12月17日因張貼散發真相資料從家中被縣公安局的柴發祥、周林,埡口鄉的嚴文達、徐小林、李朝紅,和丙谷派出所的饒林等人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送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在米易時,羅世美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楊梓華刑訊逼供,打耳光、用腳踢、頭頂牆10個小時;向金發不讓羅世美吃飯、喝水、睡覺、雙手各用一副手銬銬在走廊上,雙手向上,整個身體懸空,腳尖點地,吊的羅世美臉變形,雙手發紫,十指不能動彈。羅世美被強迫雙手平行,腰彎曲銬在走廊上5個小時。然後又雙手各銬一邊在走廊上站了3天3夜,雙腿腫的褲子都卷不起來了。在米易看守所,羅世美被劉啟朝罰戴手銬一週。參與者有政保科的李雪松、饒顯文,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朱成龍、林海、劉啟朝。羅世美被非法送到楠木寺被勞教犯張君林等3人包夾一週,坐、站軍姿。
2002年7月13日,羅世美因堅修法輪大法從家中被縣政保科的柴發祥、饒顯文,埡口鄉政府的嚴文達、李朝紅,丙谷派出所的饒林等人再次強行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政保科的周林、饒顯文刑訊逼供,雙手上舉反扣在鋼窗上12小時。參與的人有柴發祥、向金發、李雪松等人,在米易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朱成龍非法給羅世美戴手銬一個月,24小時都不解開沒法換衣服。政保科的5人到看守所強行按手印,羅世美不配合被他們反卷著手打倒在地,一個人用腳踩背,一個踩腳,一個踩手,另一個用鐵皮卡住手指打印,一個拿本子強行照相。羅世美在楠木寺勞教所被犯人張君林、楊紅等5人包夾,站、坐軍姿;被強行灌食,用開口器撬開牙灌食,灌濃鹽水,牙被撬歪了一個;用手指頭粗的管子從鼻子插到胃裏灌食;用手銬把雙手銬在床頭上,一個犯人騎在我身上,一個壓住我的腳不讓我動,然後用拳頭打頭部、打耳光折磨了10多天;不准洗澡、頂著烈日走正步、跑步等等。
2.被迫害人:大法弟子鄭尚碧
99年11月23日,鄭尚碧為了證實大法,說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29日在北京信訪辦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送到攀枝花駐京辦,住了一晚,第二天送回米易。在米易,被政保科的廖紅兵接到公安局銬了一天一夜,送看守所關了9天。
2000年12月14日,鄭尚碧向世人講大法真相,散發真相資料被米易縣新河鄉尹繼濤從家中綁架,送到米易縣政保科,被銬在走廊上。晚上警察李剛、郭祥審訊鄭尚碧。李剛罰她蹲馬步,打她耳光,用帶鐵丁的木頭打她的背,用電扇吹。鄭尚碧臉被打青腫,嘴幾天都張不開。第二天把鄭尚碧關進了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年零三個月。在看守所,鄭尚碧被關單間、「頂牆」、遭毒打、戴手銬。參與迫害的人有看守所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指導劉啟朝等人。
2002年4月,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鄭尚碧被米易縣政保科的柴發祥、看守所獄醫陳青、林海等人非法送進了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五中隊,後轉七中隊。在七中隊,鄭尚碧被洗腦六個多月,不准睡覺、面壁思過。包夾鄭尚碧的吸毒犯叫柴麗,七中隊的隊長叫張小芳、副隊長姓秦。2002年11月4日被放回家。因不放棄修煉經常有新河鄉的不法人員騷擾,有李安明、韓學能、盧梅、周朝坤、馬團等人。
2005年2月1日,米易縣公安徐興、毛太寧、派出所的楊斌、冷傑、李小剛,村支書徐建、黃光順等十幾人沒有搜查證就非法闖入鄭尚碧家抄家,把鄭尚碧綁架到丙谷派出所,銬了一晚。第二天把鄭尚碧送看守所關了一個月。放鄭尚碧時,政保科的楊梓華、李雪松、周林還把她押回家,向家人勒索了200元錢,說是罰款。
2005年12月14日,鄭尚碧出去幹活,米易縣政法委、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辦、丙谷派出所、新河鄉政府等單位出動了十多輛車到鄭尚碧家去抄家。在無人在家的情況下,砸爛房門,撬開屋鎖,搶走了鄭尚碧所有的大法書籍和放像機、錄音機、音響、磁帶等私人物品。參與的人有政法委書記王永祥、公安局局長李國紅、國保大隊的李雪松、楊梓華、徐興、周林等人;鄉政府的周朝坤、徐建,丙谷派出所的楊斌、冷傑等人。
3.被迫害人:大法弟子郭會彬、馮時芬夫婦
2005年12月14日,在郭會彬、馮時芬家集體學法,看師父的教功錄像,被村支書徐建舉報。米易縣政法委、米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辦、丙谷派出所、新河鄉政府等單位出動了十多輛車到郭會彬家去抄家,參與的人有政法委書記王永祥、公安局局長李國紅、國保大隊的李雪松、楊梓華、徐興、周林等人;鄉政府的周朝坤、徐建,丙谷派出所的楊斌、冷傑等人。抄走了郭會彬家電視機、影碟機、大小錄音機、師父的法像、法輪圖形、講法磁帶、煉功磁帶和所有的大法書籍。把他們夫妻倆關進了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了29天。
2006年5月10日,米易國保大隊的徐興、李雪松再次闖入郭會彬家,說他們夫婦還在被監視之中,並問他們還有沒有煉功。
4. 被迫害人:大法弟子廖國美
1999年11月,廖國美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駐京辦被監禁關押搜身,一天只吃了一頓飯,被勒索現金61元,米易政保科非法罰款200元,非法沒收身份證。參與迫害的有米易政保科向金發、柴發祥等人。99年12月,廖國美被撒蓮鎮的白廷飛、龔志國綁架到洗腦班,遭洗腦、跑步、奴役勞動7天。參與的人有唐禮華、白廷飛等人。
2000年2月5日,廖國美在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再次被北京警察綁架。在駐京辦被搜身、關押、不准穿衣服,受凍、一天只吃一頓飯,被非法關押七天,勒索現金420元。送回米易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遭洗腦、「頂牆」、戴手銬等迫害,勒索罰款200元。參與迫害的人有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人,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朱成龍、林海等人。
4月24日,廖國美在撒蓮鄉拖長溝集體煉功被撒蓮鎮的唐禮華、陶春雲、龔志國舉報、綁架,搶走錄音機、煉功磁帶。送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受到毒打、頂牆、戴手銬等迫害。被勒索現金200元後放出,參與迫害的人有政保科的向金發、柴發祥、周林等人,看守所所長吳學明、朱成龍等人。
6月29日,廖國美正在自家地裏幹活,被綁架到洗腦班,綁架她的人是撒蓮鎮的陶春雲、唐禮華等人,還去她家抄走了一百元現金、煉功帶一盒。在洗腦班被非法洗腦、毒打、跑步、站軍姿、暴曬、奴役勞動等等一共九天。
7月19日,廖國美再次被綁架到撒蓮鎮洗腦班迫害了四天,這次是撒蓮鎮的周從貴、楊鎮長、唐禮華、江永建等人參與的迫害。
2001年2月因發真相傳單被撒蓮鎮的楊鎮長和縣政保科的李雪送從家裏綁架到縣公安局,銬在政保科,銬了兩天一夜。
2002年9月,廖國美因去自己的大姐家,被范盛蓮誣告被縣政保科的柴發祥、周林等人從家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師父法像、講法磁帶和煉功磁帶。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被強迫洗腦、「頂牆」。被勒索罰款200元。這些年來總共被勒索1731元現金。
5.被迫害人:大法弟子蘇麗娟
1999年10月25日,蘇麗娟在米易撒蓮鎮開法會,被撒蓮鄉政府、丙谷派出所、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綁架到米易看守所非法關押11天。第二次仍然堅修大法在家中被綁架,在米易看守所關押45天後,被於2000年1月17日非法送入楠木寺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後還因真相光碟和長期被監控,兩次被綁架到米易看守所。每次都被非法抄家,被抄走大法書籍、經文、煉功磁帶、講法錄音帶、錄像帶等等。
在看守所中蘇麗娟遭受迫害的情況是:蘇麗娟被反覆提審、恐嚇、威脅、刑訊逼供,被打耳光、蹬馬步、頂牆、不准睡覺、罰站通宵,把她的頭推去撞牆。雙手高舉貼在牆上,戴手銬。當時,政保科副科長廖紅兵因得不到她想要的東西,狠狠的打蘇麗娟一耳光,叫她去死。
從1999年7月20日起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兵、柴發祥等米易縣政保科和縣610辦及撒蓮鎮政府的何富強、陳林平、唐禮華、曾平安、夫成龍等人經常來蘇麗娟家騷擾。還有很多不知名的人都來找蘇麗娟和家人的麻煩。迫害開始,天天把蘇麗娟叫到撒蓮鎮政府非法審問我,逼她交出所有大法書籍和資料,還無理要挾蘇麗娟配合他們去其他大法弟子家搜繳大法書籍,還一再逼蘇麗娟交出米易縣法輪功原輔導站人員名單和其它情況。長期以來被監視居住,手機電話全被監聽。
特別是2001年7月,蘇麗娟被解教回家,同修來看她,她不知道自己被監控。同修剛走出家門,就被綁架到鎮政府搜身,搜出資料後就來了幾十個人到蘇麗娟家,扛著攝像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就把蘇麗娟家翻個底朝天,孩子們嚇得發抖,正在吃飯的客人嚇的放下碗筷就跑,丈夫極度煩惱痛苦。
隨後就把蘇麗娟綁架,搶走了蘇麗娟家商店裏的待賣的商品。2002年9月9日因被綁架的同修手機上有蘇麗娟家的電話號碼,邪惡又來抄家。蘇麗娟被迫流離失所一年整,期間家人被監視、跟蹤、威脅、恐嚇、經常突然襲擊去抄家。因長期被騷擾孩子們不敢呆在家裏,晚上放學不敢單獨回家,不知道身後跟的人是流氓呢還是便衣特務。經常在深夜一抬頭看見窗外對面樓,欄杆附近有幾個煙頭一閃一閃的,嚇的孩子偷偷的哭。
2000年1月,蘇麗娟被米易看守所強行送入資中楠木寺所遭受迫害。1月17日,蘇麗娟被送入楠木寺後先後被綁架在五中隊、二中隊、最後是七中隊。期間被邪惡殘酷迫害手段有:威脅、恐嚇、搜身、辱罵、誹謗、軍訓、洗腦、刁難、非法扣押私人物品、亂收和重收各種費用、榨取大法學員的錢財、不准接電話通信、不准吃飯睡覺、長時間罰站、頂牆、強迫背誦監規、長時間暴曬、跑步、站軍姿、不讓喝水、不讓解便、不准洗澡、私扣信件、不准親人接見、長時間罰坐、單腳蹲著、長時間做下蹬運動、戴手銬,被電棍電,用警棍、荊竹條、皮帶、掃把頭、拳頭打,用腳踢、兩個犯人站在蘇麗娟身上用腳在蘇麗娟雙腿上踩、跳、打,把蘇麗娟打在地上拖、抬起來摔在地上。利用賣淫和吸毒犯來包夾,在警察的指使下,幾個犯人圍著打罵我們。特別是在二中隊時,「黃會計」抓住蘇麗娟的頭髮拖出十幾米,去踩、揪、摔傷蘇麗娟的腰,又抓蘇麗娟的頭狠狠的去撞牆,後又把蘇麗娟反捆在一棵大樹上5個多小時。隊長看不過意了,叫她放人,她都不放,蘇麗娟忍無可忍叫放她解便,她罵過後,叫包夾蘇麗娟的犯人等她解完便,再把她吊起來。
2000年5月,蘇麗娟在二中隊時因煉功被西昌一個吸毒犯踢傷了腰,嚴重時吐血和尿血半個多月,很長時間身體不能轉動,腰部皮膚青紫多天。其它雜犯經常在警察的唆使下對我們拳打腳踢,使他們全身都是遍體青紫和各種內傷。被監禁在七中隊時,吸毒犯李小林和「三妞」用拳頭打蘇麗娟的臉,蘇麗娟好幾天不能張嘴吃東西。七中隊第一個隊長老李曾罵大法弟子:把你們整死了,火化了埋了就行了,我們有共產黨撐腰,哪個敢幫你們說話?誰敢過問?她們還聯合其它地方的警察、特務來欺騙「轉化」和要挾家屬給她們送錦旗和感謝信,來撈取政治資本。
在經濟上,1999年11月25日到11月4日,蘇麗娟在米易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1天。期間蘇麗娟絕食抗議一個星期之久,最後強制收取生活費45元。1999年11月23日,蘇麗娟在北京上訪,被綁架到駐京辦。十幾個大法弟子被關在一個小房間裏,每人收取住宿費50元。1999年12月3日被米易政保科綁架到縣看守所關押45天後被強行送勞教。又收了蘇麗娟225元生活費。可是在45天中蘇麗娟多次絕食,根本就沒吃過甚麼東西。而撒蓮鎮政府在蘇麗娟被綁架到看守所以後,無理開除了蘇麗娟撒蓮鎮文化站站長職務,並扣發了蘇麗娟1999年全年的工資。被非法勞教期間,楠木寺亂收體檢費、一套勞教服還收了兩次費。勞教所為了應付檢查強迫大法弟子高價租用勞教所特製的床單、枕巾等物品。叫他們去接家屬打來的電話,還每分鐘收取2元的高價,有時一次就收幾十元的接聽電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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