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遞交訴狀後走出法院 | 法院正式接收三份訴狀 |
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居住在挪威的法輪功學員戴英女士和居住在英國的法輪功學員莫正芳女士、李和平先生。
來自深圳、曾經是千萬富翁的妻子的戴英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非法判刑三年勞改,後又被非法勞教二年,於2000年3月至2003年1月和2003年3月至2004年10月被關押兩次,均因迫害極其嚴重、面臨生命危險而不得不提前釋放,共被剝奪人身自由近4年半。在這期間,她在獄中遭受酷刑折磨,太陽穴因遭長時間電擊而導致左眼失明,右眼視力僅有0.1;遭暴力灌食,口鼻噴血;一次十餘個男女惡警把她和另外20多名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扒光;她還遭到禁止睡覺、洗腦、強迫做苦工等迫害。
莫正芳在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而在北京被捕。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曾遭到包括她的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派來的惡警的毆打,她當時已懷有八個月身孕。
重慶大學畢業的李和平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於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周2002年底就任中國公安部長)被關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勞教所,受到禁止睡眠、注射有害藥物、洗腦、恐嚇等折磨和虐待,造成身體和精神上的極大傷害。
被告周永康1999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共四川省委書記。2002年11月底12月初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武裝警察部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國家禁毒委員會主任。2003年3月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
周永康於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職四川省委書記期間, 積極推動並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使四川省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多次在四川省重大場合強調加強對法輪功的打擊和誹謗宣傳,還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部門與個人進行獎勵,並曾具體指點在一些單位實施迫害手段。2001年8月27日,正在美國訪問的中國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被以酷刑折磨、反人類罪、非法監禁等罪名起訴。周永康被控告違反《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該起訴書由36歲的波士頓居民何海鷹提交。
周永康雖無任何公安工作背景,但由於其緊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於2002年12月被破格提升為中國公安部部長,並任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這些職務幾乎給予了他迫害法輪功的全權。
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關於『610辦公室』的調查報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610辦公室」-隸屬政法委員會,而政法委員會本身屬性雖不明確,卻具有駕馭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各個部門的超級權力。
2002年12月,周永康出任公安部長。上任之初,他就在公安部局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和全國公安機關電視電話會上連續發表講話,推動對法輪功的打壓。他還利用在全國各地調研的機會,強調對法輪功要進行「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周永康還以公安部長的身份,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
此外,周永康在全國各地考察期間,多次以「嚴打」整治、學習江澤民「三個代表」、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反恐怖主義或維護穩定的名義脅迫和利用中國的公安和司法部門對法輪功進行迫害,導致迫害不斷升級,自2002年12月以來,已被證實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由1100餘名迅速增加到今天的近3000名。
綜上所述,周永康在相應時期對四川省境內和全中國範圍內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包括上述三位原告的血腥迫害負有直接的罪責。
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向巴黎法院遞交訴狀後,立即通知媒體廣而告之。法新社發出報導,一些重要媒體轉載或主動聯繫法輪功學員表示關注;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中文部及時對中國大陸和巴黎大區做了兩次廣播報導。
法輪功學員對惡人周永康的控告極大的震懾了邪惡,同時也是對繼續迫害法輪功的那些人一個警告:停止做惡,對自己的未來負責。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8/2/76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