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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十月份大法弟子陳培珠、黃彩蘭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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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廣西隆林縣公安局把大法弟子陳培珠、黃彩蘭從家裏被綁架到公安局,並於十月份被非法開庭。開庭前,惡人未通知其家人。家屬在開庭前一天下午,才從一知情人的口中得知。在沒有辯護律師和證人出庭的情況下,隆林縣檢察院起訴科韋勇等二人以莫須有的罪名對其進行迫害。大法弟子陳培珠在法庭上,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審判長黃河卻不讓其說話。

開庭後不久,大法弟子陳培珠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大法弟子黃彩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判決後,法院也沒有通知陳培珠和黃彩蘭的家人。

大法弟子陳培珠,女,六十四歲,從小患小兒麻痺後遺症,自己行走困難,需要人扶才能行走,嚴重的殘疾使她對人生悲觀失望。曾經想了卻自己的人生。一九九三年七月喜得大法,得法後身心愉悅,道德昇華。她自小沒上過一天學堂,卻能流利通讀全部大法書籍。通過修煉法輪功,自己能單獨行走,並能自食其力。在隆林縣遭受嚴重洪水災害之時,一個修煉的殘疾人能慷慨的捐贈救災物資達四百多元,這都是她修煉法輪大法的結果。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凌駕於法律之上,用手中的權力以國家之名,對這群善良的修煉人進行殘酷的迫害,對殘疾人惡人們也不放過。二零零二年陳培珠因不願意放棄修煉被隆林縣惡人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由於重度殘疾沒有任何監獄肯收,就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進行迫害。這次邪惡又再次對她進行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的迫害。據說聯繫了許多地區的監獄,甚至連海南地區的監獄都進行了聯繫。對一個重度殘疾的修煉人,只想做一個善良、誠實、平和的人,到底對誰構成了威脅?哪怕還有一點良知的人都不會做出這種邪惡的、毫無人性的迫害。

大法弟子黃彩蘭,女,四十多歲,丈夫剛去世,被非法關押後,家中還有老母年老多病,無人照料,孩子在讀書,目前家庭生活已陷入危機。

修煉人也是社會中的一員,她們學真善忍做好人,不傷害他人,只想平靜的生活,難道就不行?善良的人無端的被綁架、非法關押、判刑,老百姓還能有活路嗎?那些為了自己眼前的一點小利而助紂為虐的惡人,我們希望你們能拋開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因素,為自己生命的將來及家人的幸福負責,無條件的釋放被關押的所有大法弟子,否則善惡必報的天理終將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在不久的將來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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