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7月21日起,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馬不停蹄的在全島多個街頭徵集民眾的簽名。7月27日中午,筆者來到萊佛士商業區,實地採訪進行徵簽活動的學員。他們在地鐵站外擺放展板,並分發傳單,吸引了不少路人駐足觀看。
參與此項徵簽的黃女士表示,大多數的人都對法輪功學員表示理解和同情,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簽名,因為他們對政府比較害怕。
她說:「雖然很多老百姓都可以理解我們,有的只是豎起大拇指,欽佩我們,就這樣走過。」「有的人也告訴我們,新加坡政府不講道理,就是講錢。雖然有的沒有簽名,但是他也給我們精神上的支持。」
一位王女士在了解了情況後,表示支持撤訴。她認為,只要學員沒有強拉人,她並不覺得持標語海報及布條的講真相活動會對民眾構成騷擾。
涉案當事人之一法輪功學員蔡永水先生表示,無論接下來的情形怎麼變化,他決不認罪。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反迫害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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