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福眺望報」在7月6日題為「因為器官而被殺害」的報導中寫道:「加拿大的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在他們的報告中提到,從2001年到2005年(在中國)有41500個用於移植的器官來歷不明。他們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這些器官來自法輪功學員。背景是,不管是中國人還是一個在外國要等很長時間才能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人,在中國都可以很快進行手術。」
報導中說:「一位中國女士透露,她的丈夫在兩年之內摘取了2000個眼角膜用於移植。這些人沒有一個活了下來,因為他們其它的器官被其他的外科醫生摘取了。」
電話錄音也是報導中提到的一個重要部份,「這個報告中還包含了一些和中國監獄以及醫院的工作人員的對話,對話表明,法輪功成員被當作活體器官庫使用。」
報告中還說:「沒有倖存的受害者能夠揭露這件事。犯罪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因為受害者馬上被火化了。中共沒有允許針對犯罪指控做現場調查。加拿大政府將對指控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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