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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監獄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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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在北京女子監獄,大法學員每日超負荷超長時間的奴役勞動,從早6點至晚10點,長達16個小時,有時完不成任務還得加班加點,沒有時間喘息和休息。去廁所都有人監督,限時間。勞動中受了傷只能忍痛不能吱聲,否則按違犯勞動紀律操作規定懲罰、扣分、停止與家人見面。例如大法學員劉曦因傷勢重進行了包紮被惡人發現,結果她和管她的人一塊同時受罰,每人扣50分(勞動一天才掙3分),她小組長被撤掉,並停止了3個月的家見。有一女大法學員被打殘後,只能拐著腿走路(不知姓名)。

北京女子監獄的大法學員要比普通犯人艱難的多:每個弟子背後都有包夾監管,不准與任何人單獨接觸,更不能交談,如有一個面視和眼神被發現,輕則喝斥,重則懲罰扣分。去廁所至少有三個人陪伴,沒有半點自由。

女子監獄設有商店,專供犯人購買,名義上給犯人特殊照顧提供方便,實際以此搜刮錢財,肥私囊。他們規定所有犯人不准自己拿錢買東西,都由家屬提前把錢存入他們的帳戶,需買甚麼他們說了算,每月結帳從存款內扣除。例如:一張電話卡40元,外面買普通只需20元(還另有其它優惠),那多付的20元歸了他們的腰包。其它物品都比市場價貴2-3倍,有的還買不到。也就是說,花300元也只能買到100元的東西。監獄還有一種撈取錢財的「優惠政策」,對犯人及其家屬也是一種「優待」吧,每隔兩個月有一次接見會餐,只限兩人。每次飯菜不一,以實例為據:去年7月一次會餐,一盤蝦(市場價今年便宜8-10元一斤)一葷兩素還有點飲料,收款70餘元;10月份一次會餐一條不大的魚,兩個乾巴巴的雞腿,一盤菜花和三個香蕉竟讓交55元。這真是東西昂貴,價格無邊。

按規定是每人每月可從獄中往家打三次電話,可經常只讓打一次,還是通知接見電話。在那裏連家屬都遭到冷眼,警察隨意發號施令,大聲訓斥,稍不隨意,停止接見。2004年12月16日一次排隊接見,一位老者因不懂裏面的規定,攜帶鑰匙等物,沒收了還不讓進去,到隊後罰站,停止接見。那天刮著風、下著雪天氣異常寒冷,老人站在隊後苦苦哀求,大家也為老人求情說好話,那個惡警還氣哼哼的說:「你們別不知福、不知情,以後這種接見就免了,學外地,只有電話接見──。」 那裏邊的警察和工作人員可以為所欲為,上享有國家的優厚待遇,下吸著人民的血汗中飽私囊,對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法輪功學員來說,它是不折不扣的人間地獄。重負荷、超長的體力勞動對他們已不算甚麼,強制放棄信仰、背叛大法、背叛師父是大法學員最不能忍受的。為此,他們被致傷、致殘、甚至失去了性命,這是中共和其幫兇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犯下的罪,這是罪不可容,不可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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